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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敝唇焦】李鸿章与伊藤博文的对话
送交者: nurgaci[★★四星铲屎上将★★] 于 2018-07-03 8:51 已读 739 次 1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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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春天,正在日本马关与日本议和的清政府全权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全权代表伊藤博文在私下会晤时,有一段令人回味的对话。大意是——

伊藤对李鸿章揶揄道:想当年中堂大人何等威风,谈不成就要打(指1884年伊藤因日本想侵略朝鲜来华与李鸿章谈判,被李鸿章断然拒绝一事),如今真的打了,结果怎样呢?我曾经给过大人一句忠告,希望贵国迅速改革内政,否则我国必定后来居上,如今十年过去,我的话应验了吧?

李鸿章叹了一口气说:改革内政,我非不欲做,但我们国家太大,君臣朝野人心不齐,不像贵国一样上下一心。如果我们两人易地以处,结果会如何?

伊藤思忖片刻,表示:如果你是我,在日本一定干得比我强;如果我是你,在中国不一定干得比你好。

李:“亚细亚洲,我中、东两国最为邻近,且系同文,讵可寻仇?今暂时相争,总以永好为事。如寻仇不已,则有害于华者,未必与东有益也。”

伊藤:“中堂之论甚惬我心。十年前,我在津时已与中堂谈及,何至今一无变更?本大臣深为抱歉。”

伊藤:“和约底稿,限三日内答复:

一、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

二、中国将盛京省南部地方、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永远让与日本国;

三、中国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三万万两;

四、中国再开顺天府、沙市、湘潭、重庆、梧州、苏州、杭州七处为通商口岸,日本国臣民在各口岸可以自由通商设厂。”

图为马关谈判中,中国和日本对于割让辽东半岛的几次讨价还价的不同边界范围示意。

下面的对话,是1895年4月,清朝"宰相"李鸿章和日本帝国首相伊藤博文之间的生死争执。

李:请允许敝人略述己见。首先,赔款二万万两,数额过巨,实非今日我国所能承担。能否再减轻?

伊:如既已言明,本备忘录是在尽量予以减轻而后所拟定,实无再减之余地,尚乞谅解。今后如战争继续,赔款数额将不止于此。

李:如我方第一次复文中所详述,核计贵国开销之数,远不及二万万两。今提出如此苛刻条件,以我国一国之力,无论如何亦难负担如此巨款,必借洋债。洋债为数既多,本息甚巨,中国实无偿还此等债务之财源。

伊:敝人不敢遽然赞同阁下之说。贵国土地富饶,人民众多,富源广大无比。

李:即使我国富源广大,但尚未开发,毫无办法。

伊:贵国人多,超过四亿,比我国人口多出十倍,如欲开发富源,实轻而易举。

李:虽国大人多,无人杰可奈何!

伊:国步艰难之际,英雄辈出,至执掌国政者亦有之。即可用以开源。

李:其次,愿就土地问题一谈。历观欧洲各国交战,未有将占据之地要求全行割让者。以普法战争为例,德国所占领之法国疆土,虽非常广阔,而实际所提出之割让要求,却极为宽大。今约内将奉天南部所占之地,要求全行割让,此外对未被占领之台湾亦要求割让,岂非已甚?

伊:否。其事例甚多,不可以普法之一例论之。

李:英法两国兵临北京城下时,彼等亦未要求割让寸地。

伊:彼另有意在,不可以彼例此。

李:即如营口而论,乃系通商口岸,东西南北货物云集之地,实为我国政府之一大财源。贵国一面命我国负担苛重赔款,同时又夺取我之收入源泉,岂非过于残酷?

伊:是乃不得已之结果。

李:(边笑边说)譬如养子,既欲其长,又不喂乳,其子不死何待?

伊:(亦边笑边说)中国岂可与孩提并论?

李:中国请你当首相如何?

伊:我奏明天皇,很愿意前往。

李: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只是你应设身处地,将我的为难光景,细为体谅。果然照此数目写明约内,外国必知我国将借洋债,势必以重息相要挟。债不能借,款不能还,失信贵国,到头来又要开战,何苦相逼太甚!

伊:借债还款,此乃中国之责。

李:不能还则怎么办?

伊:我已深知贵国情形为难,故减到这个数目,万难再减。

李:总请再减。

伊:无可再减。

李:赔款还请再减5000万,台湾不能相让。

伊:如果这样,即当遣兵至台湾。

李:台湾全岛,日兵尚未侵犯,何故强让?

伊:阁下似乎说,未占领之土地,即无要求割让之理,贵国何以将东西伯利亚割让给俄国?

李:将东西伯利亚割让与俄国,并非战争之结果。

伊:割取台湾,在和谈上亦为合理之要求。

李:台湾与黑龙江有霄壤之别,完全不能相比。黑龙江殆为化外之瘠土,人烟稀少,尚未施政。相反,台湾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民亦服从王化,设官署置吏员,纯如本土。

伊:但在割占中国主权所及版图一点上,毫无不同之处,无须论及土地之肥瘠。

李:我们两国相邻,不必如此决裂,总须和好。

伊:赔款割地,好比还债,债还清,两国自然和好。

李:昨日我派经方至贵大臣面谈各节,一一回告。贵大臣丝毫不放松,不肯稍让。

伊:已让到尽头,万不能改。

李:总请再让数千万,不必如此口紧。

伊:屡次言明,万万不能再让。

李:赔款既不肯减,地可稍减乎?到底不能一毛不拔!

伊:两件皆不能稍减,不能稍改。

李:如三年之内,还尽还清,可免息否?

伊:三年果能清还,息可全免。

李:既已割地,又赔兵费,而且加息,留兵之费应在赔款中划去。

伊:赔款乃战事所用之数,留兵之费又是一事。

李:200万兵费太多。100万各半,不问所费若何,每年我净赔50万。

伊:如果20天内,条款批准交换,我即准赔费50万;否则必要100万。

李:“索债太狠,虽和不诚。我说话甚直,台湾不易取,法国前次攻打,尚未得手。海浪涌大,台民强悍。”

伊:“我水师兵弁,不论何苦,皆愿承受。去岁,北地奇冷,人皆以日兵不能吃苦,乃一冬以来,我兵未见吃亏,处处得手。”

李:“台地瘴气甚大,从前日兵在台,伤亡甚多,所以台民大概吸食鸦片烟,以避瘴气。”

伊:“但看我日后据台,必禁鸦片。”

李:“台民吸烟,由来久矣。”

伊:“鸦片未出,台湾亦有居民;日本鸦片进口,禁令甚严,故无吸烟之人。”

李:“至为佩服。”

李:“无论如何,总请再让数千万,不必如此口紧。”

伊:“屡次说明,万万不能再让。”

李:“又要赔钱,又要割地,双管齐下,出手太狠,使我太过不去。”

伊:“此战后之约,非如平常交涉。”

李:“讲和即当彼此相让,尔办事太狠。”

伊:“此非关办事之才,战后之效,不得不尔。”

伊:“换约后一月内两国各派大员办理台湾交接。”

李:“一月之限过促,总署与我远隔台湾,不能深知情形。最好中国派台湾巡抚与日本大员即在台湾议明交接章程,其时换约后两国和好,何事不可互商?”

伊:“一月足矣。”

李:“头绪纷繁,两月方宽,办事较妥,贵国何必急急,台湾已是口中之物。”

伊:口中之物,尚未下咽,饥甚!

李:“两万万足可疗饥,换约后尚须请旨派员,一月之期甚促。”

伊:“可写一月内,奉旨派员云云。”

这是一场恶狼与羔羊的谈判。甲午战争,中方战败,李鸿章虽抱着"争得一分是一分"的态度,拼力力争,"舌敝唇焦,磨到尽头处",但狼子心肠的伊藤却毫无商改之处,李鸿章最后只好签下了中国近代史上最耻辱的一页--《马关条约》。

四月十七日,《马关条约》最后签定,主要内容包括:

㈠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

㈡中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列岛永远让与倭国;

㈢中国将库平银二万万两交与倭国,作为赔偿军费;

㈣倭国国民可在中国通商口岸从事各种货物制造,并可装运进口各种机器;

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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