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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reaver[☆品衔R4☆] 于 2021-11-23 8:44 已读 420 次  

reaver的个人频道

回答: 原来检察官专业出身没有你清楚法律。民主党那么多律师也不如你 由 tuitui 于 2021-11-23 8:03

这个3c是最后加上去为17岁打猎开后门的,
危险武器的定义写在1那里。
而关于死者的称呼,案例多了去了,法官强制要不能叫被害人这个才是首例。
只要是死于非命的都是被害,称呼为被害人有什么问题?
如果被害人晚上空手上街被叫暴徒,那晚上拿枪上街的叫什么?
你跟那个法官一样预设了立场,某些人上街就一定是打砸抢的,而某些人上街就一定是维持秩序的,
既然已经预设了这样的立场有了结论,那还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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