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11 月 15 日,赵女士和父亲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起诉至北京延庆法院,要求动物园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整形医疗费等近218 万。
2017 年 9 月 5 日,赵女士收到法院传票,本案将于 9 月 18 日下午 2 点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延期至 12.19)。期间白晓强律师表示,在责任判定上,他主张动物园应承担七成责任,赵女士一方承担三成,在赔偿金额上也主张用这个比例。2017 年 12 月 19 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在北京延庆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 上午的庭审是一场硬仗和恶仗 " 赵女士这样描述。原告主张:
园方应该负有 100% 的责任,母亲不存在任何责任。
赵女士认为这种游览方式不合理,而且在事故发生时,园方没有积极下车救人,是母亲替园方承担了救人的责任,结果致死,所以园方应该承担所有责任。
并请求园方对被老虎咬伤致死的母亲和被老虎咬伤的自己进行赔偿。
被告主张:
园方坚持没有责任,但同意承担人道主义赔偿。
称自己是合法营业,入园前履行了告知义务,且园内有警示标语,事故发生后也积极救援(开车来回驱虎,由于麻醉枪属于国家管制不能随意使用,而且在五分钟后才能生效),积极垫付医药费、误工费等。
虽然法院还没有最终判决,但大部分网友却都认为赵女士在 " 用母讹钱 "。所以不禁有人问," 为何你们如此冷漠?!"
冷漠吗?其实不算是,只是相比于其他事件而言,没有一味地同情弱者,而是更加理智的看待了这件事罢了。
" 我们认为事故的主要责任在园方,原告承担的是次要责任。"
原告律师白晓强表示,在两起案件的责任认定上,伤者赵女士具有一定过错,需担负次要责任,但其母系出于救女心切,无过错,不应苛责和担责。
我们从来没有苛责过去世的赵母,但是我们不认为随意下车的女儿只是次要责任。
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守规则。作为成年人,赵女士应该清楚地知道,不管是因为争吵也好、晕车也罢,在野兽园下车会遭受什么样的后果。
一个母亲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女儿,这是母爱的伟大。
与其说赵母是替园方承担了救人的责任,倒不如说是为女儿的任性买了单,毕竟赵女士不下车,她的母亲也不会死。
藐视规则的例子无处不在,可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判决还是会像 " 受害者 " 一方倾斜,因为谁也不希望悲剧的发生。就拿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即使有人真的违反了交通规则,肇事车辆还是要承担一小部分赔偿,同样的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只不过与赵女士所追求的全责、156 万赔偿款相差甚远。
而这一次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开庭,无疑又是一场道德与法律的辩论。
原告胜诉,那些无视规则的人就会更加的肆无忌惮,日后是否会出现攀爬高压电被电死,也要向国家电网索赔百万的事还真的很难说。
就目前看,有些说法确实过激,有些悲剧也不可轻易 " 段子化 ",但跳出个案看,有些提醒并非多余:比如对规则意识的信守。在社会中,无视规则的人面对的是善良的人类,可是这对母女在弱肉强食的自然界面对的却是凶猛的老虎
敬畏规则,是种自我保护的方式,但规则意识缺失的背后,往往是灾祸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