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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12月1日,蒋介石、宋美龄在上海结婚,新郎实岁四十,新娘三十。当天,上海《申报》刊登了两则启事,一是蒋宋联姻,一是蒋介石的离婚声明,声明称:“毛氏发妻,早经仳离;姚陈二妾,本无契约。” 结婚那天,蒋介石在报上发表《我们的今日》,他说:“我今天和最敬爱的宋女士结婚,是有生以来最光荣、最愉快的事,我们结婚以后,革命事业必定更有进步,从今可以安心担当革命之大任……我们的结婚,可以给中国旧社会以影响,同时又给新社会以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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