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处置犯人,为何一定要选择“午时三刻”?并非迷信,大有学问
古人对自然有一种朴素的鬼神信仰,在他们看来,春天是万物初新的季节,处斩犯人不仅不吉利,而且说不定会影响收成,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也强调帝王的行为要和四季相配合,春夏应该是赏赐的时节,秋冬才是问斩的时候。所以,秋冬处决犯人就成为了古代行刑的一个惯例。
人类的各项活动,都受到一股神秘力量的制约。所以人们在进行婚嫁、祭祀都要提前选好日子,而死刑这件大事也不例外。古人认为春夏是万物生长繁衍的季节,是不能动杀心的,而秋冬则刚好相反,十分萧条肃杀,在这个时候执行死刑也是为了迎合这种气氛。
午时三刻是人在一天比较困倦的时间,再加上犯人已经在行刑场上亏了将近一上午的时间,这个时间对犯人行刑无疑是非常仁慈的,因为困倦中能够减少他们的痛苦,有些犯人在得知没有救后甚至会选择让自己在行刑前努力睡着,这样也就省去了很多的痛苦。
这也充分的体现了古代的人文主义,选择“午时三刻”来斩首犯人,也是对犯人的一种恩赐和体谅,更能反应古代严酷刑罚下的人道精神。小编认为,中国文化的宗教信仰并不浓郁,但是鬼魂等传说却在民间和官家盛行,“午时三刻”的行刑时辰便是一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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