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败家媳妇之最,一天费用四万两
据清王朝最后一任总管太监小德张回忆:慈禧当年一天的宫中费用大致是纹银四万两。这意味着清宫半月之费可购甲午海战时日方吉野级巡洋舰一艘;两月之费可购一超级主力舰;一年之费可装备一支居当时全球六七位的海军舰队。
据康有为调查,宫中一切用费都是三七开,这是例规。即报销十成之中,三成为实际费用,七成为层层分润。至于三成是否是真的花费,也并不一定。如慈禧在颐和园赏王公大臣看戏,为防雨搭了个凉棚。这凉棚就报销了三十万两白银,三七开,实际花费是九万两。但一个凉棚无论如何奢华也是用不了九万两白银的。
慈禧时,宫中贿赂公行。皇帝每日问安一次,尚索贿五十金,后妃以下各有差别。百官就更不用说,《李鸿章年(日)谱》载,左宗棠在新疆立了大功,返京受两宫召见。太监们要左氏出陛见关节费三千两,左宗棠不出,李鸿章代出。召见后,为奖有功,慈安赐以先帝(咸丰)墨晶眼镜一副。太监奉旨颁赐,按例又索礼金数千两,左宗棠宁肯不要眼镜,李鸿章又替他以半价买下了事。 清朝皇家财务与国家财政分开,前者由内务府掌管,后者为户部掌管。同治四年(1865年)定,大内费用由户部拨交内务府三十万两。仅过三年,同治七年,又加三十万两。后内务府每年常向户部支取二三十万两不等。到光绪十九年(1893年),忽降旨以后每年再添五十万两,粤海关每年供用三十万两,杀虎口、张家口、淮安关所收税课亦归内用。此外,户部每年奉太后十八万两、皇上二十万两,称作“交进银”。皇上的二十万两于二月初交,太后的十八万两,年下交八万两,端午、中秋各交五万两。可见慈禧的花费康熙、乾隆等皇帝的数倍,真实败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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