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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红朝的那些事情(四一一) 由 红朝笑笑生 于 2016-07-11 12:49 1917年潘毓桂任陈光远第十二师军法处长,兼任江西景德镇统税局长。 1923年任蒙藏院付总裁、国务院参议、津浦铁路局付局长。 1935年6月,伙同石友三、白坚武发动北平自治叛乱。 1937年七七事变中,潘毓桂利用29军政务处处长的身份,屡次向日寇出卖国民党二十九军作战计划,直接导致南苑失守,日军还利用潘毓桂提供的情报,伏击撤退部队,导致了佟麟阁、赵登禹两位将军牺牲,3000名将士伤亡。上千名缺乏训练的大学生士兵惨死于日寇刺刀之下。 1938年1月任伪天津市长。 1945年抗战胜利后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关押于上海提篮桥监狱服刑。1961年11月12日病死于监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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