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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来源1
送交者: 王文清41[♂★★鄙视五毛狗★★♂] 于 2018-06-13 19:33 已读 11793 次 4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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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朝初期甚至更早,已有大批的阿拉伯人,从陆路来到长安、洛阳。从水路来到广州、扬州、泉州。


    公元651年8月25日,一个阿拉伯使节团谒见了唐高宗。并且正式开始在京城宣扬伊斯兰教。所以把这一天,作为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的标志。


    但学者研究,更早就有人在中国传教。

  

    到唐玄宗天宝年间,仅长安阿拉伯人、波斯人就“有田宅者,凡得四千人”。


    高僧鉴真在海南岛都见到波斯人的村寨,“南北三日行,东西五日行,村村相次。”明朝清官海瑞,就是来自海南岛的回民。其宗教渊源就是来自这些波斯人。


    安史之乱期间,唐肃宗李亨为保江山,从“大食”借兵平定叛乱。

    这些大食兵助唐平定了安禄山,史思明两次叛乱后,为了报答,肃宗除了倾尽囊中,又把京城附近的少女搜罗干净,配嫁大食兵。人数不够,又从江南扬州等地选女子三千,诣送长安,以为匹配。自此,这些大食兵乃安居中国,不走定居下来了。

    

    十三世纪初,蒙古人征服了中亚、西亚的穆斯林国家之后,回师时掳掠带回的“回回”,数量达到百万。


    这些人编为“西域亲军”、“诸道回回军”、“阿速回回军”等。参与对金国(长江北),南宋(长江南)的征战。


    在灭掉金国和南宋后,1273年,元世祖对驻防在各地的回回军队下令:“探马赤军,随地入社,与编民等”。自此,便有大批的回回军士及家属,分布安置在全国各地。除了自食其力,也便于监督管理汉人。


    这就形成后来的“回回营”,“回回村”。从而形成了“回回遍天下”,“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的大分散小聚居格局。他们与唐宋时期来已有的阿拉伯人,波斯人的后裔,共同成为回回民族的先民。

    

    由于回回人与其他色目人最先归附蒙古,又屡立战功,因而受到元廷的优待和重用。


    元朝正式建立的30多年前的公元1235年,“回回人”就由“蕃客”,被转正为“回回户”。


    等于正式被蒙古人确认了其中国国籍,


    元朝建立后,色目人成为蒙元统治阶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仕官、科举、刑罚和私有兵马等方面,可以得到比汉人优越得多待遇。

    文献记载,“回回”人在政府中担任各种职位的官吏,其中任职中书省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及参知政事等重要职务者多达320人。至于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路、府、州、县各级政府机构中,官吏者就更多。

    

    另外,因为蒙古人不会经商,除了做官,全国的商业也被色目人把持。

    

    所以,元朝政府把中国人种,分为四种位阶;

    蒙古人(一等公民),即统治者蒙古人自己。


    色目人(二等公民),即帮助蒙古人灭掉宋朝的,汉族以外的西北民族和中亚民族。包括中亚突厥人、粟特人、吐蕃人、党项人、中亚契丹人、波斯人、阿拉伯人等。这些人统统被称为“色目人”。


    汉人(三等公民),即西北和北方的汉族人。社会地位倒数第二。虽然被称为“汉人”,但就是“下人”的意思。


    南人(四等公民),即长江流域和长江以南的汉族人。其地位最低。连叫“汉人”的资格都没有,被称为“南人”。简单说就是奴隶,连人的基本人格都没有。

    

    在汉族人处境最悲惨的元朝时代。官员尤其高官,基本都是蒙古人和色目人。在蒙古人和色目人统治的一百年期间,虽然也搞了十余次科举考试,但只是象征性的。元朝官员中,科举入仕的,只占4%。所以文人都只好去写小说,剧本为生。


    在百年中,汉人只有山东曲阜的孔府家族,是唯一吃香的。朝廷对他们封官赏银,表彰他们对政权的效忠和精神道义支持。

    

    元朝实行种族地方歧视政策。严禁汉人习学武术。违者,教师及习学之人杖77下。更不许家藏兵器,畜马匹。


    后来,元朝政府连色目人也不大相信了,也开始不许他们舞枪弄棒。引起色目人不满。

    

    当时,就连社会基层的村官,都由蒙古人和色目人担任。江南许多地区的村民,十户人只许有一把菜刀。甚至姑娘出嫁,先要村长(蒙古人或者色目人)睡3天。以至于许多村民的头胎婴儿,都会被父母溺毙。

    

    当时内地的“回族”,除了上述中亚、阿拉伯、波斯、突厥、南洋等外族血统,有很大一部分是蒙古人改信宗教信仰的产物。


    例如忽必烈之孙阿难答,笃信伊斯兰教。在继安西王位之后,在其辖地河西、关陇地区蒙古军民中传播伊斯兰教,广建清真寺,实施回国历。“所部士卒闻从而信教者,居其大半。”

    

    另外,因为元朝匡扶“回教”和喇嘛教,打压其他宗教。使得许多早期进入中国的其他民族和教徒,改信伊斯兰教,以此保护自己不被灭绝。


    例如犹太人,基督教徒、袄教徒,绝大多数都改信了伊斯兰教。成了今天回族的早期先民之一。

    

    蒙古人和色目人,包括“回教”(色目人不全是回教徒,只是占大多数),其衰落发生在元末明初。

    在元明两代更替之际,起义军的大汉族主义复仇思想强烈。在报复蒙古人的同时,屠杀色目人的事件屡有发生。迫使大批蒙古人,色目人逃离或更姓埋名。

    

    明朝建立后,蒙古人和色目人的势力仍很强大。朱元璋为了同化他们,下令“禁胡服、胡语、胡姓名”。并且,禁止“胡人”自相嫁娶。

    《大明律》规定,蒙古人、色目人与汉族结婚,只要是建立在自相情愿的基础上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许同族通婚,违犯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仅西北地区的部分回回,可以在本民族内自相嫁娶,不受本条款的约束。


    诏令颁行后,在全国各地掀起一场“更易姓氏”的风潮。许多蒙古、色目人都纷纷要求更改姓名。


    后来,朱元璋发觉都改姓了,对监视蒙古人和色目人的行动不利,又下令禁“更易姓氏”。并表示,“蒙古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体擢用”。但更易姓氏之风并不能遏止。


    也就在这一阶段,不但大批“胡人”改姓,还使得“胡人”纷纷改说汉语,学习汉人风俗习俗。汉语也逐渐变成回回民族的共同语言。

    

    请注意;朱元璋打压“胡人”,并不等于打压回教徒。


    至今,中原地区的回族人一直有“十大回回保明王”之说。意思是朱元璋得天下,主要是靠手下十个信奉回教的汉族将领。说徐达、常遇春、蓝玉、沐英等是回回人。


    但经史学家考证,朱元璋手下高级将领,没有一个能证明是“回回人”。只是学术界有人认为,朱元璋的马皇后本人可能是回族。


    但朱元璋军队中,信奉“回教”的是有不少。有“色目”人,也有当年汉人在色目人得势汉人受欺压的情况下,攀高枝改信“回教”的。


    朱元璋为了稳定政权,对宗教信众笼络。朱元璋称的确有敕赐修建清真寺这些事情。但朱元璋对佛教,基督教等,也同样给与了宽容。

    

    伊斯兰教在中国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称谓。宋、元称“大食教”,明代称“天方教”或“回回教”,明末至清称“清真教”,民国时期称“回教”。1956年起统称伊斯兰教。

    

    “回回”,与当地居民通婚,繁衍后代,逐渐形成了早期中国穆斯林群体。他们为了自保,特别是便于过宗教生活,于是相对聚居,自成社会。


    全国除了有一个回族自治区,两个回族自治州,十一个回族自治县之外。“回族”在其他地方到处都有。人数约2000万。


    无论是从种族学,还是民族学,“回族”人不具有明显的种族和民族特征。除男人戴小白帽,女人戴头巾一些习俗,和汉族人无异。仅仅宗教特征他们是穆斯林。

    

    除了汉人血统以及中西亚汉人混血的“回族”。新疆和西北还有大约10来个民族信奉伊斯兰教。


    十世纪,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地区,当地各民族改信此教至今。


    其中有;维吾尔族(今人口约800万),哈萨克族(今人口约120万),柯尔克孜族(今人口约15万),乌孜别克族(今人口约15万),塔吉克族(今人口约4万),塔塔尔族(今人口约6千)。

    

    新疆以外,主要有三个民族信奉伊斯兰教:

    甘肃省的东乡族(今人口约40万),族源是元朝时来自中亚的色目人。

    甘肃省的保安族(今人口约15万),族源是改信伊斯兰教的蒙古人。

    青海省的撒担族(今人口约10万),族源是十三世纪中亚西突厥的一支,迁徙进入中国的。

    

    藏族、蒙古族、云南的傣族、白族等少数民族,也有信仰伊斯兰教的,但人数不多。

    

    2000万“回族”,加上新疆西北地区信奉伊斯兰教的各族,中国大约有3000万穆斯林,主要信奉逊尼派。

    

    历史上回族有五次移民潮

    

    第一次,唐宋时期,水陆两个方向来自中西亚的穆斯林。分布在长安、洛阳、开封、广州、泉州、扬州等地。


    第二次,是蒙古帝国从中西亚带回大量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以及操突厥语的各族人。并且逐步涌入内地和云南。


    第三次,30万明朝军队平定云南,军中有许多回民。平定后留在了云南。另有中原回民移居西北、内蒙古甚至东北等地。


    第四次,主要集中在清朝咸、同年间。西北、云南各地回族纷纷暴动。清廷在镇压之后,许多回民逃亡中亚,今日的几个“斯坦”国家。同时清廷实行移民僻地等政策,使陕甘宁青回族又一次大规模向西流动。


    第五次,1949年,一些回民跟着国军逃亡东南亚等国家。


    下面说一下,回族这个“族”的问题。


    “民族”这个词,是有基本定义的。


    百度的解释大致是;指共同的文化、共同的语言文字、共同的历史记忆,包括宗教,相同的身份认同群体。

    而现代的民族概念,指有共同的文化概念,可以没有共同的语言、历史、宗教来源的人群。


    不同的民族也可在后期融合成新民族。例如美利坚民族,中华民族。

    

    因此,“回族”这个词汇,在中国有一个曲折的演变过程。


    在古代,种族,民族,这些概念没有人严格界定。给一群特殊的群体,随意给个名称。什么“胡人”,“回回”等。


    “回族”这个词,最早已知有记载出现在清代乾隆时代。《重修肃州新志》有“……其人与夷同;曰白面回回,则回族也”。


    福康安在关于镇压西北回民起义的奏折里,也不止一次使用“回族”的提法。

    

    辛亥革命后,政府开始捋顺国家体制以及民族属性问题。


    虽然最初有“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提法。但而后“国民大会”,把回族称作“生活习惯特殊之国民”。意思是;这些是信奉伊斯兰教的汉族人群。即不认同他们是一个“民族”。只承认“汉、满、蒙、藏”四大民族。


    这一下可激怒了“回民”。1930年,反对大汉主义的“回族青年会”在北京成立。与“国民大会”和舆论叫板。

    

    因此,日本人便开始大力利用这个“契机”。


    1937年,日本人以甘、宁、青三省回族聚居区为重点,到处制造舆论说,“回回本非中国人,来华以后,除遭受欺凌外,无它收获”,“抗战是为了汉人,日本人与回回没有矛盾”。


    日本人还对回民说,要帮助建立“回回国”。


    在日本人和某种政治势力鼓动下,1939年,宁夏回族人提出“武装自己,杀官劫库”,组织起9000多人暴动。开始攻城拔寨,杀汉人。后被第八战区国军镇压下去。


    同年四月,第二次回民暴动,很快又发展到1万多人。在国军重兵围剿下失败。回民首领马思义带少数人突围,投奔延安共产党。受到毛泽东的亲切接见,起义军改编为“回民抗日骑兵团”。

    

    1939年,在某种势力支持下,“回族青年会”又要在重庆复会。


    因国民政府反对使用“回族”这一称谓,被迫改称“中国伊斯兰青年会”,在大后方各地广泛设立分支会。再一次提出回回是一个民族,并为争取民族权利展开各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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