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蔑鲁迅,又有新招!
在生活版有署名“钟馗再世”的一名写手,拾人牙慧,仍在秉承其前辈,“契而不舍”,刻意想把鲁迅“打成”汉奸。开宗不明义,他先说了一段自称不相干的话,赞杨荫榆,贬鲁迅,说鲁迅“诽议”了杨。鲁迅其实没有“诽议”她什么,是她大肆诽谤女师大的进步学生,不但恶毒咒骂她们,而且伙同教育部司长刘百昭雇用男女流氓,把和平静坐的女生强拖出校,并开除了六名学生干部。鲁迅站在进步青年一边,站在妇女一边,批评讽刺了同是妇女却对进步的青年妇女肆意侮辱压迫的杨荫榆。这段公案并不复杂,作者却说是“谜团”,并拿它作汤头引子,旧药熬新汤,重炒冷饭,又在试图抹黑鲁迅。但这旧药新汤,怎堪多煮?陈西滢,徐志摩,梁实秋,吴雪林等人早就用过各种伎俩污蔑鲁迅,丝毫没能撼动鲁迅的形象,如今翻新点儿花样,就能奏效? 作者先以“排比”句式一再咏叹“民国”怎样怎样好,鲁迅便怎样怎样坏。尤其是,民国让你鲁迅每月挣三百元工资,你居然还写文章骂民国政府,这太没良心了吧!只此一桩,你的人格就破产了,怎么称得起“民族魂”?!—— 这种论证逻辑,值得一驳吗?拿我来说,我凭本事吃饭,一年挣二十多万美元,照样批评美国政府和政客。作者貌似想通过对比来论证民国比中共好,那是你作文不够老到走了题 —— 我还可以说美国比中共好呢,不过得另立题目写文章,正不必拾人唾余,中间夹楦来这么几段。一码是一码,是不是? 作者接着拉出个流水账单子,历数日本人在中国的罪行,然后质问:鲁迅为什么不骂日本人?意在把鲁迅“打成”汉奸,这,已经隐藏在了题目里。我谨对曰:第一,日本人犯罪,不是鲁迅的责任。鲁迅先骂谁后骂谁,有自己的重点和排列次序。鲁迅也不是神仙,并非事事知晓。第二,作者选择性地瞎了眼,聋了耳,对鲁迅骂日本人的话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友邦惊诧论”没读过吗?还有其他文字,自己去查!中国人以言定罪的文字狱传统,一般是要等某人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这才可以定罪。不料发展到了今天,某人因为没说什么“应该”说的话,或说得不够,居然也要被人定罪?咬人的狗疯了?!据说当代世界上只有金正恩有这个本事,能把哭他爸爸哭得不够真诚的人拉出去枪毙,不料普通人里也有如此抱负不凡之人。第三,苏雪林想把鲁迅“打成”汉奸,还扑风捉影有点“证据”,说:“鲁迅混迹于内山书店 …… “ 云云。这跟中共借某人的“海外关系”把他“打成”特务、汉奸有什么区别?简直是中共用此手法的祖宗(当然真正的祖宗是来俊臣、秦桧之流)。讽刺的是,中共后来特别邀请内山完造访华,而内山也与日本政府无关。鲁迅在日本留学,自然交了些日本朋友,如果能活到后来,肯定还有人像苏雪林那样陷害他(郭沫若在日本留学娶了日本老婆,还生几个儿女呢!当然鲁迅没有郭沫若的油滑)。可知无论国共,中国人搜集“黑材料”,用莫须有的说辞整人的手段,是大同小异的。 说到“莫须有”,中外的疯狗们往鲁迅头上扣的屎盆子真不少!不但有上文提到的“汉奸”之说,还有人造谣说他偷看过弟媳洗澡。更有人见他日记里提到“洗脚”一事,就一口咬定他嫖了妓!(按,八十年代以后中国遍地是洗脚房、洗头房,多是变相妓院,而鲁迅在北京生活的二十年代,这些“新生事物”尚未诞生,是以,洗脚就是洗脚,八大胡同的妓院就是妓院,跟洗脚“八杆子打不着”)。另外,作者和其他人居然还拿鲁迅不满包办婚姻,后来与夫人许广平结合一事进行谩骂。这简直是说,孙中山,蒋介石,以及国共众多干部,历代皇帝,都犯了“重婚罪” —— 拿今天的法律定历史人物的罪。我倒要问,这些人都有出生证吗?都有离婚证吗? 鲁迅是战士,是死去的战士,是遍体鳞伤腐烂在草丛里的有缺点的战士。多少年来,有太多的“完美的”苍蝇扇着晶莹的翅膀在他身上打转,吮吸,再拉上些屎,然后扬长而去。这不是,又来了一只。飞走吧,无知、无耻的苍蝇!评分完成:已经给 xiaozeng 加上 50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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