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制度,是共和,不是民主。
美国的制宪先贤们,对民主是视为洪水野兽的。 6park.com先贤们多次表示:“人们对民主精神出奇的暴烈和蛮横估计不足”,
甚至表示:“我们所经历过的罪过,都是源于民主过于泛滥。民众并不缺乏德行,但总是受到假装爱国的人蛊惑。” 6park.com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君主制、贵族制和共和制是“三善制”,僭主制、寡头制和民主制是“三恶制”。
君主制可能会导致僭主制、贵族制可能演变成寡头制,而民主制则可能出现暴民政治。最好是揉合起来。 6park.com所以先贤们就想继承亚里士多德的想法,将总统(行政权)按君主来设计,
将大法官(司法权)按贵族(终身制)来设计,
至于议会(立法权),争论后按民主来设计,这是因为殖民地已经实行了很久的直接民主, 6park.com在制宪会议上,先贤们把拟议中的美国政府称为“共和政府”或者“自由政府”,而不是“民主政府”。 6park.com这种共和的想法,体现在后来创立的三权分立上,
体现在“帝王般”强势的总统上(当然现在总统权力受到官僚体系与立法权的制约很大),
体现在避免传统上立法权(议会)的支配地位——将立法权的议会,一分为二,设置不同的交错的任期来弱化立法权上。 6park.com总统拥有帝王般的权力,在总统的权力范围内,总统就是独裁,
(有些华左搞不懂这种先贤的设计,扯着尖细的嗓子直叫“川普独裁”,一听就知道对美国制度还停留在“地摊科普”上。) 6park.com由于把总统设计成“有良知的帝王”,所以虽然用4年任期制来限制权力,但由于华盛顿总统的人格魅力,当时先贤们并没有限制总统任期限制,而是依照华盛顿总统的惯例,总统最多当两任。。 6park.com当然,后来极其强势的小罗斯福要竞选第三任时,全体都傻眼了。
结果小罗斯福一死,议会立马通过修正案,明确了总统的任期限制。 6park.com某种意义上,美国要庆幸小罗斯福的出现与死去。。 6park.com“在政府中完全排除作为集体身分存在的人民”
——美国宪法的一个重点是禁止民众参与治理国家,民众除了选议员这种民意代表可以直选(早期连参议员都不能直选),选总统更是不可能直接选举,是间接选举选举人团,才由选举人团投票选出总统。 6park.com作为民意代表的议会,被人为地分成2个部分来进行制约与消弱。
一方面,各种权力最终是建立在合法源泉——WE THE PEOPLE上,另一方面,先贤们对民意的“犯错”,有着深刻的认识,所以众议院被设计成只有2年的任期,而且全部改选。 6park.com于是对早期能够投票的民众的价值观信任,早年投票是按“特权”(Privilege)来设计的,也如同总统任期限制一样,没有限制。
其实主要是因为刚好没有一个反面典型。
当然,在今天的美国,经过白等(47年)与佩老太(80多岁了还死占着不走),我估计修正案这几年内就会出现。。
贴主:凌飞电脑于2021_02_05 1:21:20编辑楼主设置:谢绝布衣用户参与回复交流评分完成:已经给 凌飞电脑 加上 10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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