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网际谈兵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美军或将常驻金门!台当局突然变强势,金门等岛屿有必要非军事化
送交者: 狂心中[♂★★★★如狂★★★★♂] 于 2024-03-05 6:18 已读 1048 次  

狂心中的个人频道

距离“2.14恶性撞船事件”已经过去了21天,在这21天中,两岸进行了15次的闭门会议,仍然没有取得任何有效的结果。这次谈判,大陆的要求很简单,让台“海巡署”公布视频资料,对遇难者的渔民家属进行公开道歉以及赔偿。我方一直都抱着好好谈的态度,但台“海巡署”蛮横无理,始终不愿意进行公开道歉。

台“海巡署”为了将“2.14恶性撞船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竟然玩起了文字游戏,将“公开道歉”改为“书面致歉”,“赔偿金”改为“抚慰金”。这样“海巡署”将会保留所谓的“颜面”。而台“海巡署”一旦公开道歉,那么也就意味台“海巡署”承认自己做错了,台“海巡署”将会负有责任,台当局的“颜面”也将劲失。此前为了掩盖事件真相所做的一切,都将成为无用功。


现在谈判已经进行了15次,台“海巡署”就是不准备认错,进行公开道歉,双方谈判进入了僵局。在第15次谈判结束之后,台“海巡署”、“陆委会”、“海基会”代表更是目中无人,在没有与我方代表打招呼的情况下,直接返回了台岛,导致第16次会议无法如期举行。现在我方协谈的代表还停留在金门县,等着台方代表返回继续进行谈判。

台“海巡署”、“陆委会”、“海基会”代表之所以在3日返回台岛,是为了参加3月4日台立院内政委员会进行“金门撞船案”专案报告。在3月4日的“金门撞船案”专案报告结束之后,台当局的总结报告内容正式公布。台“陆委会”、“海基会”的代表更是将该事件定性为“三无船舶越界与海巡署执法案件”,并且表示要静待司法调查。


台“陆委会”、“海基会”都已经出手了,台军方肯定也不能坐视不管。台防务部门作战及计划参谋次长联合作战计划处长董冀星对媒体称,现在台“海巡署”随时准备支援金门,以及对“禁止、限制水域”进行巡察,台军则在后方支援。目前台军已经做好了准备,已经做了多个预案,一旦台“海巡署”受到攻击,那么台军立即就会出动。

如今,台军方都已经发声支持台“海巡署”了,那么是什么会让他们如此嚣张呢,哪来的这些底气呢?其实台当局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底气,其实还是与美国有关。美国是台地方黑暗当局的最大后台,为了拉拢台当局对付大陆,美国更是为台军提供武器装备,还派出代表团访台,为台当局加油打气。


据媒体报道称,美国前一段时间为台方提供了8万多套战斗服,这8万多套战斗服是美国免费提供给台方的。据悉,这些战斗服是Level 4抗弹板,是美军淘汰下来的装备,到了台军手中却成为了宝贝,但的确也能增加台军的战斗力。可能台当局认为大陆的武器装备根本不如美军的,就算是退役的也比大陆的强。因此,这也让台当局有了底气。

在这个节骨眼上,美国除了向台方提供武器装备,美国还准备派出向金门以及澎湖等地派出军事顾问。除此之外,美国还打算将美军“绿色贝雷帽”特种部队计划常驻金门岛和澎湖列岛,持续对台军进行培训。如果计划属实,美军登上金门县的话,那么美军距离大陆将会是非常的近,最近的地方不到十公里。


若美军真的将“绿色贝雷帽”特种部队部署在金门岛和澎湖列岛,那无疑对我国国防产生了重大威胁。到时候会时不时的出现美“间谍飞机”到大陆附近进行收集情报。对此,笔者认为,一旦美军敢登陆金门岛和澎湖列岛,那么需要海警出动,解放军需要进行压阵,对这些岛屿进行封锁,直接实现“非军事化”,拿下金门马祖等岛屿。既然美军、台当局不惧怕,那么我方就一步一步来,慢慢实现“锁”台战略。

总体来说,现在台当局如此嚣张,底气完全来来自于美国。美国与台当局勾连,妄想将台湾地区给分离出去,不管他们怎么做,都改变不了台湾地区是中国领土的事实。若他们真敢,那么解放军不会有丝毫迟疑,直接出击。现在的解放军已经不畏惧任何对手,不管付出多大代价,都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喜欢狂心中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狂心中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网际谈兵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手机扫描进入,浏览分享更畅快!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