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鼓励民族融合,高考加分改革
2019年5月9日,新疆招生网正式发布《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对以往的加分政策进行重大改革!民考汉加分从50分降至15分,回族加分从10分降至5分。父母一方为汉族等其他民族、另一方为11个民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此外,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中,对上述所列11个民族之外的其他各族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而在2018年的加分政策中,父母双方都是11个少数民族的加50分,其中一方为这11个民族的只加10分。 哈萨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父母双方为上述民族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父母一方为汉族等其他民族、另一方为上述11个民族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回族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报考民语言类招生计划的汉族或其他民族(已享受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或单列类招生计划照顾加分政策的11个民族除外)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6)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中,对上述第(4)条所列11个民族之外的其他各族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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