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娱乐八卦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张韶涵遭装潢公司起诉 判赔327万新台币
送交者: nybklyn[布衣] 于 2014-05-21 11:45 已读 231 次 1 赞  

nybklyn的个人频道

回答: 成龙杨采妮艳照疯传 赤裸摸下体 动作不雅(2图) 由 nybklyn 于 2014-05-21 11:04



据台湾媒体报道,张韶涵8年前曾委托施姓包工商装潢住宅,因她与母亲闹翻,完工后不愿付尾款,遭装潢公司起诉索赔。一审虽判她免赔,但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张韶涵母亲为其代理人,逆转判张韶涵须支付尾款327万台币(折合人民币约67.6万),全案可上诉。

据悉,张韶涵母亲在2006年10月间,与施姓男子以口头约定方式,成立房屋装潢工程承揽契约,装潢工资依工程进度向张母请款。但2007年8月完工后,张韶涵及其母亲都不愿支付尾款,装潢公司愤而打官司向张韶涵索讨。

张韶涵表示,当初签约的是母亲,施应向其母亲索讨,况且包商装修后,造成她家漏水,张韶涵也提起反诉,要求装潢公司赔偿700万台币(折合人民币约144.8万)。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装修过程中,张韶涵曾经陪母亲一起看家具,还与装潢公司讨论装潢事宜,可见张韶涵已将代理权授与母亲,张母是“表现代理人”,装潢公司向张追讨尾款并无不当。
喜欢nybklyn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nybklyn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娱乐八卦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手机扫描进入,浏览分享更畅快!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