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中国为何免除日本的巨额战争赔款?
二战后,中国为何免除日本的巨额战争赔款?做法的背后值得深思 每一个中华儿女都不会忘记,中国近代史上遭受帝国主义侵略,被迫签署不平等条约的屈辱历史。比如中英《南京条约》上,当时战败的清政府除了割地外,还需要支付给英国一大笔的战争赔款。实际上,战争赔款基本上是国与国之间战后的必备条款,战败的一方需要支付给战胜国一大笔的赔偿金,包括军费和人员损失费等。
那么,中国在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后,日本照理说应该支付给中国一笔巨额的战争赔款的,这笔钱最终究竟如何了呢?历史资料显示,这笔钱最终一分钱都没有给到中国人的手中。
日本战败后,中方专门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统计在日本侵华战争中造成的人力和物力损失,以便让日本支付战争赔款,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经过统计,中国军民在抗日战争中的伤亡总数达到了惊人的3500万人,同时中国的各大城市基本被日本侵略者摧毁殆尽,重建需要大笔的资金。据初步估算,当时日本需要向中国支付的战争赔款高达1200亿美元以上。
这在当时是一笔天文数字,日本无力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日本就可以不赔了。二战结束后,苏联从德国获得120亿美元的战争赔款;犹太人从德国获得600亿美元的战争赔款。这些都是德国人还了大半个世纪才还清的。但是日本却在美国的保护下,基本没有对外支付多少赔款。 6park.com 资料显示,日本二战后经济极度萧瑟,国内粮食甚至都无法自给,美国只能自己掏钱来养活日本。从1945年到1950年,光是美国给日本买粮食就花了20多亿美元。当时日本身上还有沉重的战争赔款包袱,于是美国意图扶持日本在经济上实现独立。后来,日本也成为了美国在远东地区的重要盟友。
1951年,美国在中方没有参与的情况下,在旧金山召开会议,替中国签署了一个《对日合约》,宣布放弃对日本索要战争赔款的要求。当时新中国还没有加入联合国,海峡那边在1952年跟日本签署了《华日和平条约》,宣布放弃了日本的战争赔款。就此,日本战争赔款在法理上已经终止了。
除了中国以外,被日本侵略的其他国家都或多或少得到了一些赔偿,比如缅甸得到的赔偿为720亿日元(约合2亿美元),菲律宾为1980亿日元(约合5.5亿美元),印尼为800亿日元(约合2.2亿美元),越南144亿日元(约合3800万美元),总共合计3600多亿日元(约10亿美元)。
相比德国在欧洲支付的赔偿,日本的赔款还不到德国人的零头。
日本二战赔款问题就此搁置,直到1978年,中日两国建交前夕,在承认历史事实的基础上,中日两国签署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原则上放弃了对日本索要战争赔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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