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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里最不可思议的秘辛竟由《洛神赋》而揭开
送交者: 海羽[♂★夜未央★♂] 于 2016-04-17 12:41 已读 3883 次 2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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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伯庸

来源:人民文学

公元二百二十二年,魏黄初三年。曹植从邺返回封地鄄城的途中,他写下了一篇文章。


在这篇文章里,曹植说自己在途经洛水时邂逅了传说中的伏羲之女洛神,极尽描摹这位佳人的风采神姿,字里行间充斥着强烈的倾慕之情。他就像是一位陷入疯狂热恋的年轻诗人,把所能想象到最美好的词汇,都毫不吝惜地加诸在这位女子身上。


这就是中国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的《洛神赋》。其中诸如“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凌波微步、罗袜生尘”之类的描绘,已成为千古名句。

在《洛神赋》的背后,还隐藏着一段耳熟能详的曹魏宫闱公案。据说曹植对曹丕的妻子甄妃怀有仰慕之情,却终不可得。《洛神赋》里的洛神,其实就是暗指甄妃,曹植籍着对洛神的描写,来释放自己内心深处最为炽热却被压抑已久的情感。


唐代李善在《昭明文选》后的注解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最初想娶甄妃的是曹植,结果却被曹丕抢了先,曹植却一直念念不忘。在甄妃死后,曹植入朝去觐见曹丕,曹丕拿出甄妃曾用过的金缕玉带枕给他看,曹植睹物思人,大哭一场。到了晚上,甄后之子曹睿摆宴请自己叔叔,干脆把这个枕头送给他。曹植揣着枕头返回封城,途经洛水时梦见甄妃前来与之幽会,有感而发,写成此篇。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可惜的是,编的有点不靠谱儿。


历史上的曹丕,是个出了名的小心眼,对自己的弟弟从来欲除之而后快,七步成诗的故事人人皆知。曹植被他死死囚禁在封地大半辈子,最后郁郁而亡。其他兄弟如曹彰、曹衮、曹彪等人,处境也是一样凄惨。曹丕这种防兄弟如防贼的态度,就连陈寿著史时都有点看不下去,评论说“待籓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无欢,遂发疾薨。”


这样一个男人,如果知道弟弟觊觎自己老婆,不怒而杀之已属难得,怎么可能还会把老婆遗物拿出来送人呢?——何况送的还不是寻常之物,而是暧昧之极的枕头。后世李商隐揶揄这段典故,写了一句诗:“宓妃留枕魏王才”,可见枕头这东西,是很容易让人产生不良联想的。曹丕再缺心眼儿,也不会这么主动把一顶绿帽子戴在自己头上。


由此可见,李善这个故事,编的着实离谱,不值一信。所谓曹植与甄妃如何如何,不过是文人的美好想象罢了。我一直坚信这是历史的真相。可当我再一次读完《洛神赋》的时候,对这个观点,却忽然有些犹豫了。赋中那种蕴藏着情真意切的心绪,那种澎湃浩荡的感情,一千年之后仍旧让人感觉到无比震撼。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实在无法想象,曹植歌颂的会是一位虚无缥缈的仙子,在现实里没有任何寄情。


于是我重新开始寻找关于《洛神赋》的一切,不带任何偏见地去审视那段历史。越是寻找,我就越是惊讶,因为这一篇赋背后隐藏的东西,似乎远远超乎想象。


挖掘真相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程,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切入点,就很可能会迷失在史料的迷宫里。幸运的是,我找到了这把钥匙,得以开启了通往那个时代的大门。


这把钥匙,就是《洛神赋》的原名。

《洛神赋》本来不是叫做《洛神赋》,而是《感鄄赋》。历代许多研究者认为,曹植在黄初二年被封鄄城候,次年升为鄄城王,因此赋成此篇,以兹纪念。


这看起来言之成理,可惜却不正确。汉赋之中,以地名为篇名的并不少见,如《二京赋》、《两都赋》、《上林赋》等等,却从来没有任何一篇是以“感+地名+赋”的格式命名。


更深一步分析。鄄城在今山东西南,曹魏时属衮州济阴郡;而洛水则是在陕西洛阳附近,两处相隔十分遥远。曹植在一篇名字叫《感鄄赋》的文章里,却只字不提鄄城,反而大谈特谈渡过洛水时的经历。这就好像在《北京游记》里却只谈黄浦江一样荒谬。


除非《感鄄赋》醉翁之意不在酒,别有所感。也就是说,这个鄄字另有含义。


心细的人可能会发现。在《三国志》里,这个地名一律直书“鄄城”,如《程昱传》“张邈等叛迎吕布,郡县响应,唯鄄城、范、东阿不动。”可到了范晔写《后汉书》的时候,每提到鄄城,却都写成了“甄城”,其下还特意标明注解“县名,属济阴郡,今濮州县也。‘甄’今作‘鄄’,音绢。”如果这个说法正确的话,甄字和鄄字在那个时候是相通的。


这里稍微要涉及到一点古文字知识。“甄” 在当时并不读“Zhen”,按照许慎《说文解字》的记录,甄字的古音是居延切,发音为Juan,而“鄄”字读成绢,两字发音完全一致。加上“鄄”字与“甄”字形几乎一样,从垔部,古人将之混写一处,实属平常。


我在《史记》里也找到了相同的记载。既可以写成“晋伐阿、甄”(《司马穰苴传》),又可以写成“膑生阿、鄄之间”(《孙膑传》)。可与《后汉书》同为辅证,证明甄、鄄二字,从两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可以通用互文的。


曹植既然志不在鄄城,“鄄”又和“甄”通用,那么《感鄄赋》其实等于是《感甄赋》。而这个“甄”字究竟指的是什么,指的是谁,不言而喻。

黄初元年,甄妃触怒曹丕,因此失宠;就在同一年,曹植莫名其妙地写了一篇《出妇赋》,中有“痛一旦而见弃,心忉忉以悲惊……恨无愆而见弃,悼君施之不终”之句,句句暗扣,似乎已有所值。其时曹植本人没遭遇什么变故,突然发此感慨,究竟为何,不言而喻。


黄初二年,甄妃在凄惨中去世;就在同一年,曹植的监国谒者灌均给曹丕上了一份奏折,密告“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于是曹植被贬为安乡侯,次年又被远远地撵到了鄄城。到底是什么事情能让曹植心神大乱,以致于醉酒闹事到“劫胁使者”这么失态,同样不言而喻。


如果这些证据都还是捕风捉影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事实,却是明确无疑:曹丕与甄妃的儿子曹睿即位之后,下诏改《感甄赋》为《洛神赋》。若不是怕有瓜田李下之讥,对自己母亲名节有损,我想曹睿也不会特意去关注一篇文章的名字。


可见曹植写赋借洛神之名缅怀甄妃一事,并非捕风捉影。李善之说,有本可据,只不过他加了太多的虚构细节渲染,反而削弱了这个说法的可信程度。


也许这时候会有人要问,你绕了一大圈,除了论证出曹植确实对甄妃怀有感情以外,岂不是一无所得吗?并不是这样,这只是一个开始。


现在我们清楚了,《洛神赋》中的洛神,就是甄妃的投影,曹植在赋中表达的,是对甄妃的深切眷恋之情。那么接下来,一个巨大的矛盾便缓缓浮出水面。


曹丕是识字的,文章写的极好,与曹操、曹植在文学史上并称三曹。曹植在甄、鄄二字上玩的这么一个浅显的文字游戏,根本瞒不过曹丕的眼睛。前面说了,曹魏对藩王的限制,是极其严苛的,稍有举动就会被无情打击。面对这么一个小心眼的哥哥,曹植还敢写这种调戏嫂子的东西,莫非他不要脑袋了么?


事实比猜测更为离奇。《感甄赋》面世之后,史书上没有记载曹丕对此有任何反应,也没曹植采取任何措施。要知道,在前一年,明明曹植喝醉酒了,监国谒者都要打小报告给曹丕。曹植这次公然调戏到了自己媳妇头上,曹丕居然无动于衷,实在太不符合逻辑。


当两段史料产生矛盾时,要么是其中一段史料是错误的,要么是两者之间缺乏一个合理的解释。


《三国志》的记载是可信的,而《感甄赋》也是真实的。既然两者都没问题,那么只能是解释方法的错误。也就是说,围绕着《感甄赋》,甄妃和曹丕、曹植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夫妻二人加一个精神第三者这么简单。

简单介绍一下甄妃的生平。她是中山无极人,名字不详,后人因为《洛神赋》里洛神别名宓妃的缘故,把她叫做甄宓。严格来说,甄宓这个名字是不存在的,不过为了行文方便,下文姑且如此称之。


甄宓生得极为漂亮,十几岁就嫁给了袁熙。袁绍失败后,曹丕闯进邺城袁氏宅邸,一眼就看中了甄宓,欣然纳入房中。甄宓为曹丕生下一儿一女,即曹睿和东河公主。后来曹丕称帝之后,宠幸郭氏,甄宓年老色衰备受冷落,屡生怨滂,竟被赐死。死时被发覆面,以糠塞口。后来曹睿即位之后,杀郭氏以报母仇。


表面来看,甄宓与曹植之间没什么纠葛,最多是后者单相思罢了。好在曹植是个文人,文人总喜欢发言议论,所谓言多必失,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些讯息。凭借这些讯息,我们才有机会揭开迷雾。


在反复查阅中,我终于在曹植写给曹睿的一封书信中,发现了一条微弱的线索。这条线索非常晦涩,可当它从历史尘埃里被拎起来以后,我却发现它所牵连出来的,却是一连串令人瞠目惊舌的真相。


曹植是一个有雄心的人,他对自己被软禁而无所作为的境况,感觉到非常郁闷。史书上说他“常自愤怨,抱利器而无所施,上疏求自试”,意思是曹植觉得自己的才干没有得到发挥,经常上书希望能为朝廷做点事。


哥哥曹丕没给他这个机会,但侄子曹睿也许还有的商量。于是,在曹睿即位后的第二年,曹植给曹睿上了一道疏。在他的这份疏里,曹植挥斥方遒,慷慨激昂,嚷嚷着要杀身靖难,以功报主,实在是一篇文采斐然的好文章。其中有这么一句:


“臣闻明主使臣,不废有罪。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


这句话不太好理解,里面一共用了四个典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典出秦将孟明视和鲁将曹子,这两个人屡次打了败仗,却始终受到主君信赖,后来发愤图强,一战雪耻。“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其中盗马典出秦穆公。秦穆公的一匹马被山贼偷走,他非但没生气,反而说吃马肉不喝酒容易伤身体,于是送了坛酒给这些偷马人。山贼们很受感动,在秦、晋交战中救了秦穆公一命。因为前句已经用了秦,而秦君为赵姓,所以这里用了赵字互文。


以上三个典故,都是古籍里常见的。真正有意思的,是第四个典故:“绝缨。”


绝缨这个典故出自楚庄王。据《说苑》记载,楚庄王有一次宴请众将,日落不及掌灯,席间漆黑一片。有人趁机对楚庄王的姬妾动手动脚,姬妾急切下扯下他的冠缨,告诉楚庄王说只要点起灯来,看哪个头上无缨的,就是坏人。楚庄王却吩咐众将把冠缨都扯下来,然后再点起火把。数年后,楚庄王表彰一位杀敌极其勇敢的将军,将军坦诚就是当年绝缨之人,为了报答主君宽厚之恩,方舍身杀敌。


臣子给主君上书的时候,这个典故是不能随便乱用的,否则就是诸葛亮所说的“引喻失义”,让人怀疑你对主君老婆起了不良念头。曹植忽然抛出这个典故,本意是想向曹睿表明自己上阵杀敌的强烈意愿,可也等于是堂而皇之地向曹睿表明,他曾经和皇帝的妃子发生过类似“绝缨”一样的关系。这位妃子,只能是他一直迷恋着的甄宓。


紧接着这个典故,曹植又写道:“臣窃感先帝早崩,威王弃世,臣独何人,以堪长久!”这句话就近乎赤裸裸的威胁了:“我兄弟曹丕已经死了,曹彰也挂了,我算什么人,居然能苟活到现在。”重点就在于“臣独何人”四个字的正话反说,明明是在向曹睿强调:我是因为有特殊理由,才能活到现在。而这个理由,曹睿应该是十分清楚的。


曹植怕自己这份奏章不被通过(原文:植虽上此表,犹疑不见用),不忘最后补了一句:“呜呼!言之未用,欲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也。”这句话表面上是递进关系,其实是一个伪装了的虚拟语态。不是“就算我的奏章没被采用,也好歹能让别人知道我的心意”,而是“如果我的奏章未被采用,那么别人可就会知道我的心意了。”


在这封信里,曹植用“绝缨”这个典故来提醒曹睿:我和甄宓之间发生过类似“绝缨”的事情。对照接下来那两句语带威胁的口吻,所谓“绝缨”事件恐怕不是什么儿女私情,而是不能宣诸于口的极秘之事,这件事不仅牵扯到曹丕、曹彰之死,而且还是曹植这么多年来的保命符。


所以曹植才在最后来向曹睿开出条件:如果“言之未用”那么我可就要“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


曹植不愧是一代文豪,这封信是一个相当有技巧性的隐晦暗示。在其他任何人眼中,它不过是篇言辞恳切辞藻雅驯的文章,惟独曹睿才能读中其中的微言大义。


而曹睿是如何回答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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