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了选票也能入主白宫?!盘点美国大选那些 “黑天鹅” 事件
美国总统不是一人一票选出来的,是通过选举人团制度进行的。在美国大选中,各州先统一获得两张选举人票,然后再按人口比例获配不同的选举人票。
人口普查不定期进行,选举人票会随之增减。比如,加州有将近 4000 万人口,它的选举人票就有 55 (2+53) 张。亚利桑那州有 700 多万人,选举人票只有 11 (2+9) 张。4000 万对应 53 张选举人票,700 万对应 9 张选举人票,每一位选举人大致代表着 76 万个选民。
全美 50 个州加上华盛顿特区的选举人票相加,得到 538 张选举人票。
美国大选规定,总统候选人必须获得 538 票中半数以上的选票,即 270 票 (或以上) 才能当选。除内布拉斯加州和缅因州外 (按普选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其余 48 个州及华盛顿特区都采取 “赢者通吃” 的规则。
所谓通吃,即只要候选人在州内得票超过对手,无论赢得多么微弱,它就能赢得该州全部选举人票。
以加州举例,如果候选人 A 以 51% 的得票率击败候选人 B,A 就将赢走全部 55 张选举人票。如果 A 以 99.99% 的优势击败 B,A 一样也赢走 55 张选举人票。反观 B,哪怕他只输了一票,就意味着选举人票为 0,白忙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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