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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官僚,谁也别说谁-漫评明帝国的灭亡(一、一)
送交者: 红朝笑笑生[♂☆★★★先天下忧而忧★★★☆♂] 于 2015-08-13 11:27 已读 8260 次 1 赞  

红朝笑笑生的个人频道

注: 本文源于天涯上泪痕春雨的作品,地址如下:  
http://bbs.tianya.cn/post-no05-301523-1.shtml
由于这篇贴子内容比较长,而且后来的讨论中又加入了大量修改内容,最后整理出来的文稿已经有近百万字。考虑到段落间主题还有跳跃现象,因此我把相关内容进行了分类整理,修剪后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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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云山雾罩的帝国财政

据说明末最天怒人怨的东西,叫做三饷,分别是辽饷、剿饷和练饷。 万历四十六年,“亩加三厘五毫,天下之赋增二百万有奇。明年复加三厘五毫。明年,以兵工二部请,复加二厘。通前后九厘,增赋五百二十万,遂为定额。” 崇祯四年,“乃于九厘之亩复征三厘,共增赋税百六十五万四千有奇。”

做一个简单的算术,每亩田增九厘银子(0.009两),一共收了五百二十万,所以帝国民间征税的田亩,是大约5.8亿亩,这个数字不包括军屯田及其他免税的田亩。

再做一个算数,明代1石米重120斤, 但明代的“斤”比今天的“市斤”重一些,据文献和考古证明,明代1斤约合今天1.5733斤,接近16两。那么,1石就等于120斤×1.5733,约合现在的188.8市斤。

在明朝万历年间及其整个中晚期,1石米的价格浮动在7钱至1两银子之间。按一石米一两银子算,一斤米需要多少钱呢?是0.0053两银子。一分二厘银子,也就能买2.3斤米。按石米七钱银子算,一斤米需要多少钱呢?是0.0037两银子。一分二厘银子,也就能买3.3斤米。

[]:明帝国政府在加辽饷时说,每亩纳税一分二厘,就可以收650万两白银。只要我们简单的算一下这道算术题,就可以知道。帝国在册需要纳税的田地共有5.4亿亩。

[]:由于广大农民的辛勤劳动和明政府实行垦荒归己、永不起科的奖励政策,大量的荒田得到开辟,只是到了嘉靖年间开始,直到万历时,全国土地得到清丈,才有了准确有数字,总额达到700万顷,又在这个数字的基础上实行了一条鞭法,按亩征银,“无田不税”,从此“永不起科”政策宣告废除,直到明末,耕地数字一直保持在700万顷以上。毛佩琦主编的《中国社会通史、明代卷》。

[]:明代1石米重120斤,但明代的“斤”比今天的“市斤”重一些,据文献和考古证明,明代1斤约合今天1.5733斤,接近16两。那么,1石就等于120斤×1.5733,约合现在的188.8市斤。

到了明朝万历年间及其整个中晚期,米价涨了。1石米的价格浮动在7钱至1两银子之间。以上数据出自网文《明清物价初探》,作者不详。

[] 万历时,官民田总七百一万三千馀顷。夏税,米麦总四百六十万五千馀石,起运百九十万三千馀石,馀悉存留,钞五万七千九百馀锭,绢二十万六千馀匹;秋粮,米总二千二百三万三千馀石,起运千三百三十六万二千馀石,馀悉存留,钞二万三千六百馀锭。屯田六十三万五千馀顷,花园仓基千九百馀所,徵粮四百五十八万四千馀石。粮草折银八万五千馀两,布五万匹,钞五万馀贯,各运司提举大小引盐二百二十二万八千馀引。(摘自《明史、食货志》)

夏税米麦4685万石;秋粮米2203万石;屯田等征粮458万石;大小盐引222万余引;这些加起来,怎么也得折合当时白银两千多万两吧。再加后来增加的辽饷,帝国一年收入就接近三千万两白银了。

在崇祯十年前,辽饷最高时,一年也就是650万两;分摊在每亩地上,一亩地也就多收一分二厘的银子(0.012两)。这笔银子,按当时的物价折算,也就能买两斤多米。

甚至在崇祯十年后,明帝国已到最后的疯狂,但是,所谓的三饷全算上,分摊在每亩地上,也就三分银子(0.03两银子))。这笔银子,按当时的物价算,最多也就能买五六斤米。

因为这个数字并不大,所以要求加税的杨嗣昌说:“无伤也,加赋出于土田,土田尽归有力家,百亩增银三四钱,稍抑兼并耳。”(《明史、杨嗣昌传》)

按理说,一亩地多收3斤米的税,并不会让老百姓感觉难以活下去。问题是,在现实中,他就是可以让老百姓感觉难以活下去了。理论上帝国加的税并不重,更重要的是,从理论上是针对有钱有势者进行的,而且说得冠冕堂皇些,这似乎还可以抑制社会的两级分化。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完全是另一回事。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呢?这个问题的答案,相信所有人都清楚,无非是因为收税的过程里面,相关官吏永远不会按中央政府的指示办事。换而言之,他们总会想尽办法,把既得利益集团的税收,转嫁到底层百姓身上;甚至借此机会,大发国难财。

这种事由来已久,绝不是新鲜事;事实上,在辽饷出现之前,它就存在了。而且这从来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在这种背景下,最后就出现了一种怪事:“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

如果帝国政府在收税的环节上,能够做到相对公平,所谓的辽饷,是不会对帝国构成实质性威胁的,但是最后的结果,却是帝国的根基出问题了。本来呢,从中央政府发布的文件去看,谁的田产多,谁出的税就多(因为,税是按田产加的);本来呢,从中央政府发布的文件去看,一亩地只需多交0.012两白银,或折合3斤米。但是,相关的中央文件精神,老百姓永远也看不到、听不到。因为,官员们在具体执行时,会完全无视、违背中央的文件精神。

人们在说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却需要纳饷十两时,常常总是非议税收本身。却忘了,它绝不是这笔税本身可能造成的;事实上,这就是官员乱收费造成的。

人们在说三饷造成这种结果时,很少会想一想,到底是什么回事呢?

第一,一亩地纳饷十两;帝国在册需要纳税的田地,就有五六亿亩算,帝国一年岂非就可以多收五六十亿两的白银。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第二、如果一亩地纳饷十两,那整个地主阶级,恐怕早就炸窝了。如果是这样,明帝国发生的就不是农民起义,而是地主起义了。因为,拥有良田千顷的地主,一年就得交100万两白银。你觉得,他会交出来吗?你觉得,他能交出来吗?如果帝国政府硬让他们交,他们自然只有起来造反了。

第三、如果一亩地纳饷十两,那社会主义早就实现了。因为,这样重的赋税,人们肯定都会齐声高呼,我们想把田地上交政府。因为,在这种背景下,除了傻子,谁还会想拥有土地呢?

只要简单推算一下,就可以看出来,本身只是二三斤米的辽饷,却能演变成老百姓无法承受的负担,主要是各级官员乱收费造成的。

帝国政府一亩地的赋税不到十斤米,即使加上全部三饷,也不过十三斤。如果按这个数字收税、甚至加两倍收税,老百姓都不会起来造反。但是,最后的结果,是老百姓就是造反了。

早在明朝开国的时候,朱元璋就写过:在浙江西部,府、州、县的官吏们像“虎狼”一样科敛老百姓。譬如折收秋粮,府州县官不收粮食,要百姓折钞票交纳,每石米折钞二贯(引者注:即2000文,而市场价格不过500文),他们巧立名色,另外索取“水脚钱”100文,“车脚钱”300文,“口食钱”100文。管仓库的衙役又要“辨验钱”100文,“蒲篓钱”100文,“竹篓钱”100文,沿江“神佛钱”100文。根据朱元璋提供的数字,我们可以算出,正额2000文,竟有额外索取900文,多收了45%。如果从根本上算起,国库不过收了价值500文的米,官吏们竟然收2900文钱,多收了5.8倍。

这段内容,引自吴思的《血酬定律》。

简单地看这段文字,还不能推导出,明末一亩地为何要交十两银子的原由。因为一亩地要交十两银子,地主阶级还不造反,那叫有鬼。

在这里可以举一个廉政案例(注意这一点),廉政的主角还是万历年间的名臣,张居正。

张居正在清查田地时,主动承认过一件事,说自己全部的田地只需要要交74石税,但是家乡县里的赋税册上,却写着优免640石;“有族人倚借名号,一体优免者;有家僮混将私田,概行优免者;有奸豪贿赂该吏窜名户下,巧为规避者;有子弟族仆私庇亲故,公行寄免者。是以十分中论本宅仅得其一,余皆他人包免。”

如果说张居正家有一千来亩田地,需要交74石赋税,张居正一直都不交税;考虑其中还有30石是完全合法免税的;而且以张居正的地位,比普通一品官员多免30来石,应该也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事情的真相是不是这样,显然是谁也不知道了。

张居正在自曝相关问题后,马上表示,利用我名号偷税漏税的人,我都已严加处理了。而且,张居正也表示,自己的田地,以后也都按章纳税,换而言之,我不占公家的便宜,我家的田,“也与小民一体当差”。

看到首辅大人这样高风亮节,四面于是一片阿谀之声。因为这种阿谀之词多了,还记到了历史书上,所以从张居正从前一直非法隐藏大批田地不交税的事,那是世人皆知。谁再抓着这个做文章,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因为640石米,也就是一年六百两银子,随便找个富裕点的商人都能拿出来,哪个好意思,拿它攻击首辅大人?

以张居正的地位,可以合法的免除70余石的赋税,但在该县赋役册上却写着,内阁张居正优免640余石。你说,多出这570石赋税,算是合法法免除的,还是算非法免除的?说它合法吧,后来张居正自己也承认这是非法的;说它非法吧,县政府的赋役册上就是这样记录的。

当然了,这只是一个浮出水面的案例,而且还是为了表现张居正大公无私,所以清清楚楚的记录在了历史上。那些没有完全浮出水面的案例呢?肯定多的数也不数不清。

当然了,据说张居正本人并没有这样多的田地可供免税。所以,相关的免税权力,就让张居正的族在享用了。因为,640石的赋税,说起来好像不是一个太惊人的数目,但是一分析那可有些惊人了。因为,从理论上讲,一亩地大约需要交10斤米的赋税,二十亩地才需要交一石粮的赋税(帝国纳税的田地通常保持在6亿亩左右,而赋税通常不到点3000万石米麦)。640石的赋税,需要多少亩地才能收出来?显然就是需要一万二千多亩田地了。

如果把这些田地都归到张居正头上,虽然也没有什么太奇怪的。但是,这总归好说不好听。当然了,不管张居正有多少田地,但是,从浮出水面的资料去看,张居正显然一直享有一万二千多亩田地的免税权力,但是,其中有一万多亩的免税权,是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更重要的是,中央政府收10斤米,当地政府都会在这10斤米上加各种附加费用,而且这个附加费用比正税还要高。现在这一万多亩地的相关费用,都不明不白地免掉了,当地政府该如何应对空出来的帐目,经费又从哪里来呢?

羊毛,永远都出在羊身上,它不会出在狗身上。

政府一亩地收10斤米的赋税,最后会变成20斤,30斤、甚至100斤,就是因为有许多人在逃税啊!换而言之,许多人一亩地会被收20斤、30斤、甚至100斤米的税,自然就有许多人一亩地,连5斤、甚至3斤米的税也用不了。而到最后,就成了普通人一亩地交10两银子的税,各地的官员却都成了大地主,气定神闲地一掷千金。 

如果把眼光再放远一点,看一下帝国的实际总财富,会有更不一样的答案。

在万历年间,明帝国在册田地到底有多少亩呢?所有的皇庄、军屯等田地全部加上去,一共有7亿多亩田地。

当时的明帝国政府从这7亿亩田地中,平均一亩地收取二十斤米,这一共会收取多少斤米呢?答案当然非常简单,它一共是140亿斤米。

当时一石米折合现在188.8市斤;那140亿斤米相当于当时多少石米呢?答案同样非常简单,它相当于当时7415万石米。

当时一石米值0.7-1两银子。我们按一石米七钱银子计算,这7415万石米相当于当时多少白银呢?答案同样非常简单,它就相当于当时5190万两银子!

通过这些简单之极的计算,我们就可以知道,当时明帝国政府只需要向每亩地平均收取20斤米的赋税,一年就可以获得五千多万两白银、或与此相当的经济物资。

如果明帝国政府向每亩地平均收取20斤米的赋税,相信谁也不能说帝国政府横征暴敛吧;但就是如此,明帝国政府一年可以筹得五千多万两白银、或与此相当的经济物资。  

当然了,这五千多万两白银(或与此相当的经济物资)里面,还仅仅是来自于农业方面。明帝国当时人口保守估记已超过一亿,更有学者估记当时已达到两亿;在这样大的一个人口基数上,来自其它方面(工、商、矿、盐、铁等)的收入同样是个绝不可低估的数字。但这里,我们权且忽略不计,即使如此,帝国一年收取五千万两白银(或与此相当的物资)也绝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呢?明帝国政府显然从未收取过如此高额的赋税,即使在最后最穷凶极恶之时也是如此的。明帝国政府如果一年真收取这样多的物资,一年就收取五千多万两白银(或与此相当的物资),那崇祯之时也就用着天天喊缺钱了。

当然了,如果收钱的只有帝国政府,那即使真的收取如此高额的赋税;农民肯定也是没事就偷偷乐了;因为,这负担实在太轻了。一年一亩地平均交出二十斤米,其余的都归农民自己,这种负担简直不叫负担。

问题是:明末农民,怎么可能就这么点负担呢?

如果明末农民真的就这么点负担,那立足于小农思想而言,“共产主义”又该是什么样子呢?可以说,在他们心目中所追求的“共产主义”也不会比这么更美好!    

我们现在许多人分析明末历史时,常常眼界太窄了;因为我们常常把区区几百万两白银当成天大的数字,好象这也能成为帝国灭亡的重要原因。以明帝国那样庞大的经济基数,当时就是从一亩地平均收取三斤米,将会是多大一笔银子呢?

7亿亩田地,一亩平均收取三斤米;那就是21亿斤米,折合成当明普遍的计量单位,那就是1112万石米;按当时一石米七钱银子计算,这就是是778万两银子。崇祯十年以前,明帝国政府所加的税,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数字。  

如果帝国政府一年向每亩地多收二三斤米,就足以导到帝国的经济危机,那我们也把明帝国灭亡的经济原因看得太简单了。举一个浅显的例子,当时哪个地主收取的地租会是这样小的一个数字呢?如果帝国政府向农民多收取二三斤米,都足以导至帝国的经济危机,那普遍地主一亩地向农民收取二三十斤米,五六十斤米、七八十斤、一百多斤米的地租又算什么呢?

[];明代地租有分成制、定额制;租率均在50%以上。据《日知录》记载,明代江南地区的亩产量多者不过3石,少者仅1石多。平均以亩产以2石计算,每亩租额至12斗或13斗,多者达15斗,地租率达到60%70%;每亩收租至16半、18斗甚至2石的;地租率达到80%90%,个别的甚至达到100%。《百卷本、中国通史、中国明代经济史》。  

我们假设,如果当时的明帝国是一个能把自己意志强加于整个社会之上的政府;那它把田地产量的50%据为己有;一年将会获得多少白银、或与此相当的经济物资呢?最保守的估计,也会达到二亿多两白银、或与此相当的物资。当然了,明帝国如果真的征收如此高的税额,那可真是称得上横征暴敛了;问题是:如果劳动人民所受的盘剥只是来自于赋税,那赋税额就是真的达到50%,它也不会把帝国经济搞得破产了!

但我们必须得知道,地租是地主阶级的的利益根源所在,帝国政府无论表现的有多么了不起,他也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帝国的皇帝无论表现的有多少了不起,他也无力征收田产量50%以上的高额税收。因为如果帝国政府占据了田地产量的50%以上,那普遍地主能收取的地租还会有多少呢?这岂不是要侵犯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

地租、赋税合起来征收的极限,就是得保证农民得留有生存的口粮。这个极限,怎么也得停留在当时田产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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