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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10时30分,40岁的郑利出现在深圳刑事法庭上。深圳检察机关指控她涉嫌诈骗3.6亿元,被骗的包括国企高管、民间投资大户、台湾商界大佬有8人。法院最后认定郑利诈骗金额2.96亿元,判处无期徒刑,外籍同伙罗伯特参与诈骗1.38亿元,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这名上海女子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虽然已经40岁,但看上去只有30岁出头。用红头绳扎着马尾辫的她,长相并不出众,但却是个让人看一眼就能记住的颇有气质的女人。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出身干部家庭。 曾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上海警方通缉。2004年她逃到广东,为实施诈骗,从2007年开始给自己伪造林意、黄少妹、黎菊梅、蒋林意等多个身份,并取得四个户籍身份证明,在深圳富豪圈混得风生水起。住在深圳华侨城纯水岸千万豪宅里,出入豪车接送,常在澳门赌场一掷千金。2011年5月,因一起珠宝案发被抓获。 腾讯新闻 郑利和罗伯特受审图片 2007年至2011年间,郑利使用非法取得的虚假户籍身份,伙同罗伯特,对外编造罗伯特为国外大型基金管理人、德国大家族继承人等身份,以掌控巨额基金在中国开展融资、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名,骗取他人信任;以在深圳市开设的两家投资公司作为诈骗载体,虚构项目对外开展合作投资、代为理财、购买土地等业务,先后骗取被害人张某某、汪某某、邓某某、左某某、刘某某等人的资金后,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小部分用于支付利息,大部分则通过“地下钱庄”及其在境内外开设的公司、个人账户进行多次转移,将他人巨额资金非法占为己有。 被郑利、罗伯特骗得金额最多的是台湾一家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的董事长邓某某。 2010年4月至10月间,郑利、罗伯特与台商邓某某结识。为了放长线钓大鱼,郑利对邓某某初期的500万和800万美元的两笔试探性理财委托,均按协议给予回报,并返还本金。 2010年9月,邓某某一次性投入1600万美元委托理财款后,郑利等二人即编造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理财承诺,将16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8亿元)理财款非法占为己有。(文/图 记者 沈婷婷 通讯员 王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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