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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美国的虚伪面纱:所谓的教会“道德性”
送交者: abccbscnn[布衣] 于 2015-08-05 15:21 已读 442 次 1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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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美国的虚伪面纱:所谓的教会“道德性”

 2015-01-21  转自独家网

经过“合理”与“合法”包装的高级伪善

  美国奴隶制度,是不是如同现在有部分人所认为的那样,认为那是当年时空环境的“旧事”,不需要对乔治华盛顿,汤玛斯杰佛生等美国开国国父过于太苛责?特别是很多人,都不由自主地接受一种观念,很直观地认为我们现代人不应该拿现在的眼光与道德标准,去评判二百多年前人的行为,因为时空语境都不同。特别是,不只是乔治华盛顿,汤玛斯杰佛生当奴隶主,当时的人“应该“多半都是奴隶主。

  但是,你怎么知道“现在的眼光与道德标准“不就是当年的道德标准呢?

  这种不愿实事求是对待历史的态度,其实不只是一种乡愿的表现,更严重的是,这种态度是表象的宽容,但却是实质上对“不道德的邪恶行为“的纵容,因为历史是可以为后来的人提供前车之鉴的。不愿面对过去,何谈展望未来呢?

  实际上,乔治华盛顿,汤玛斯杰佛生等美国开国国父的“伪善”,并不是“被今天的道德标准”来评定的。在当时,在他们生前,就是“道德问题”的讨论对象。当然,这些该国的开国“先贤”都是贤人,都非易与之辈。他们不但没有被当时的道德批评击垮,反而,他们还试图操作当时道德的话语权。他们是从个人的伪善,去结合与他们一样伪善的人,再去扩大为被他们控制的“制度“上的伪善。他们是在文化与习性上,用独立宣言与宪法,为美国注入”伪善“的元素。在这些美国国父的开创与引导操作下,”伪善“二百多年,历久不衰,已经成为美国的标记。

  这些开国“先贤”的手段,走的是“合理”与“合法”的包装道路。这个“合理”与“合法”也就是“伪善”的最高级操作手法,为人类文明添加“伪善高级发展的理论根据”。同时,从其中,我们更可以了解美国二百年来内政或外交政策的操作模式。“那就是一定要对政策或行为先建立合理与合法的伪善借口”。例如小布什政府攻打伊拉克,一定要先在联合国搞出个决议,那个决议是以后来证明子虚乌有的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借口,然后组织外国兵小猫几只的所谓联军,这叫“合法性“。另外,透过各种管道,到处宣传,攻打伊拉克,吊死萨达姆,是为了给伊拉克带来民主,则是”合理性“的道德诉求。

  这就是美国行事作风一贯的套路,屡试不爽。再邪恶的事情或行动,也要想方设法穿上合法与合理的羊皮外衣。

  从以下我们讨论的这段美国历史里,我们看到了,当一群人,控制了法律与教会之后,进行了“合理”与“合法”的包装。这时,这种披着羊皮的狼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在羊群中游荡,对无助的羊予取予求,生杀由狼。

  但是,当披着“合法且合理”外衣的邪恶势力,也就是奴隶主控制着立法机构与行政权与教会的时候,情况已经达到那种无法用理性的协商或妥协的办法来解决时,“伟大“的林肯总统终于决定诉诸最后也是最不得已的手段,要剥掉这层伪善邪恶的羊皮外衣,只有靠武力,用战争来解决。

  这就是悲剧的源头。如果当时,乔治华盛顿能够当机立断,摒弃自身的奴隶享受,振臂高呼废除奴隶制度,并且以他当时独霸的权势,完成这项人道的历史功业,那么除了他自己可以永垂不朽之外,有可能世界历史也要为之改写。

  奴隶主的操作手法,道德正当性的话语权在于控制圣经的解释权

  人总是会努力为自己的邪恶与贪婪行为寻找道德上的正当性。

  不论古今,不可讳言的,西方“道德的诠释权“是掌握在教会手中,基本是出于神父或者牧师之口。对奴隶主而言,让牧师来说出“上帝并不反对奴隶制度”,是他们寻求道德正当性的最好出路。

  对于奴隶制度,到底教会是什么态度?

  1784年,基督教卫理公会(Methodists)决定把买或卖黑奴的教友驱逐出会,已经拥有黑奴的教友,一年内必须释放他们的黑奴,否则驱逐出教会。但是因为教友反对激烈,执行不了,最后这项规定取消。1784年,就是“独立宣言“宣读后第八年。

  1789年,维吉尼亚州浸信会(Baptists)谴责黑奴制度,但在1791年原本要作出教会决议公开反对黑奴制度,但这个决议胎死腹中,始终没有推出。1789年,就是制宪后第三年。

  纽约与费城的长老教会(Presbyterian)早在1787年就开始规劝教友解放黑奴。1792年,长老教会大会公开决议应该终止黑奴制度,但是也同意应该采取逐渐废除的办法。1815年,长老教会公开声明买卖黑奴“不符合上帝的福音”。

  要知道,当时的很多批判奴隶制度及这些开国元勋都是奴隶主的言论,其重要的争论点,都是因为这些奴隶主的行为,都违反了伟大的“独立宣言“。这一点,很显然,当时的人,特别是基督教教徒的道德与价值观,是与我们现代人大同小异的。

  在美国的基督教徒,有一部分,基本上是英国人因为逃避英国教会的迫害而逃到美洲大陆。他们充满对追求新生活的渴望,一心一意要开创自己的一片新天地,因为他们事实上就是离乡背井在他们所谓的“新大陆”闯荡,而基本上是退无死所。但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基本渴望的是宗教上的自由,因为那是他们离乡背井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很多这些新教教徒的教堂是属于邻里性的自发组织。大家先集中一起读经讨论上帝的福音与旨意,然后人多了,慢慢集资建起自己的小教堂,牧师则外聘或者从自己圈内的人当中去发展。但是,有一个重点,就是他们都喜欢自己解释圣经教义。这也是为什么今天在北美洲基督教有如此之多的教派,同一本圣经,解释权下放,这个牧师的解释只要有足够的听从者,那么一个教派就能够很快的成型。

  我们也可以把这种现象理解成美国“地方自治”的源头之一。“自主,自助,自己管理自己的事,一切从理解福音开始。”

  所以,美国开国先贤把“In God We Trust” 印在每一张美元钞票上面,直到今天。

  也所以,美国开国先贤把《圣经》上的名言:“宣告在所有土地上的所有的人都是自由的。”(Proclaim liberty throughout all the land unto all the inhabitants thereof—Lev. XXV, v.x.)刻在”自由钟“上面。

  还有,一直到今天,已经发展成高科技的最先进的美国部队里,也都还是派有随军牧师。

  美国人基本上离不开圣经。特别是政治人物。大小官,从总统开始,就职就得手按着圣经发誓。上法庭作证也得手按着圣经先发誓。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他们相信上帝是至高无上的,是万能的造物者,是无所不能的,所以,上帝“应该也会铲奸除恶”。群众要求你对上帝发誓,因为你对上帝发誓后,你就归上帝管了。你要是明的暗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自然有上帝来收拾你。这是属于社会所约定俗成的精神思想共识,同时也是其文化根部的核心。

  这些证据证明了,美国,要不是真正的“真的信奉了上帝”,那就是事事还得请出上帝来背书,来作标签,来作掩护,或者是来作保证。因为以历史经验来看,只要是“奉主耶稣上帝之名”,基本上就是掌握了道德的正当性,很多事都好办。

  在新大陆的新教教会,要建教堂,钱从哪里来?要聘请牧师,钱从哪里来?从小乡下到大城市,教会这种群众的自发性组织,钱,都是靠大家捐出来的。在奴隶地区,也就是为了废除奴隶制度而开打的南北战争的“南方“,群众里面谁比较有钱?答案不问可知,奴隶主有钱。奴隶主比较有钱,那么对教会捐助最多的人,就是他们。所以,当教会希望废除奴隶制度的时候,行得通吗?得罪了奴隶主这种金主大户,教会还开不开门?

  这就是现实。上帝,主耶稣,从来不从天上撒钱下来。哪怕你是教会,还是得自己想办法去弄钱。上帝尽管万能,但是教会是人办的。只要是人,就抵挡不了,过不了经济问题这一关。

  因此,前面所提的三大主要教会,虽然,从教义上,从福音上,从良心上,都一致希望废除奴隶制度,可是最后都不了了之。由此我们也都了解到,这种废除奴隶制度的道德要求,是敌不过奴隶主这种金主大户的抗拒。

  当这些欧洲白人移民到美洲大陆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几乎比整个欧洲还要大的土地。当然,在杀跑了原地主印第安人之后,很快的,许多白人新移民都成为了或大或小的地主。土地大了,可是农工相对并没有增加,光有土地而不加以开发,地主就算白当了。当时,在雇工人很困难的情况下,购买奴隶来开发农场,是在效益上最合理也最合算的投资。所以大量的非洲黑人被当成奴隶卖到美洲大陆。

  根据统计,1790年,也就是乔治华盛顿搬进他费城的总统府的时候,美国总人口为三百九十多万人(3929214人),其中奴隶有六十九万多人(697681人),将近总人口的18%。到了1800年,也就是乔治华盛顿刚去世几个月时,奴隶总数增加为八十九万多人(893602人),而总人口数是五百三十多万人(5308483人),将近总人口的17%。奴隶的总数一路攀升,到了1860年,也就是南北战争之前约两年,奴隶总数已经达到令人惊叹的三百九十五万多人(3953760人),已经超过美国刚建国时候的总人口数。而这时的美国总人口因为移民继续不断的大量涌入,已经有三千一百多万人(31443321人)。

  奴隶的人数节节攀升,为什么呢?因为印第安人不断被杀跑,美国的领土不断扩张。面对这么多土地,白人新移民可不是来打工的,很快的他们多半成为或大或小的地主。雇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也所以,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人道问题都必须束之高阁。在对雇工的需求节节高涨的情况下,买黑奴,当奴隶主,看起来都变得那么自然,那么理所当然了。

  可是,蓄养黑奴当奴隶主这种事,对奴隶主来说,在每周日上教堂去礼拜上帝的时候,在对上帝做忏悔的时候,到底应该如何面对上帝呢?他们的道德良知完全泯灭了吗?特别是多半的新教徒跑到美洲来,不就是因为要逃避在英国由于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迫害。如今,当年的信仰自由的受害者,摇身一变,成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加害者。

  结果,各大教会为了因应奴隶主的要求,开始需要从圣经中寻求当奴隶主的“道德正当性“。惊人的结果发生了,明明大家都用着同一本圣经,南方与北方的教会,竟然能够对上帝的福音做出截然对立的解释。最终,各大教会如浸信会(Baptists),卫理公会(Methodists)及长老教会(Presbyterian)等都各自分裂成南北两个总会。

  同一本圣经,对奴隶问题,竟然能够出现两种天地之别的解释,难道是上帝的前言不对后语?还是当年耶稣的门徒在编圣经的时候没编好?显然是,南方奴隶主的人为操作取得成功。

  以下,就以浸信会为例,因为这个教派就是因为追求宗教自由而移居到美洲大陆的。浸信会在今天是美国最大的基督教团体,在世界范围内有一千六百万会员,四万二千座教堂。这个教派在美国的创始是在1630年代,几个英国教士为了因为对圣经的理解与解释不同而遭到起诉,他们出逃到现在美国的新英格兰州落户。在1682年,开始发展到南方,在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建立了在南方的第一个教堂。

  在这个时期,浸信会的传教士致力于推动人人平等,并且要求奴隶主释放他们的奴隶,同时要求废除奴隶制度。他们的一些教区欢迎黑人,不论是奴隶还是自由人,并且让这些黑人教友享有跟大家一样的会员资格。

  当然,我们前面已经提过,土地大量增加,相对的地主大量增加,也就是造成奴隶主大量增加。而且奴隶主几乎都成了南方的上层统治阶级,有权有势的教友都是奴隶主。而且,浸信会为了传福音,为了发展教区,为了发展更多的信徒。许多传教士不但不本着良知继续宣扬“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教会原本立场,反而开始在圣经中,寻找奴隶制度是可以接受的证据,来为奴隶主的道德问题解套。进而,开始更改他们教会原先“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法。这个改变引起教会内部对奴隶制度存废的巨大争论,最后,因为对圣经的理解南辕北辙,终于分裂为南方与北方两个浸信会总会。

  举个例,在1844年,南方的名流,阿拉巴马大学的校长贝索曼利(Basil Manly, Sr ),他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传道师,不过他也是个地主,并且还是拥有40名奴隶的奴隶主。他正式向总会的大会提案要求,“在由南方人财务捐助的教会办公室中,必须让奴隶主出任职务”,作为金主捐款教会的奴隶主,公开要求教会必须接受由他们推荐的传教士。很明显的,奴隶主基本已经控制了他们的教会。

  我们不好说这是教会的沦陷,或说成是被金钱买通,不过也许是形势逼人。但是教会本来就是人的结合,特别是新教的教会,自主性更强。但是如浸信会这种教派,它不像罗马天主教可以对各教区提出经济上的资助,他们依靠的只有自己周边教友的捐助来维持。

  终于,在1845年,在南方浸信会总会大会上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SBC),南方浸信会公开宣言,“依照圣经,奴隶是因为受到上帝的制裁才成为奴隶的,所以,基督教徒拥有奴隶是可以被接受的”。这时,可以说是南方奴隶主的全盛时期,这些奴隶主已经征服了教会,浸信会已经给奴隶主颁发了道德证书。

  不过,回到现代,在1995年6月,南方浸信会总会150周年大会上,南方浸信会发表宣言,公开谴责种族歧视主义,并且对南方浸信会,在过去扮演接受种族歧视主义角色的行为做出忏悔。宣言很明白的指出“种族歧视主义是一种可悲的罪恶”,并且为“纵容与/或长期延续的个人及制度化的种族歧视主义”正式向美国的黑人道歉。南方浸信会的意图很明显,虽然黑奴在130年前都已经获得自由,但是南方浸信会始终带着种族歧视主义者的标签,在进入21世纪之前,他们必须摘掉这个标签。

  从南方浸信会总会的道歉与忏悔宣言,我们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有的人是很会利用上帝的,有的人为了达到私利的目的,可以假借上帝之名来玩弄“道德”。当然,是有这么一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些美国奴隶主过往的丑事,可以理解。不过,狼就是狼,但是如果这头狼会想到去披一件羊皮,会去搞“伪善“,那么这头狼就不是一般的可怕了。

  奴隶主的杀手锏,控制立法搞“合法性“

  1787年,美国宪法正式公布。这个在别人土地上建立的国家,在宣布了包含“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独立宣言”的11年以后,终于制定了宪法,走上正常国家的道路。

  这部宪法里面有一个条款,是集荒唐荒谬与反讽之大成的条款。美国历史上称之为“五分之三妥协条款”。

  订立这个条款的主要目的是要决定人口数,以便收联邦税,计算选区与国会众议员的名额,以及确定各州的总统选举人票数。在制宪会上,南北双方就全国人口数的计算方法,大吵开来了,极度反讽的荒谬剧就此展开。

  南方奴隶州要求把奴隶也当作正常的“人口数”来计算。

  北方则认为,你们南方一向都说“奴隶不是人,是财产”,而且奴隶根本没有民权,不能投票。奴隶“人口“不都被你们奴隶主代表了吗?这如何能列入“人口数”的计算呢?

  南方,则辩说,北方都说奴隶是人。是人,自当计算入“人口数”。

  看看,这时候,为了“利益”,南北双方都撤下了“伪善”的面具。开始认真讨论奴隶是不是“人”的问题。

  依照北方的提法,奴隶不能列入,那么实际上,不就是承认奴隶是财产,而不是“人”,因此不能列入人口数的计算。这是面对南方奴隶州的现实,以当时的社会语境来说话,是符合现实。

  而,南方的提法,实际上,反而就是承认奴隶是“人”,所以,要列入人口数计算。这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诡辩。抓准了北方要是不同意南方的提法,那就是正式同意“奴隶不是人”。

  其实,南北双方都知道,真正的讲道理,如果要把奴隶列入如计算,那应该废除奴隶制度。北方搬出独立宣言,要求南方废除奴隶制度,但是,奴隶是奴隶主的生命线,什么都好谈,要废奴隶制度,那只有分道扬镳了。可是,联邦刚成立,还是个“小国”,好不容易才争得自己当家作主,如果,双方不妥协,那么就会马上分裂成两国,那时可能英国或西班牙就杀回来了。

  所以,最后双方各让一步,同意每个奴隶以五分之三个“人”来计算。这个五分之三,是在北方提出二分之一,而南方还以四分之三之后,最后妥协出来的数字。

  为了避丑遮丑,为了克服无法面对“独立宣言”的尴尬,宪法条文也刻意避开了“奴隶”这个字。

  美国宪法:“代表与税基应该由所有要加入联邦的各州来分摊,根据的人数,应该包括自由人,合同雇员,五分之三的”其他人“的总和,不包括印第安人。”这个“其他人“就是奴隶的代名词。

  至此,北方人为这也算是个胜利,因为终于在宪法中写下,奴隶等于五分之三个“人”。而南方奴隶主则只输在文字上,但却取得非常重大的政治利益。

  1793年,如果南方奴隶州不算上奴隶,实际上在105个总席位中,只能分配到33个国会众议员席位,但加上五分之三奴隶人口之后,却分到47个席位,光是总统州的维吉尼亚州就分到19席。1812年,在全国142个总席位中 ,南方不算上奴隶人口的话,只能分到59个席位,但却分到76席,超过半数。1833年,在全国213个总席位中应该是73席,加上五分之三条款后分到98席。所以,政治实况是,因为这个五分之三条款,一直到南北战争结束前的将近80年里,南方奴隶州基本上垄断了总统,国会议长,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等职位。换句话说,这将近80年的美国,是由奴隶主在统治。

  举例来说,如果,没有这个五分之三条款,汤玛斯杰佛生就无法选上总统,新加入的密苏里州也不会成为奴隶州,“印第安人搬走法案“也不会存在。因为这些法案在国会中,都是以非常些微差距的票数通过的。

  美国建国以后至今,自我宣传,自我夸耀得最大,也最多,吸引无数全世界其他国家精英所向往的,除了“自由”,就是“民主制度”。但是,“民主”显然不是“真理”。五分之三条款主宰了美国建国到今天的将近三分之一时光。这完全是利用“民主”来作包装,作为手段,实行对整个国家的垄断。这对比起帝王专制制度,利益只是由单一的“帝王家族”垄断,稍稍扩大到奴隶主这种社会上的小集团,由单一个人垄断改变成小集团垄断。但是,却反而得到相对于帝制专制的“民主美名“。显然,“民主”的理想概念“以民为主或由民作主”是很难做到的,在人类的聪明智慧与贪婪近利的心理追求的操作下,只不过是利用新的游戏规则,透过利益团体式的操作,让“伪善“得到合法性的包装,而来遂行私利的追逐。在所谓”民主制度“的游戏规则下,当然也可以把”奴隶制度“予以合法化“。

  任何不道德的行为也可以透过“民主立法制度“以投票过关就去扭曲”道德“,而把不道德的行为合法化。

  这就是美国的“伪善”羊皮生产方式。外衣叫做“合法”,走的是“民主”制度的路线。内衣则叫做“上帝说的”,走的是教会路线。你不能光穿内衣不穿外衣,也不能光穿外衣而没有内衣。“伪善”要是缺了“合法”与“合理”,就包装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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