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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朴素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之比较 
送交者: 了三[☆★★声望品衔11★★☆] 于 2010-07-11 20:55 已读 74 次 3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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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 梁海明
论文来源 江汉大学学报,

  内容摘要 肯定老子发现世上万物存在作周期性运动的唯物观、以及在认识论上的独特之处。尤其是发现矛盾对立双方的统一和对立面的互相转化规律。同时,试就老子朴素辩证法与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几点差异作比较,指出由于时代的局限,老子的朴素辩证法存在着某些缺陷和不彻底性。

  关键词 《老子》 辩证法 唯物主义 唯心主义

  * * *

  《老子》哲学是唯物的,具有朴素辩证法思想。但不及唯物主义辩证法系统、明确、完美。本文试就《老子》朴素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之差异,比较如下:

   一、唯物辩证法哲学观点一分为二,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

  老子朴素唯物观点合二为一、认为物质与意识两方面合为一体。物质与意识互相依赖紧密不可分。
  老子的哲学思想是围绕着“道”这一观念而展开的。老子所说的“道”,并非人们通常所讲的道路或道理,而是既“无名”,又“有名” 的一个实体。他所说的“名”,也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名称或名字,而是形名之名,即与实际内容相对称的形式和形态。他所说的“无”,并不是零,不是一无所有的虚无,而是指混沌未分的状态,是“无形”、“无名”的精气,是实在之物;这里的“无”和“有”并不是一般意义的“无”和“有”,而是用以说明宇宙构成本原的哲学上的一对范畴,是用来表明“道”产生无地万物时由无形质落实向有形质的一个活动过程,“无”这一概念同老子哲学的唯物的性质并不矛盾。
  老子的“道”正由“无名”和“有名”这一对矛盾对立的双方所构成的统一体。它一方面“渊呵”、“湛呵”、“寥呵”、“惚呵”寂静无声、清澈无形。另一方面它又“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是一实实在在的事物,有具体的形象。显然,老子所讲的“道”是一客观存在的实体。这个浑然一体、不可割裂的东西,先于天地而生;它独立存在,也不会改变。因此“道”具有实体及其法象或规律这二方面的意义。从上看来老子的思想是唯物的,但未明确物质是意识的本原,意识是物质的派生物。

   二、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双方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

  老子哲学中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认为一对矛盾是统一存在着的,但没有看到这种对立统一并不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
  《老子》杰出的贡献是辩证法。在两千多年前他就能用辩证的观点观察事物,确是了不起。比黑格尔早两千年。老子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中觉察到了对立统一规律,第一个比较系统的揭示出事物的存在是相互依存的,而不是彼此孤立的。他广泛论及各种对立关系,如美丑、善恶、荣辱、贵贱、难易、虚实、强弱、清浊、厚薄、壮老、静躁、重轻、刚柔、巧拙、明昧、白黑、雌雄、阴阳、屈直、长短、多少、高下、前后、正反、始终、主客、祸福、利害、怨德、损益、治乱、兴废、生死、去取、得失、有无、开阖、歙张等等,这说明他已经看出一切事物中无不包含着既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的两个方面,上述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老子说:“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这集中地揭示了对立面之间的互相联系、互相依存、互相作用和互相补充,鲜明地显示出对立统一这一永恒的、普遍的规律。但是,他却没能看到这种对立面的同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三、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双方各向自己的对方转化,并且认为这种对立双方的转化是有条件的

  老子的朴素辩证法只讲对立面的转化而脱离了转化的条件。
  老子在观察相反相成关系的同时,也注意到了对立双方并不是僵化凝固、一成不变的,觉察到了对立面的互相转化。老子在第四十章讲:“反者道之动”也就是说向相反的方向运动,对立面的出现,这是道的运动规律。又在二十二章里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这说明事物要走向反面,即它的对立面。道总是运动着,它的运动方向也总是朝着对立面运行,组成新的统一体。他还在五十八章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话已经成了后人谈矛盾转化每每引述的至理名言。祸中有福,福中有祸,祸福都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它说明着一切事物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规律。
  与此相联系,老子虽然还没有认识到质量互变规律,但是,他也初步接触到了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某些现象,并且也想利用这些现象中的道理处理事情。他在第六十四章里说:“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说:局势安定时容易维持,事情未露苗头时容易对付,事物脆弱时容易消解,事物微小时容易散除。要在事情还没发作时处理它,要在局势还没动乱时治理它。合抱的大树,是由细小的萌芽长成的;九层的高台,是由一筐土起步的;千里行程,是从脚下开始的。这正好反映出老子从具体事实中感到了由量到质的变化过程,也反映出他因此而提出的少生祸乱的办法:“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六十三章)。考虑难办的事情要从简易处着眼,实行大的计划要从细微处入手。
  老子这些辩证法思想与前相较,无疑有很大进步,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它也存在着很大的缺陷。老子只讲对立面的转化而脱离了转化的条件,这就导致他把贵柔、守雌、无为、不争奉作至高无上的原则,他不仅用这一原则认识世界,而且还要把这一原则贯彻到社会政治及日常生活中。他看到人在活着的时候肢体柔软灵活,而死去后尸体僵硬;草木在生长期柔韧脆弱,生命竭止后也就干枯了,因此得出这样的结论:“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七十六章)。他以为坚硬刚强的东西一定属于死亡的一类,而柔韧软弱的东西必定属于生存的一类。这种认识显然是直观的、片面的,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规律。
  老子不仅反复申说上述这种观点,而且还进一步认为“柔弱胜刚强”(三十六章)。他因此主张要象水那样,柔弱、居下,“善利万物而不争”(八章)。要“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二十八章)。这是说,知道自己的雄强,却安守自己的雌柔,甘做天下低洼处的水流。知道自己的洁白,却安守自己的黑污,甘做天下的准则。他基于“物壮则老”(三十章)的直观认识,主张“去甚,去奢,去泰”(二十九章)。这是说去掉极端、过度和无止境。主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二十二章)。这是要立足于委曲、屈枉、低洼、旧破、少取不贪的柔静低下这一面,以达到保全、伸直、充盈、更新、实得、不迷惑的目的。所有这些思想主张,都反映和表现出老子朴素辩证法思想的直观片面性、保守性和不彻底性。

   四、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泉源或动力

  这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也是全都唯物辩证法的最核心的东西。斗争性和同一性是任何矛盾都不缺少的。只有斗争性而无同一性的矛盾,或者只有同一性而无斗争性的矛盾,都不可能存在。老子朴素辩证法既没有认识到对立面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又没有认识到矛盾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老子片面地强调矛盾对立双方的同一,认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这就使得他忽视了对立双方的矛盾斗争,没能看到对立双方的转化是通过斗争实现的。
  列宁曾经写道:“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列宁选集》第2卷第712页)。
  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说:“在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在特殊性中存在着普遍性,在个性中存在着共性。拿列宁的话来说,叫做:在相对的东西里面有着绝对的东西”。由于老子既没有认识到对立面的同一是有条件的,他又没有认识到矛盾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他就错误地认为对立双方的转化是必然发生的、是自发进行的,而不须假借任何条件。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老子得出了:“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三十七章)的结论,提出了无为、无事、无争、守雌好静、“友弱胜强”的主张。他希望用:“无为而治”这个思想总原则,使自己在矛盾转化的过程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以避免对立面的转化所造成的危害。但这样一来,他就不能认识到并非一切柔弱的东西都能战胜刚强的东西,不能认识到主观能动的重要性。以致过份强调柔弱无为,从而使自己的思想不仅陷于片面,而且带有消极保守的色彩。

   五、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过程: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认识的无限发展

  老子的朴素辩证法只具有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因素,但错误强调“道”是永恒的绝对真理。
  老子的哲学在其认识论上、当然具有独特之处。老子认为,认识事物不能从学习和积累知识着手,而应以认识事物的本质——“道” 入手。他在第五十二章里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老子认为,“道”是天下万物的根本,守“道”才能认识万物,而认识了万物,还要反过来守“道”,这才能终生安常处顺。强调只要抓住并认识万物的本质——“道”,就能认识天下万物,就能“不出于户,可以知天下;不窥于牖,可以知天道。”就能不行而知,不见而明。
  老子认为,要认识“道”,一方面要“无欲”,即不带任何主观的欲望或目的,闻道者必须: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只有达到虚无的境界,心静无所欲求,才能认识万物的本原或“道”的虚无的一面。另一方面,又要“有欲”,“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也”;即通过观察万物的兴起、发展和向其虚无的本原的回归,来观察“道”所运用的轨迹,认识“道”有形可见的一面。
  在认识了“道”和天下万物之后,老子认为认识的过程就已完成,因而主张堵住耳目口鼻,并闭感知的大门,以至“绝学”、“弃知”,返回到无知、无欲的纯朴状态。
  老子主张通过观察万物来认识其本质。他坚决反对先知、先觉和主观臆测,认为“前识者,道之华也”(卅八章)这都使他的认识论具有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因素。此外,他又认识到,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这一观点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老子又主张只有无欲,才能认识无形之“道”的奥妙,这就使他的认识论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
  另外,老子又片面夸大了理性认识的作用,而将其绝对化。他不懂得:认识始于实践,经过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回到实践,这是一个反复深入,不能脱离实践和感性认识,也不是一次能够完成的过程,从来也不存在一个永恒的绝对真理。因此老子的“道”也不是最后的绝对真理,人们不能在认识“道”之后,就堵塞耳目口鼻、弃绝知识,放弃学习,固步自封。这是老子认识论的又一不足之处。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人的认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无限发展的辩证过程的原理,是反对骄傲自满、固步自封、思想僵化、无所作为等错误思想的理论依据,是引导我们不断奋勇前进的精神武器。

   六、唯物辩证法认为静是相对的、动是绝对的,并且认为“动”是无限循环前进或上升的。老子朴素辩证法认为运动都是循环往复的简单过程。动是一时的、静是永恒的

  老子在两千多年前能认识“道”是运动的、能按照自己的轨道运行不息,他在第二十五章里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所谓“独立而不改”,可见它不受任何意志的影响而改变它的行动,正象荀子《天论》所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所谓“周行而不殆”,它的运动有一定轨道并作周期性运动,这种运动是永恒的不会停息的,这唯物观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老子错误认为万物运动变化是一时的,而它的静则是永恒的。老子在第十六章里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这讲的是研究自然现象的方法,在研究时,心情要达到极虚的境界,遵守极静的准则,来观察万物往复的运动。万物运动有它的周期性,也都有一定的终点,到了终点就叫“静”。所谓“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口静,是谓复命。”从生物来说,生→长→老→死,到了死也就到了终点,叫做归根,或叫做静。这就是“复命”,也就是说运动了一个周期。拿季节来说,春→夏→秋→冬,到了冬天也就到了终点,叫归根,或叫静。它运动了一个周期也就叫复命。周期运动的终点,是旧运动的结束,是新运动的开始,是新旧运动交替关键的所在,尤其要细心冷静的观察。以上说明老子观察到了万物往复在运动,并且是周期运动,这是说对了。但归结出:“复命曰常”的重要观点是错的。“复命曰常”是老子对世间万物变化的总认识。他认为,世上现象虽然纷纭众多,但都是循环往复的简单过程,由静生动,由动归静,从哪个虚静的原点发生,还要归结到哪个虚静的原点上。所以他认为,动是相对的,静是绝对的,动只是在静中的动,静主宰着动。“归根”、 “复命”的虚静是永恒不变的矛盾法则,叫它作“常”。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显然是老子朴素辩证法思想不彻底性的反映。
  在第二十六章里说:“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这一思想的重现。老子在这里提出重和轻、静和躁这两对矛盾,能与其他章讲朴素辩证法例相补充,这是好的,不过,老子讲“重为轻根,静为躁君。”认为在静与动的对立关系中,动是暂时的、相对的、次要的方面,而静才是永恒的、绝对的、主要的方面。这与第十六章里:“归根曰静,是谓复命”的认识是一脉相通的,反映出老子朴素辩证法思想的不彻底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静是相对的、暂时的,而动是绝对的,永恒的,前面我们已经讲过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相对的,静属于同一性,也讲过斗争性是绝对的,而动属于斗争性。这原理已引证过。再说老子另一个错误认为:把世上事物发展看成是一种简单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论”。
  唯物辩证法认为: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的发展是沿着螺旋式或波浪式的方向前进的。恩格斯说:“由矛盾引起的发展,或否定之否定——发展的螺旋形式。”列宁也说:“发展是按所谓螺旋式而不是按直线式进行的”。事物发展的螺旋式或波浪式,说明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上升的,而发展的具体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绝不是象老子说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论”。
  那种否定事物发展的前进性,把事物发展看成是一种简单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论”,或是一遇到暂时的困难和挫折就看不到光明前途,徘徊观望,退缩不前的悲观论点,都是错误的。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里说:“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是对整个人类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的高度概括。
  以上从六个方面将老子的朴素辩证法与唯物主义辩证法作了比较,目的是为了批判地继承,更好地弘扬民族文化。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我们必须继承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批判地吸收其中一切有益的东西”,做到古为今用、推陈出新。
  老子在二千多年前,能在《老子》书中运用朴素辩证法讲道和德,堪称古代的伟大的思想家。老子在中国思想史上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和深远广泛的影响。早在先秦,不止道家的庄子,连儒家的荀子,法家的韩非等都曾受过老子思想的影响。韩非的著作中还有专一阐释发挥老子思想的《解老》、《喻老》两篇。汉朝初年,老子思想,特别是他“无为而治”的思想曾受到统治阶级的极大重视。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把儒家思想奉为正统思想后,在近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老子思想仍能一直同孔子思想相抗衡。魏晋玄学盛极一时,显示了老子思想的崇高地位及巨大影响。老子思想被后来分属唯物、唯心的不同哲学派别作出不同的解释和发挥,对我国历史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流派哲学的发展都很有影响。

本贴由[了三]最后编辑于: 11日/7月/2010 21时5分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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