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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官僚主义害死人
送交者: 红朝笑笑生[♂☆★★★先天下忧而忧★★★☆♂] 于 2015-08-28 1:51 已读 1732 次 1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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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第五节 打死也不能乱破的案子 由 红朝笑笑生 于 2015-08-28 1:48

  正在何涛,绝望的时候。何涛的弟弟出现了。原来这个案子,并没有人们想象中那样神奇。因为,这个案子,就是几个业余罪犯干的。何涛的弟弟,说出了两个犯罪嫌疑人,一个是晁盖,一个是白胜。这两个人,都是本地人,而且也没有什么案底,更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背景。
  看来,大家前几天的担心,都是自己在吓唬自己。
  要不说,大家不能低估业余爱好者的水平呢。我不是专业研究文学的,但是我一研究《水浒》,马上就可以发现许多,专家都不能发现的问题。
  在生辰纲的案子里,也是这样的。专业大贼,都不敢动蔡太师的东西,而几个业余的罪犯,就敢劫它。
  更神的事还在于,济州府那么多专业的官差,谁也破不了的案子。而一个业余的官差(职业是赌博、干零工,只是官差的弟弟),就给破了。

  这是什么精神?大约就是传说中的,一个不想当神探的赌博鬼,就绝不是一个好厨子的精神。有的民间俗语,处处透露着荒谬,但是,如果你仔细一看,就会发现,社会就是这样荒谬。
  于是,何涛把白胜抓住一审问。竟然、果然、居然,这个案子就是几个业余罪犯干的。现在至少可以确定一件事,那就是老都管报的案有水分,而且大家最初的设想也是错误的。
  换而言之,这个案子,就是几个业余罪犯,蒙着头乱作的案子。什么梁中书作假案,什么杨志已决心当大贼了(而且成了大贼),那都是大家自己吓唬自己罢了。

  既然如此,那官差去抓贼吧!
  其实,不要说以前了。就是在我写《漫评水浒》时,我也忍不住觉得。施耐庵关于抓贼的这段内容,写的实在不符合情理,更经不起推敲。
  要不说,名著这种东西,你不把它当个菜,自然不对。如果你非把它当个菜,又把它说神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施耐庵实在写的,处处透露着怪异,也处处经不起推敲。
  第一个不符合情理的地方在于。这个案子,关系着济州知府的前途。这个案子,关系着何涛的前途。现在大家案子也破了一大半,就等他们抓人了。知府、何涛却做出了让人不可思议的选择。
  何涛领着二十个官差,一路直奔郓城县。
  这有什么不符合情理的呢?自然有了!按常理考虑,知府应该派大队人马,火速到东溪村抓人啊。这种案子,也是可以随便耽搁的?
  第二个不符合情理的地方在于。这个案子,关系着知府、何涛的前途、命运。就算到郓城县,要求郓城县的官差协助破案。也应该直接踢开县衙大门,让县官火速派人协助破案呀。这种案子,也是可以随便耽搁的?
  而何涛呢?竟然先找宋江,让宋江报告县官。因此就耽搁了近两个小时,才见到县官。
  第三个不符合常理的呢?
  按常理考虑,何涛应该催郓城县官差,火速派人抓贼。而何涛呢?竟然听了宋江的话,中午就到了郓城县,半夜才去抓贼。这个何涛有点脑子没有?我不是说半夜抓贼不对,而是,既然半夜抓贼合适,你大清早起就跑到郓城县,把抓贼的消息透露出去干什么?
  第四个不符合常理的呢?
  按常理考虑,这次追捕行动。成功合围了,但是贼一个没有抓到,官差一个没有受伤。竟然没有人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

  看到这些不符合常理的地方。我难免又会产生小时候看《水浒》的感觉。总而言之,施耐庵的小说,经不起推敲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如果让现代商业小说作者去写,肯定比施耐庵写得合情合情、也精彩刺激。
  可是,当我这样一想时。我忽然就有了灵感。因为,商业小说者,大都是在意淫社会。施耐庵却绝对不是这种人。换而言之,思考《水浒》,绝不应该拿那些意淫社会的作品思路去研究。
  一想到这点。我就忽然想到,我应该拿现实的案例去模拟这次抓捕行动。更神的地方竟然在于,我拿现实的案例一模拟,整个案件的过程,竟然就是沿着施耐庵笔下的内容去发展。
  你说神不神?面对这种结果,我终于忍不住又想说了,人家名著就是名著。你别看人家写的内容,好像天马行空。但是,处处与现实生活严丝合缝。而那些意淫社会的作品,看起来,好像合情合理,但实际上呢?根本就经不起推敲。
  我前面所说的按常理而言,其实都是按意淫社会的思路推论的。其实,那绝不是真正常理,那是大道理。而大道理,就是放在桌面上供人看的,一到现实社会中,完全就是另一回事了。
  好了。我给大家模拟一个现实的案件。
  假如,你是市警察局长。有一天,你接到一个可靠的情报。那就是,有六个通缉要犯,现在就躲在县城的某个别墅里。
  这个六通缉要犯的背景资料是。
  第一、他们都身犯要案,抓住都是要枪毙的。
  第二、这个六个通缉犯,手上都有武器。武器的威力,据可靠情报显示,比警察的武器威力大多了。
  第三、这六个罪犯,有可能还有许多同伙。
  这些内容,应该可以类比晁盖一伙人。
  第一、晁盖劫了蔡太师的生辰纲(而且数额巨大),抓住应该是没有活罪一说的。
  第二、晁盖等人的武器装备,与官差的武器装备,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晁盖等人的格斗能力,应该在远在普通官差之上。
  第三、直接出面作案的人有七个(有一个白胜已落入法网),没有出面的人呢?谁也不知道,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晁盖庄上的人,绝不会只有六个。
  这个案子,你作为市警察局长,是不能掉以轻心的。因为,抓不住罪犯,有可能会扒你的警皮。
  你现在会怎样做?你刚接到情报,肯定会激动半天,想着带领警局的所有警察,一块火速去抓贼。但是,用不了半个小时,你就会改变主意的。

  一切是显然的。 抓捕这样一伙罪犯,会是什么结果?
  经过一番火并,打死了几个罪犯,抓获了几个罪犯。警察只有少数几个受轻伤(至少没有人,当时就需要进急救室)。这种结果,当然是所有警察都希望出现的。问题是,这种结果,只存在于某些超级警察、超级英雄的故事中。在现实中,它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六七个罪犯(甚至更多),手里拿着比警察还厉害的武器,而且都是亡命徒(都犯有死罪)。
  就算有二百个警察,同时去执行拘捕任务,能不能取得成功,都没有人敢肯定,你还想追求警察的零伤亡(至少没有人,当就需要进急救室),你有点想的太神奇了。
  事实上,这种拘捕行动,本身就不是普通警察可以胜任的。
  普通警察,在执行这种拘捕行动时。无论心理素质、专业素质,那都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警察没有武器上的优势(甚至处于劣势),本身就已先输了三分。警察都拖家带口,遇事瞻前顾后,奉行安全第一;罪犯都是亡命徒,抓住就是死罪,冲出去也许有活路,警察又输了三分。
  更主要的是,警察在这种拘捕行动失败后,有一个被撤职顶到天上去了,这绝对够不上判刑,更不可能够上枪毙。而且他们平常训练的科目,也不是以这种性质的行动为主。而罪犯都是玩命向前冲的人,因为抓住就是死罪,当场被打死,更不用说了。警察人多,又有多大的用处?
  所以,让普通警察干这种事,那纯粹就是赶鸭子上架。因为,不要说真与罪犯火并了,就是警察自己吓自己,都有可能引发混乱。

  是不是说的有点远了。如果大家还没有明白我想说什么,我可以说的直白点。如果你是市警察局长,面对这种案子,你如果敢下令,让所有警察和你一块去执行拘捕任务。下面的警察,肯定会炸了窝。
  因为这可不是抓小偷小摸、不法商贩、地痞流氓的行动,这是拘捕六七个、甚至十多个手持武器(威力比警察武器还大)、且死路一条的罪犯。
  能不能成功完成任务,谁也不知道,但是,可能会有十来个警察(甚至更多)永远也回不来了。就算回来,也可能会变成残废,这是谁也知道的。

  你别看你的市警察局长,当你下达这种命令时,肯定也是无效的。因为,大家都会反对你;因为,你这是拿手下人的脑袋,去保自己的警皮,你也太黑了吧!
  当然了,这样反对局长的意见,自然无法说出口。所以,大家自然需要委婉的,劝说一下你这个局长。总而言之,罪犯在县城,我们从市里这样大张旗鼓的杀去县城,罪犯肯定早就跑了。
  我们,不如、、、、?不如给当地县警察局打个电话,让他们马上执行这次拘捕行动。这样呢,一来罪犯逃跑的机会比较小,二来呢,县警察局的人,也熟悉那里的地理环境。你可千万不要以为我们有什么私心,我们都是为了迅速破案,好让您可以向上面交差。
  这真是一个好主意。
  你是警察局长,但是,这种建议你能拒绝了?就算你能拒绝,但是强行逼着警察和你执行这种任务,同样也是赶着鸭子上架。

  我们看看,济州知府是怎样干的?
  就是这样干的!
  只是因为,那个年代没有电话这种高级玩意儿,所以直接负责此案的何涛,免不了要亲自去一趟郓城县。而且,何涛也算个有身份的人,所以率领了二十个官差一块去县城。
  换而言之,济州知府的意思非常明显。那就是,这种危险的拘捕任务,绝不能让济州府的官差执行,而应该让郓城县的官差执行。
  既然,济州知府最初的选择,用现实案件模拟,完全合丝合缝。那何涛后面的选择呢?依然合丝合缝!
  我们还拿前面的案子模拟。比如,你(一个市警察局长)通知县警察局,火速派人执行抓捕行动时。肯定也会,装模作样率领十来个市局的警察,火速赶赴县里。一方面是督促县警察执行任务,另一方面呢?也得装个样子,否则,这样大的案子,你推给县警察局,自己就像没事人一样,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吧!我们可以想象,当你到达县警察局时,那里的警察肯定还没有发出呢!为什么呢?因为这不是去领奖金,这是去玩命,谁会这样积极呢?更主要的是,这样重大的案件,他们必须得经过周密布置,才可以展开拘捕行动的。
  当你率领十几个市局警察,到达县警察局时。你会如何做?你会和你的同伙,马上接过指挥权吗?肯定不会!如果你们有这种觉悟,就会带着市局的警察大批出动了。
  你和市局的警察,当时肯定都是一个念头,那就是,如何确保县局警察打头阵。换而言之,你们绝不会去打头阵的。
  好了,我们再回到生辰纲的案子中。
  何涛为什么不紧急找县官,并积极要求县官派人,火速展开抓捕行动呢?原因太简单了,如果何涛这样积极,他就成了拘捕任务的领衔主角。问题是,何涛怎么可能抢这种戏呢?你以为,这是什么露脸的事,这是玩命的事啊!
  就算,何涛想当英雄,想抢着扮演这种主角,他领来的二十个弟兄也不干啊!因为,大家都想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如果何涛成了领衔主角,他们也会成为主角的,你以为演电影、写小说呢?死的都是配角。现实中,死的通常都是主角;演电影,谁也想当主角,在现实中,谁也害怕当这种主角的。
  按理说,何涛是州府派来的人,他应该唱主角。可是何涛一副绝不敢喧宾夺主的样子。总而言之,请县里的兄弟们,放开手脚干活,我绝不干涉你们的行动。总而言之,你们想什么时候抓贼,就是什么时候抓贼,你们想怎样展开行动,就怎样展开行动,我完全听你们的!
  于是,这种十万火急的事。何涛竟然迈着四方步,哼哼呀呀的公事公办了起来。要不说,官僚主义害死人呢!
  当然了,何涛自然也知道,这样作,会给无间道留下空子。问题是,贼跑了,固然不是什么好事。但是,把贼堵在家里,恐怕更不是什么好事。
  如果贼跑了,所有参与行动的官差,都可以平平安安回家了。如果把这种贼堵在家里,可能会有许多兄弟,永远也无法回家了,就算回家,也会成为残废的。

  如果你是参与此次行动的官差,你是希望贼跑了呢?还是希望把贼堵在家里呢?想好了再说,千万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现在生活中,不要说面对,关系着自己生命的事了,就是关系着几个奖金的事,我也见过许多人(甚至绝大多数人),为了推卸责任,随便放任事态扩大,总而言之,只要能把自己的责任推出去,它才不管发什么后果。
  当然了,许多时候,人们持这种态度,那是害人又害己。
  更关键的是,这件事,只有何涛真正着急。陪他前来的二十个官差,那是一点也着急。因为,把贼堵在家里,他们可能会面临生命危险(是死是伤,恐怕只能求上帝保佑),但是把贼弄跑了,他们什么事也不会有的。因为,有一个失职,顶到天上去了,而且还是大家一块失职,分摊到个人头上,能有多大点责任?
  你说,何涛领着这样二十个弟兄,能干成什么事?如果何涛一个劲的催大家办事,他们肯定会想了,更会暗示给何涛,“你害怕充军,就拿我们的脑袋当跳板,你也太黑了吧!”
  是啊,贼跑了,你不过是充军。把贼堵在家里,大家却都有生命危险。哪头大,哪头小,那不是明摆着吗?再说了,把贼堵在家里,贼冲出来,你何涛敢保证自己不会挨一刀?

  更何况,何涛现在也吃了一颗定心丸,虽然未必能让他彻底度过危险期。
  因为,这个案子,你说它没破吧。官府已抓住了一个案犯(白胜),并且追回了一部分赃物(从白胜家里搜出来的)。从这层意义上,知府应该不会发配我充军了吧!蔡太师的火,也应该消了点吧。
  更主要的是,我们连主犯也查清了。至于,没有抓住他们追回赃物,那是县里的官差主要负责,你们想处理,应该也以他们为主啊。
  所以,何涛虽然还着急,但比起一开始,实在已算不上太着急了。
  县里的官差着急吗?也不太着急,因为州府官差的那点小算盘,县里的官差也非常清楚。想把皮球踢给我们?你们也想的太美了!
  蔡太师亲自责令你们破这个案子,你们害怕让贼打死、打伤,就让我们去抓贼。你以为,这就能把责任推出去?贼跑了,还是你们负主要责任!
  既然如此,县里的官差,与州府的官差,自然都是一种心态。那就是,能不能抓住贼,咱们先搁靠其后,因为不是有句老话说的好吗?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最后的结果呢?
  大家把贼堵到家里了,然后呢?一个贼也没有伤,一个也没有死;官差呢?也是一个没有伤,一个也没有死。这就是传说中的零伤亡啊!这就是传说中的奇迹啊!
  我们看到朱仝、雷横,都争着私放晁盖,好像很义气。其实,那叫什么义气?
  因为,在那种背景下,换成谁,也会放晁盖走的。因为这个案子,到了现在,责任已完全模糊了。出了事,到底处罚谁,到底是谁的责任。已经成了一笔糊涂账。在这种背景下,自然没有人会冒着死亡、残废的危险,去玩命抓贼了。
  别玩什么深沉,把你、我、他扔到当时的位置上,都会这样的。
  更主要的是,人们从大道理上也可以安慰自己,因为,为了蔡太师的一笔不义之财,就值得我们拼命吗?为了保知府的官服,就值得我们拼命吗?......。当然不值的了!既然如此,一个人脑子没有进了水,怎么可能冒死去抓贼呢?
  许多时候,人选择公事公办。是因为,按公事公办的方法,虽然常常误事。但是出事后,常常都能找到机会,把自己的责任撇清。
  为什么说官僚主义害死人呢?那就是因为,许多时候,大家都想着如何撇清自己的责任,会把非常简单的事,弄得越来越复杂。
  许多时候,作为官员,就是考验你有没有担当。如果你有担当,可能会把大事,变成小事。如果你没有担当,小事也有可能变成大事。
  杨志,没有担当。所以出事后,选择掉头就跑路。本来有机会处理的事,变得没有机会了。
  老都管,没有担当。所以出事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假案。本来很简单的案子,把大家一下弄的连北也找不到了。不过,你还别说,人家还真把责任摘干净了。
  如果老都管好好报案,这件事也有机会摆平。因为当时,官员、官差还可以和贼玩无间道,总而言这,迅速查找线索,并且放出风去,只要把东西交出来,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案子随时都会真相大白,哪个贼也不敢死守着东西不放手的。
  如果顺利的话,没准一天多时间就破了案(因为线索太多,也太明显了)。到时候,州府再派一些人协助押送生辰纲,这件事就可能就等于没有发生过。总而言之,在太师生日时,礼物照样能送到。
  但是,一进入公事公办的程序。那可坏事了。因为在这种背景下,绝不是找回赃物就可以结案了。因为一切是显然的,这赃物是怎找回来的,你必须得有个说法吧!你总不能跟蔡太师说,我是靠无间道的方法,弄回来的吧!
  你以为蔡太师穷疯了,真会为一点生日礼物,就纵容手下与贼玩无间道?
  知府、何涛更没有担当了。所以出事后,就想着如何混,混过去算,混不过去算自己倒霉。不过话说回来,在那背景下,谁也可能会这样混的。
  好容易,鬼使神差的破了这个案子。大家依然是只想着推卸责任,想把责转嫁给别人,最后弄得越来越不可收拾了。
  怎么说呢?要不说,官僚主义害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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