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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婚版)优秀上贴巡展】祝“唯美”各位网友 圣诞快乐![字画] 由 KTR 于 2010-12-24 9:14
人格平等,人权,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 by: amami 什么叫人格平等就用那个乞丐与华尔街银行家的例子,他们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那个银行家不能打骂那个乞丐,不能侮辱那个乞丐。那个乞丐也可以去社会的公共区域。这个叫人格平等。这个平等不能因为一方给了另一方钱而改变。人格平等是人权中的一部分。对人权的保障是一切平等的基础,是任何人与人社会关系的基础,任何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都是建立在人权的基础之上的,并且不能侵犯他人人权。婚姻关系是社会关系中的一种,自然要遵循也必须遵循这个规则。这个规则是在世界上得到普遍认可的,并且在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法律中也明确规定的。婚姻是什么?婚姻就是对爱情的合法化。爱情,自然也受这个规则的约束,爱情是不可以凌驾于人权之上的。财产权,是人权的一项,并且是人权中相当重要的一项,当然受到上述规则的保护。婚姻中的财产关系分为为婚前财产关系,和婚后财产关系。这2种财产关系都是财产权的一部分。自然都是人权的一部分。为什么婚姻中的财产关系分为为婚前财产关系,和婚后财产关系,因为婚姻是可能终止的。中止的原因会有3种可能男方过错(出轨)女方过错(出轨)共同过错(感情破裂)我们可以看到,双方的过错的可能性,各占50% 。对于婚后财产,男女享有绝对平等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因为一方赚钱,另一方不赚钱,或者一方赚钱多一方赚钱少而改变。对于婚前财产,这是分别属于男女方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都没有任何权力。上述的婚姻中的财产关系是世界主要国家都普遍认可的,并且受到法律保护的,其中包括中国(最近才立法通过的) 在论坛的各位,我们都认可,结婚前或者结婚后,我们不能对对方父母的财产提出要求。如果从人权的角度来解释一下,这是你试图侵犯对方父母的财产权。也就是试图侵犯对方父母的人权。对于试图侵犯他人人权的行为,我们都是不认可的。一方的婚前财产权,同样是他财产权的一部分,当然也是他人权的一部分。那么,在婚姻关系还没有发生的情况下,一方对于另一方婚前财产提出署名要求,(也就是转为共同财产),作为一旦婚姻中止对另一方的保障。这种行为毫无疑问的是试图对他人的财产权进行侵犯。自然也就是试图对他人的人权进行侵犯。那么一方不认可这种侵犯,是绝对合理的。一个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或者她最基本的权利首先是他的人权,这一点不会因为他或者她,将要或者已经成为你的老婆或者老公而有任何改变。爱情或者说婚姻,是不可以凌驾于人权之上的。任何打着爱情的幌子,对人权的践踏,都是应该坚定不移的给与批判的。为了防止某些人误解,我附上一个例子:婚前男方 买了一个价值100w的房子,首付20w。这是男方的婚前财产。结婚之后,若干年,房产付清了,价值200w。这时候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男方首先得到40w, 这是其婚前财产及其增值部分。之后剩下的160w,是婚后共同财产,双方平分,而且即使这个女性婚后没挣1分钱,对于婚后财产的这160w,她同样拥有80w,这个权力是受法律保护的。除非婚前有其他协议。这个例子是各个主要西方国家和中国现在在法律上都认可的模式。By: amami [♂★骄兵必败★♂] 于 December 13, 2010 11:36:43 已读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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