[返回百家论坛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 |||
回答: 你不要再狡辩,你举例可以用自己的第一人称,而使用第二人称就 由 Lv200 于 2023-11-21 15:27 就按你说的,改成“你宁愿死,也不愿失去自由。” | |||
|
|||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 |||
|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