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居然嫁给了自己的舅舅!
开门宗义,这篇不是标题党。虽然题目有点污,但确实是真的。孤岛君是本着刨根问底将八卦进行到底的精神,来刨刨英国女王的家谱的。(怎么总觉得自己的笔名有的像日本人,先郑重申明,本人绝对不是哈日派,以后发个骂日本人八辈祖宗的文章自证清白) 首先现在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和她的老公菲利普亲王,有着双重的血缘关系。如果从女王的父系和菲利普亲王的母系论,两人的高祖母都是号称欧洲王室祖母的英国女王维多利亚,所以两人应该算是远方表兄妹。 当然表兄妹结婚古往今来实在是太多了,现在各国的法律对近亲结婚的规定也不一样。比如我国是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算是近亲结婚,亲表兄妹是不行的,但是也不算犯法。而英国根本就不禁止亲表亲结婚(如果有看上自己表妹的,应该知道去哪领结婚证了吧) 但反过来,如果从菲利普亲王的父系和女王的母系论,菲利普亲王比伊丽莎白二世还要大着一辈儿,不信请看图,女王的高外祖父丹麦国王克里斯汀九世,是菲利普亲王的曾祖父。
换句话讲就是,伊丽莎白二世嫁给了自己爷爷的舅舅的孙子,或是说菲利普王子娶了自己表叔(父亲的亲表兄弟)的孙女。在中国家族观念比较强的地区,按辈分关系,女王真的应该管他老公叫舅舅(或者是表叔也行)。至少我家是这样的。
当然在叔叔大爷都不分,可以直呼老爸名字的欧美,要求女王叫自己的老公舅舅确实也不现实。再者有人可能会说“一代亲,二代表,三代互不相识了”,他们结合时可能都不知道对方是亲戚。 对此孤岛君认为,他们肯定是知道这层关系的。上个世纪欧洲王室就那么几个,几乎都沾亲带故,联系紧密,而且王室贵族的族谱那是保存最完整的,你到底是老谁家的小谁,一查就知道。所以可以断定他们是明知故犯,一句话,我爱她(他),不在乎!
虽说现在英国的法律不管,当事人也不在乎。可是要把伊丽莎白二世和菲利普王子穿越到中世纪,那他俩是板上钉钉地不能结婚,因为教会不同意。 什么?万恶的中世纪还有这么先进的婚姻观念,难道是怕影响后代基因吗?当然不是,当时的罗马教廷认为近亲结婚是有罪的,是对上帝的亵渎。 看过《英该是这样》第一部的朋友,应该还会记得第一部《恩恩怨怨,法兰西》里的法国国王罗伯特•卡佩和她表姐伯莎,他们就是活生生地被教廷拆散的。而且我们在第三部里还会再碰到一个例子。 本来早先罗马教廷颁布的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还比较宽松,只要别和大爷叔叔舅舅,或者姑妈姨妈家的娃结婚就可以。可后来在西元九世纪的时候,教廷又修改了规定,新版本更为严格,如何计算近亲等级的算法也升级了,结果是基本上有一点沾亲带故的都不能结婚。罗伯特·卡佩和他表姐伯莎就赶上了这波严打。 如果出于优生优育的目的,或者按照最严格的传统标准(如我国某些地方),五服内是不能通婚。 但是这个规定如果放在欧洲王室的婚姻上,就有点扯淡了。因为当时西方统治阶级谈婚论嫁,基本要讲究门当户对,还要从国家利益这个政治高度上去选择配偶。而且就算身为一朝人王地主,你也只能标配一个老婆,自然要相当慎重。所以本来皇亲贵胄及贵族在欧洲就是稀缺资源,加上这基督教搞的一夫一妻制,就算老婆开足马力,加班加点地搞人类自身生产,官二代也是供不应求。 所以搞来搞去,到后来夫妻双方想不沾亲带故都难。所以大约到了西元十三世纪初的时候,近亲禁止通婚的规定实在是执行不下去了,教廷只能放宽限制,否则欧洲王室就要绝种了。再后来,只要别太过分,教廷基本就睁一眼闭一眼了。再再后来,为了国王结婚的事,英国索性脱离了罗马天主教。打那以后,国王或者女王想和谁结婚,跟罗马的教廷一便士关系都没有(现在英国跌了,一便士还不值一毛钱呢) 好了,说了这么多,反正伊丽莎白二世和她老公已经幸福快乐地当了六十多年的夫妻,今年还是女王的九十大寿。本人翻出这些陈年旧账,倒不是想给她老人家添堵,实在是出于一种理工出身的严谨,不把这点关系搞明白了,会抓狂的。好了,今天就剧透到这里吧,想了解更多英国历史真相和《英该史这样》这部长篇连载小说的朋友,请关照微信公众号《英该史这样》。 BTW女王属虎,她老公属鸡,好像不太配噢。 评分完成:已经给本帖加上 2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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