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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诉于正案终审落幕维持原判 公开道歉赔500万
送交者: 初吻给了烟、[布衣] 于 2015-12-18 20:36 已读 246 次  

初吻给了烟、的个人频道

回答: ========== 中港台版 ========== 由 初吻给了烟、 于 2015-12-18 20:35





  琼瑶起诉于正抄袭(资料图)



  12月18日报道 据琼瑶方律师王军消息,琼瑶起诉于正侵权案经历将近十九个月的诉讼历程,近六百个日夜的等待,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王军律师微博原文:



  近十九个月的诉讼历程,近六百个日夜的等待,台湾著名作家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此刻,我们只想说:“知识产权胜利了!原创精神胜利了!”


  琼瑶回应原文: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天我控告于正侵权案,终于二审定谳,于正上诉驳回,维持原判,正义胜利了!激动之余,首先要感谢一审的宋鱼水、冯刚、张玲玲法官,及终审的谢甄珂、袁相军、钟铭法官。各位法官的辛劳,没齿难忘!你们的判决,是一次历史性、标竿性的宣判,对保护原创,意义深远而伟大!--琼瑶


  事件回顾:


  2014年4月15日,琼瑶通过 “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封名为《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的文章,文中她怒斥于正的《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称自己 “心如刀绞,一气之下,已经病倒”,并且恳请广电总局领导能让《宫锁连城》停播。


  对此,于正也第一时间给出回应,他称“这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并将“抄袭”传闻归咎于部分网友和媒体。与此同时,曾与于正有过合作的编剧李亚玲也在网上曝光了于正“抄袭的手法”。


  此后,有传闻称琼瑶被于正气到要靠吃安眠药才能休息,并且琼瑶准备封笔退休了。对此,琼瑶自己回应称会一直继续写作,写到写不动为止。此时,圈内各方也都开始战队,苏有朋林心如赵薇等都站出来纷纷表示支持琼瑶阿姨的原创。


  2014年8月,有文章称于正对于琼瑶状告自己的行为是对晚辈的一种打压。


  同年11月,于正在北京出席对台湾著名作家琼瑶诉讼抄袭案件的法学专家研讨会,辩驳了琼瑶针对其抄袭的质疑。


  2014 年12月5日,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三中院)开庭审理。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庭审开始后,原告方首先阐述了自己的诉讼请求,之后琼瑶本人也公开书面陈述。琼瑶除分两点阐述了自己创作《梅花烙》的过程外,还直斥于正将其作品“能利用的部分全都抄了”。


  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此前在案件审理阶段,于正等被告称琼瑶本来并不是《梅花烙》剧本版权拥有者(《梅花烙》编剧为林久愉),是今年提诉之后才获得的版权,因此作为著作权人身份提诉不合适。根据北京三中院的现场摘要,琼瑶案代表律师汪海林称被告作品情节安排、推演与原告作品高度相似。被告属于非法改编,侵犯了原告琼瑶的摄制权。出品单位也有共同过错。最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的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此后,于正工作室发声明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而琼瑶则称500万赔偿将全部用于公益事业。


  215年4月7日,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二审开庭。


  5月2日,琼瑶@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段视频,称琼瑶阿姨等终审等到心力交瘁,“各位亲爱的朋友,久违了!今天更博的主题,在一个视频里!请点击视频网址,里面有我的照片、我的《梅花烙》、我的歌……最重要的,是有我的心情!打官司成了2014年的工作,现在2015年也快走过一半,我还要等多久?岁月迁逝中,人已憔悴,心在煎熬!


  直到今日,这个案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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