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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汉堡华商碎尸案七年祭
送交者: 夺标[布衣] 于 2014-09-04 22:11 已读 659 次  

夺标的个人频道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作者 范轩

一转眼,同胞宋凯已经走了七年,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中国公民宋凯(31岁)自2007年1月18日失踪。宋先生拥有一家进出口公司,该公司位于汉堡万斯贝克区(Wandsbek)的被称为斯堪地纳维亚的地段。宋先生亚洲人长相,身高182公分,身材修长。其失踪原因不详。”……这是七年前本报受当地警方委托刊登的一起“寻人启事”,但就在启事刊出后不久,随即传来了坏消息:从汉堡湖区水域中打捞出的尸块,被验证为失踪者。


读者朋友们对2007年发生在汉堡的年轻华商宋凯被碎尸、沉湖凶案还有印象吗?七年之后,难道没有一点凶手的线索吗?


实则不然,据本报了解,汉堡刑警早已明确地锁定了嫌疑人,并确定嫌疑人已经逃回了中国;但要了解有关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却遭到警方拒绝,原因是:如果透露嫌疑人情况,他很可能在中国被追诉刑责;而中国是有死刑的国家,嫌疑人则可能被处死;鉴于此,不便对外透露嫌疑人信息。


处于德国法律框架之下,这位戗害他人生命的嫌疑人免除了生命之忧;但从中国方面来讲,这无疑是纵容包庇、助纣为虐。分处于不同的国情、民情之下,我们不能简单地判断,德国与中国的刑罚哪个更合理、更科学;但我们也绝不能用德国法律处理中国问题,更不能用德国法律来判定中国事务。


而与之方向相反的一个案子,近日来受到德国方面的关注。一名德国公民,远赴中国去追杀了昔日的情人、情敌,终于一吐扬眉之气,但随后而来的就是要付出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虽然日前德国外交部发表公开声明,表示要尽全力阻止中国对德籍死刑犯行刑,但坊间普遍认为,这只是一个象征性的表态,因为这是一个毫无政治背景的刑事案件,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被处以极刑、完全在正常的法制范围之内,德国不可能、也无权利对中国内政进行干涉


这名叫菲利普的德籍男子今年36岁, 2010年6月,他在厦门街头用锤子和刀子杀死他的前女友洁妮弗及她新的生活伴侣乔恩。在行凶之后,他试图自杀未遂。菲利普和前女友曾一起在慕尼黑学习汉学。2005年夏,女方同菲利普分手,菲利普一直无法接受分手事实,称要“粉碎前女友的幸福”。于是菲利普专程追随前女友前往中国,杀害了两名受害者。


这一案件3年前就已经开庭审理,直到今年8月20日才做出判决。德国领事馆当天也派出代表聆听了庭审判决。从根本上来说,德国政府致力于阻止在其他国家执行死刑,因为德国已经废除死刑并且拒绝死刑。


针对此案,本报求教了中国法律专家,得到的答复是:中国处理外国人在中国领土上违法犯罪所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平等的法治原则;对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处理,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犯罪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也不论被侵害的是中国公民的利益还是外国人的利益,都应依照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出预料,这事儿少不了“人权组织”,人权专家一出来就左右言它:中国每年执行死刑数量超过全球所有其他国家死刑的总和;中国有大量不公正的法院审判案,中国依旧不是法治国家……。德国舆论也摆明了态度:此案本身证据确凿,因此不能对中国司法当局说三道四;但死刑判决本身就是非人道行为,就是对人权的亵渎。我还不大懂“人权”,所以不甚明白:如果人权应赦免行凶者不死,那人权也能保证遇害者重生吗?


中国人在德国行凶后逃回中国、也逃脱了法律制裁;而德国人追至中国行凶、却要命丧他乡。这两个反向的事例,或可引发我们深思:广受西方诟病的中国死刑制度,真的应该取缔吗?或者不存在极刑威慑的西方,是否应该重构“杀人偿命”的威严?……


眼见得这名德国凶手极有可能被处死,成为第一个在中国被执行死刑的德国人,德国上下非常关注,柏林方面表示要不惜一切代价免他不死。但德国的求情有用吗?对此,最新看到的消息是,中国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就此回应称:“中国的审判机关,在中国司法主权管辖的范围内依法行使管辖权,是中国审判机关自己的事情。”言下之意很明白:你德国根本管不着!


由此看来,这名人犯该是必死无疑了。这跟他是哪国人无关,而跟他在哪国杀了人有关。


                                               范 轩

                                                                                              2014年8月25日,于德国汉堡 欧洲新报总编辑,专栏作者

背景材料(来自德国之声当年报道) 汉堡河里漂起的一只手和其它后来找到的肢体,已经有了着落:汉堡警察局4月3日宣布结果说,已经基本确定那是1月18日失踪的年轻中国商人宋凯。宋凯在暴风那天的失踪充满了谜。德国之声记者综合报导如下。借此机会,同时简单叙述一下刚因谋杀妻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慕尼黑华人兄弟一案。 汉堡警察局新闻通报 4月3日上午,汉堡警察局发表了新闻通报。全文如下。 阿斯特尔弗雷特河中找到的尸首肢体(复数)的DNA检查已经结束。比较检查结果是,非常大的可能性涉及的是1月份在汉堡万兹贝克区失踪的宋凯。 07年3月27日,一名行人在阿尔斯特弗雷特河(Alsterfleet)发现了尸首肢体。在接下来的寻找过程中,警察在阿尔斯特弗雷特的淤泥里找到了尸体的其它部分。 在司法医学所(IfR),得以从找到的大腿骨头中分离出DNA来。 此外,医学家们检查了07年1月18日失踪的居住在万兹贝克区的31岁宋凯的各种物件。在3个物件(剃须刀、牙刷、烟蒂)中找到了相适应的DNA踪迹。DNA比较检查表明,死者的DNA与上述寓所中找到的DNA踪迹是符合的。 现在,刑警正在试图得到在中国生活的失踪者亲属的DNA试样,以便进行横向比较。这样才能最终明确确定,死者是否是宋凯。 谋杀案专案组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发布人:汉堡警察局) 顺便说一下:中国国内今天一些报导说“无头尸”,不太准确。因为,不仅头没有找到,躯干也没有找到,找到的只是四肢的一部分,我们现在明确知道的只有手和大腿。 宋凯的失踪(死亡)过程留下许多痕迹 宋凯1975年11月11日出生,2000年初来到德国,在杜伊斯堡大学读书。2006年底注册了一个主营橱窗模特的有限公司。去年大多数时候一个人住在汉堡的一个办公室兼仓库里。据他在杜伊斯堡时期的同学称,宋凯为人爽朗,还是挺不错的。他的公司是北威州一家华人主持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据这家会计师事务所说,宋凯建立公司时间不长,但业务发展得相当不错,每个月都有不低的营业额,在信用上也挺好的。 虽然汉堡警察局还留有一点余地,但实际上,DNA检查结果已经99%地证明了残肢是宋凯的。宋凯的被害已经基本确定。他失踪以至被害的过程中,留下了许多蛛丝马迹。宋凯的弟弟宋川3月中(那时他还在中国)在中国国内网站上留了一个相当长的贴子,详细地叙述了他所了解的情况。这个贴子里人名说得很明确。但我们在下面叙述时还是都以起首字母代之。 1月18日晚,宋凯跟Z先生约定第二天见面。19日(周五),Z打电话给宋,没人接,手机两次接通,那边不说话,后来就关机了。Z先生去宋的办公室兼住处,从窗子看见里面无人,但电脑是开着的。20日,J先生和Z先生在宋川的要求下,从窗子进入办公室。没人,电脑开着,msn在线。21日,宋川让J、Z两位先生去报了警。同一天,J先生应宋川之请又去了一次办公室。 22日(周一),J先生再次应宋川要求去了趟办公室。J先生发现电脑键盘上多了一张名片,他“仔细回忆后确认”这是他周日下午来后有人进来放到键盘上的。这是汉堡律师HK(在此也不写全称)的名片。这一天,下午2点多,宋凯的msn突然自动登陆了一次。宋川让J再去看一下。J在那里发现衣柜的门开了,暖气也打开了。J先生显然是个细心的人,他注意过,在此之前暖气是关着的。J出来后,害怕了,再也不愿这样帮忙。 宋川接下来写了这么一段情况:“我哥和他前女友C于04年认识,并交往了近两年时间,直到06年9月份分手。其间他们一直住在一起,并一起从杜伊斯堡搬到汉堡。在汉堡,他们的住处距离我哥现在的办公室很近。9月分手后,我哥搬了出来,临时住在了办公室。当时他们分手的原因很多,闹得很不愉快,双方的家长也都很生气。就在一两个月前,经常还会有人在深夜两三点钟给我哥打电话,然后接通之后不说话。这种情况至少发生了六七次。直到大约两周前,有一个自称是C新男友的人还曾打电话恐吓我哥,让他不要再去管C的事情。” 于是,宋凯的朋友圈子里有些人猜测是情杀。当然了,不能轻易下结论,最终还是要看警察的调查结果。值得注意的有:那位汉堡律师的名片为什么会出现在宋凯的键盘上;他管的是什么案子;msn为什么会重新登陆,是在宋凯办公室登的陆还是在别的地方(没有宋凯的密码别人恐怕登不了陆);是宋凯回去过还是别人去过? 宋凯失踪那天正是德国被超级巨风横扫的夜晚。在这样的夜晚,他是什么事急着要出去呢?从他弟弟的叙述看,宋凯不太象是在当天晚上就被害的,那几天他是怎么一个处境呢?如果宋凯确是当天晚上遇害了的,那么后来又是谁进了他的办公室,甚至还放上律师的名片呢?这里有很多悬念,很多痕迹。似乎破案不会太难。希望尽快有个结果。 慕尼黑谋杀案及其它 南德意志报报导,慕尼黑法院判处两名华人兄弟以德国最高刑罚无期徒刑。在此也简单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2004年7月4日,41岁的中国女子Ye W.被发现在施瓦宾(Schwabing)的住处死亡。警察发现一封遗书,遗书中表示,她由于严重的皮肤病而不想活了。警察初步断定是自杀。但解剖中却发现,Ye W.先是被暴力致死的。 她的丈夫、52岁的Zheng W.跟49岁和44岁的两个弟弟一起生活在慕尼黑。但他们报难民时用的是假名字,所以没人知道他们是兄弟。法院在判决时说,Zheng W.之所以跟Ye. W.结婚,是因为Zheng的避难申请被拒,而Ye有居留权。夫妻俩经营一个旅行社,Zheng的两个弟弟也参与经营。Ye把收入结余的约20万美元藏在家里,在经济上对丈夫卡得很紧。法院说,这是导致Zheng起杀意的原因。 为了逃避罪嫌,Zheng说服他49岁的弟弟Yun来动手。Zheng自己去了中国。Yun在杀死他的嫂子Ye后,把现场打扫得非常干净,把Ye的遗书放在显眼的地方。但是,警察在现场找到了Yun的生物痕迹。法院说,他们的做法“太明显了”。 现在,一个以策划谋杀,一个以执行谋杀分别被判处德国的极刑无期徒刑。可见天网恢恢。在现代科学的笼罩下,痕迹几乎是无法消除的。锡滕森案的新发展也表明,衣物的纤维也可让作案人无处遁形。上述宋凯一案留下了如此多的痕迹,恐怕离破案也不远了。 这些案子却让人深思。生活在德国的华人并不多,却发生了一系列的恶性案件。80年代末,驻汉堡上海一家公司的两名员工被阿富汗前雇员杀害,当时汉堡中资企业一片恐慌,许多人因此而住进了总领馆里。恐慌倒是不必的。刑事案件世界各地都有。相对而言,德国的治安确实还算较好的。但对人身安全的警惕却绝不可放松,无论在世界什么地方。对类似慕尼黑策划杀妻案这样的凶手,我们则要说:如果实在学不会法律观念,请至少记住“天网恢恢”这四个字。 评分完成:已经给 夺标 加上 50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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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夺标于2014_09_05 2:34:38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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