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强迫!革命后一切国家债务原则性作废
美国《国会山报》官网7月4日发表安德鲁·哈尔署名文章,标题是《China is in default on a trillion dollars in debt to US bondholders. Will the US force repayment?》(中国拖欠美国债券持有人一万亿美元的债务。美国会强制还款吗?) 6park.com文章认为: 6park.com【1949年前,中华民国政府向私人投资者和政府发行了大量以黄金计价的长期主权债券,以中国税收作为担保,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活动融资。简单地说,如果没有这些债券发行,我们今天所了解的中国是不可能的。 6park.com1938年,在与日本的冲突中,中华民国拖欠了主权债务。共产党军事胜利后,中华民国政府逃往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终被国际公认为中国的继承政府。根据公认的国际法,“继任政府”学说认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现任政府负责偿还违约债券。】 6park.com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讨论,有的甚至引用了chatGPT的回答,也是重要的参考。 6park.com要明白这个问题里面的是非,会上升到国际法的高度,然而国际法也是建立在哲学基础上的,所以最终是通过哲学来解决。 6park.com安德鲁·哈尔的错误在于,他偷换了概念,中共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并非是中国国民党建立的“中华民国”的“继任政府”,甚至说“下一个政府”都不确切,或许你说“下一个朝代”比较合适。 6park.com中共推翻国民党的统治是一次重大质变,是以共产主义推翻专制资本主义的革命,其核心要素不是继承性而是诞生一个新的实体。实体已经变换了,当然旧实体的债务都原则性消亡了。 6park.com这道理非常简单,这好比张三的债务,你不能让李四去还。张三的债务,可以由小张三还,如果小张三是张三的儿子。即便是小张三都不一定,前提还得是他承认父子关系,并继承了张三的遗产,当然也要同时负责他的债务。中共没有从国民党手中继承财产,这天下是付出生命打来的。中共也不承认和国民党有继任关系,当然也不能强迫中共还。 6park.com那即使从法律中的“不可抗力”也可以轻易理解这个道理。条约在不可抗力下往往失效,革命就是一种最典型的不可抗力。除非你是上帝,除非你完全不接受任何风险,否则你的合同不可能是100%。实际就是上帝也做不到,如圣经故事记载,与人的约法也不时失效,也会做出妥协。 6park.com革命后一切国家债务原则性作废,因为原来那个实体已经消亡了。在这个意义上,任何国家是无权“强迫还债”的。就算有这个能力去强迫,其行为也是违背国际法精神的。而别国也可以坚决抵制,这完全符合国际道义。 6park.com当然,如果说是为了搞好关系、缓和矛盾,对一些债务予以承认和赔偿,那是另外一回事了,也就是“非原则性”的那部分,但不能建立在强迫的基础上。 6park.com关于国民党欠下美国的债务,这个可以在非强迫的基础上讨论,没啥不可谈的。 6park.com但美方必须提供的材料是: 6park.com第一,该债务资金中多少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多少用于政府活动? 6park.com第二,该政府活动支出中多少是用于对抗革命?蒋介石可是热衷内战的,而这部分是不用赔的。 6park.com第三,经过革命的不可抗力后,到底剩下了多少基础建设方面的成果。国民党的基础建设看上去不咋的,扣除不可抗力,该资金的成果存续下来的应该非常有限。 6park.com第四,美国是否承认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是否消亡?如果不承认,那就直接找台湾还就行了。应该从国家意义而言,中华民国作为一个实体已经消亡了。 6park.com* 6park.com最终,回到那个原始问题,答案就出来了: 6park.com如果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是99.9%,那中共政府最多只需赔偿0.1%,扣除用于内战的如一半,道义上中共或许应该负担1万亿美元的0.05%,也就是50亿美元。这个金额对美国不是一个大收入,对中国现在也不是一个大支出。它是可以协商的,前提是绝不能强迫。 6park.com那台湾如果硬要争个面子,也可以负担一半。两岸各负担25亿美元,解决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未尝不是一个好事。从历史高度看,是捍卫了人类的契约精神。 6park.com就50亿美元,以现在中美紧张对抗的关系看,解决是缺乏现实条件的。这个时候写这个文章,确实是有点小题大做了,有挑动是非的嫌疑。
贴主:吉歌于2023_07_07 5:49:48编辑评分完成:已经给 吉歌 加上 5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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