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闹事是圣战的一种表现形式——说爱礼蛋糕店事件
1 事件由来
大家发现这一事件,是从这一条微博开始的:
这个叫做“正统穆斯林通讯社”的ID延续了他们这个群体一贯的本能,使已经发生的一个事件迅速通过网络扩大。之后不久,我们知道这家店就被砸了。
2 爱礼蛋糕店是怎么卖猪肉的
查了一下,爱礼蛋糕是一家全国性的连锁店,并不是专门的清真品牌。但这家分店处于西宁的一个清真寺的对面,属于穆斯林集中的地方,为了做穆斯林的生意,把这个店面弄成了清真店。话说要搞清真店,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经过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认证和审批。具体规定各省区都不尽相同,青海省的规定是这样的:
第五条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除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所规定的条件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进行监管; (二)采购、保管和主要烹饪人员应当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 (三)制作人员中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 (四)应当有专用的操作场地、生产和运输工具、库房等。
从这里看来,条件是很高的,认真执行是不太容易的。这家爱礼店的问题,恰恰就出在运输这一个环节上:
从这张图可以看到,一群回民围住了一辆封闭式卡车,可以看出,猪肉产品是从这辆车里被发现的。具体细节如何,就不太好猜了。
所谓的猪肉产品,就是这个:
标签上明文写着肉里含有猪肉的成份。我觉得凭良心说,爱礼店不会是有意为之,否则它完全可以把标签撕掉。同时考虑到爱礼店还在别的地区有非清真门店,车上的猪肉产品应该是送往其他门店的,但它也确实违反了上边的第四条规定。
3 穆斯林为何小题大作?
从上面可以看到,虽然确实是猪肉,但带有全封闭的外包装,不至于粘到其他食品。虽说确实违规了,但不是有意,也不是准备卖给穆斯林的,而穆斯林对此大动肝火,以致于用暴力的手段打砸店铺,怎么看都是过份了。这里边的深层原因,我在《穆斯林为何不吃猪肉》一文中有详细解释,可惜已经被删了,并且不许再贴在微博上。简单来说,穆斯林对清真产业的专营权向来十分看重。任何来抢饭碗的非穆斯林都是要被排挤的。爱礼店虽然按照规定雇佣了少数民族店员,但老板仍然是非穆斯林。因此穆斯林对这种店仍然是比较敌视的,一有机会,就会以清真为题来找麻烦。
4 聚众闹事的实质是什么
杰哈德(圣战)这个词,想来这些年大家都不陌生了。有人说把杰哈德翻译成圣战是不准确的,实际是奋斗的意思。我觉得综合起来可能更准确,就是“针对异教徒的奋斗”。出于习惯和好理解,我们这里仍然用圣战这个词。
圣战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从穆斯林的立场上来看,在冷兵器时候敌弱我强的情况下,圣战的表现是正规战争;在现代的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圣战的表现是恐怖主义;在异教徒掌握政权,敌我强弱悬殊的情况下,圣战的表现就是这种,我把它叫做“有节制的聚众闹事”。那位说这都打砸了你还说有节制?对,他们虽然打砸,但没有打死人啊,也没有放火啊,这就是节制。
这种聚众闹事不是盲目的,而是目的性非常强。就是为了拓展自己群体的生存空间,打压异教,争取特权。上面出现的那个纯粹为宗教而背书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本身也是这样一次又一次长年“圣战”的成果。多年以来,穆斯林两年一小闹,三年一大闹,不断侵蚀世俗世界的领地。可叹我们这些异教徒,卡菲尔,跟睡着了一样,对此毫无知觉。政府每次都是息事宁人,每次都纵容事情的再次发生。
5 我对爱礼店没有什么同情
爱礼店的这次惹祸上身,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自找的。所谓“清真”,从其含义上讲,就是对非穆斯林的侮辱,因为它认为非穆斯林日常吃的食品是肮脏的。你认可清真这个概念,就等于认可非穆斯林比穆斯林低贱。自从想明白这一点以后,我不去任何清真馆子吃饭,也不买任何有清真标志的产品。爱礼店开这个清真门店,不仅是侮辱非穆斯林,同时也是自辱。
而且,穆斯林穆斯林的钱是那么好赚的?你主动舔菊,让人家喷了一脸那屎,不是活该是什么?
美国的麦当劳前两个月刚刚宣布,不再经营清真食品。也是同样的原因。我劝爱礼店学学麦当劳,悬崖勒马,如果政府还允许你再开业的话,就摘掉那块清真招牌,保留一点自尊,也免得再次惹祸上身。其他的清真饭店之类,如果不想惹麻烦,也请摘下清真牌子。
6 关于政府的处理
政府在历次面对穆斯林群体的事件当中,始终没有找到正确的应对之策。每次都处于被动挨打地位,每次都不得不以妥协让步而告终。有时都 不得不让人怀疑,这还是一个以无神论为指导思想的国家吗?
在历次的穆斯林群体事件中,餐饮业还不是受害最大的。最苦大仇深的行业,非出版业莫属。这里不能不重提一下1989年的性风俗案,为了一本很不入流的娱乐读物,发生了全国性的穆斯林大规模聚集、示威、打砸事件。最后以那本书的主编被判无期徒刑告终。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文字狱吗?
《性风俗》案件的结果,是政府的全面失败,穆斯林群体的全面胜利。从那以后,整个出版界噤若寒蝉,闻穆斯林而色变。这只是一次最大的,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起。这里不一一列举了。直到现在,出版社在开会时仍然不得不反复相互告诫,千万不要惹到穆大爷啊。
在《性风俗》案件中,政府也抓了一些闹事的首要份子,并给以相庆的处罚。这从表面上看,似乎政府两边各打五十大板,好像没有全输,其实完全不是这样。政府处理这些不好的事件,最首要的,是杜绝它再次发生。你抓人家几个人能起到惩戒作用吗?对普通人或许有点效果,对穆斯林完全不能。因为在人家的意识里,自己不是在干坏事,而是带有神圣的目的的,为了信仰,人家连命都可以不要,再在乎坐你几年牢吗?更何况,在“两少一宽”政策的何护下,抓了也关不了几天。而他们被放出去的时候,绝不像一般的犯罪份子那样低人一等,工作生活处处为难。他们都会被视作英雄,他们并不会损失什么。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群体诉求达到了目的,下次自然还会这么干。
因此,要想使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重要的不是抓几个闹事的人,而是不能满足他们的无理诉求。当然这样处理起来会难得多,可能会导致长时间的对峙。对于可能发生的事,要有充份的备用手段。但如是几回,他们无功而返,才能终止这个恶性循环。
可惜,我们现在看到西宁政府的思维方式,并无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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