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最近两件热门事件的看法。
最近国内有两个热门事件。第一个是魏则西事件,第二个是雷洋事件。网上整天看新闻评论,感觉不吐不快,今天有时间就都掰扯掰扯。
先是魏则西事件,我最先是在微信上看到的。报道这件事的作者的大概意思就是百度和武警医院谋财害命。 先看百度,谋财是肯定的,但是谋的是医院的财。至于有没有害命,我觉得我们要追责就从责任谈起。一个是法律责任,一个是道德责任。法律责任上,这件事里面百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吗? 我觉得没有。 第一,百度收钱登广告没有违法, 第二百度没有提供虚假信息。医院的确是武警医院,的确是三级甲等医院。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遵守了法律,不代表道德上没有亏欠,我们再看看道德责任。 很多人认为医院不应该做广告,我觉得政府既然希望医疗产业化,就应该允许私立医疗机构做宣传,不然市场的份额是抢不过公立医院的。百度收钱给头版,这跟电视上黄金档时间是一样的,钱给到了,你的广告播出时间和位置就更好。我认为这是很纯粹的商业行为。 很多人说竞价排名误导了病人,我记得上大学时有一句玩笑,叫“如果你搜索的结果没出现在google第一页上,那这东西就不存在”。 这玩笑原本就是学子们对自己懒惰的一种自嘲。连google都不能只看第一页,那么在这个事情上我们为什么要指责百度的竞价排名呢?
接下来是医院的责任。魏则西是多次求医未果之后,才去武警医院的。原新闻中作者说是武警医院的治疗耽误了病人宝贵的治疗时间,所以是害命。我不是专家。如果魏则西这病在学术界公认能治,那武警医院就是害命。如果魏则西这病在学术界没有说法,那在害命这问题上就要打些折扣了。 接下来是图财,如果真的像报道中说的,医生保证免疫疗法会有效果,而没有向病人解释其中的风险,那这就是误导,是骗钱。
那这件事给了我们多少启示呢? 第一就是那篇报道,作者是一上来就给百度和医院扣了“谋财”和“害命”的帽子。虽然报道的很全面,但是里面还是参杂了很多作者自己的观点在里面。这同时也是当下很多新闻报道都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为了吸引眼球,把话说的要多大有多大。第二是医院的外包制度,为了医疗产业化,外包没有错。这件事里也是武警医院自己没条件,才将肿瘤科外包出去。 但是外包后,应该将外包一事公开,同时武警医院对于承包商,是有监督的责任的。不光是对硬件的监督,对于承包商雇佣的医生,服务,都要监督。不然如果承包商出事,武警医院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国家也应该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医疗外包。最后一点也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医疗产业化没错,但不能走向垄断。医疗产业化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医疗产业,造福社会。但是垄断会降低医疗产业内的竞争,造福的只是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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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说雷伟事件。我认为现在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就是警察肯定暴力对待雷伟了。不然好端端一个人,不会说死就死。讨论的重点就是这是雷伟暴力抗法,咎由自取,还是警察暴力执法,草菅人命?
事件出来后,应该是雷伟的老丈人先否定雷伟嫖娼的可能性,然后加上一班公知的推波助澜,才让党媒在嫖娼的问题上大做文章。 脱离了事情的重点,也就是雷伟到底是怎么死的? 警察的说法是,雷伟暴力抗法在先。 有目击者说雷伟曾高喊假警察,也就是说警察有向雷伟表露过身份,但雷伟不从而且攻击了警察。我觉得如果是拘捕+袭警,一枪打死他合情合理,或是警察制服雷伟时动作过激,导致雷伟休克或心脏病突发云云。 但如果是被警察殴打致死,那等同于滥用职权+报复,当事警察就要付法律责任。以上都是假设,具体如何,要等验尸结果才能下结论。
这件事也有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第一是雷伟死亡后,警察没有第一时间给出具体的过程报告,只是简略的雷伟嫖娼被捕然后拘捕死亡。这种说辞怎么可能服众。 公关能力之低下可见一斑。若警察在理,就应该及时把事件还原,才能阻止各种谣言。若警察不在理,更应该马上调查涉事警察,以免事后被打脸。评分完成:已经给 缺钱不缺德 加上 10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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