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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54)-制宪之路
送交者: blueberry1[太守★☆] 于 2014-10-20 19:56 已读 1844 次 2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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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美国的故事(1)-清教徒 由 blueberry1 于 2014-10-20 9:05

自从1777年的《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被大陆会议通过之后,北美就在“史上最弱”的“中央政府”(Central Government) 的领导下走过了艰苦卓绝的“独立战争”。这个基本上无效的政府竟然奇迹般地战胜了一个最强大的帝国。于是,美国人相信,他们的幸福并不依赖于政府的强大,而是取决于人民的素质。战后,随着外来威胁的消失,那种“共同防御”、“联合对敌”的需求也消失了。各州再也不想维持有效的联盟,她们迫不及待地回到“地方自治”的状态中,以为可以从此安居乐业,永享太平。从上一篇故事中,你已经看到,她们为这个选择吃尽了苦头,软弱的“邦联”(Confederation)既不能保护自由也不能保障安全。人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他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即使这将意味着放弃一部分自由。

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是美国人无奈的选择,他们是一步一步地被逼着“退”上“制宪之路”的,因为他们已无法前行。独立战争为美国人赢得了自由,但没有为他们赢得一个统一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充其量只能算是“地区联盟”或“共同体”,有点像今天的欧盟。当《独立宣言》的作者托马斯•杰斐逊说“我的国家”时,他指的是弗吉尼亚;当约翰•亚当斯说“我的国家”时,他指的是马萨诸塞;当战争的硝烟散尽时,那个叫“美国”的国家并不存在,存在的是十三个独立的“州”(State)。怎样把这十三个“州”变成一个“国家”(Nation),这是个让人心力交瘁的历程。美国人最羡慕英国的“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英国人不流血就可以改天换地,美国人是否能够不流血就实现国家的统一?

“美国革命”(American Revolution)是一部大片,“独立战争”是上集,“制宪之路”是下集。有一位学者把美国的建国史描述为:“打出来的天下,谈出来的国家”。“打天下”不易,“谈国家”更难。在“打天下”的时候,“自由”是人们共同的目标。但“谈国家”的时候,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追求。无论什么样的政府都不会让所有的人满意。“建国国父”们费尽心机,前怕狼后怕虎地折腾,仍然不确定他们是否为新大陆做了一个明智的选择,甚至不确定他们是否有权为子孙做这样的选择。但他们还是硬着头皮做了,是非功过就留给后人评说吧。

在“制宪之路”上,有两位巨人。他们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和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汉密尔顿被称为“联邦政府之父”(Father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美国宪法》最天才的诠释人”,他也是美国首任财政部长。麦迪逊是“宪法之父”(Father of the Constitution),《美国宪法》的总设计师,也是第四位美国总统。他们俩是1787年“制宪会议”(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的“始做蛹”者,也是《联邦党人文集》(Federalist Papers)的作者。没有他们,那部备受推崇的宪法不可能诞生,人类最伟大的社会实践也许因此而胎死腹中。他们无与伦比的天才为世界留下了一个无与伦比的国家,但后人也许只看到他们头上的光环,却忘了他们也有普通人的情感,他们在编织“美国梦”的同时也编织了彼此间的爱恨情仇。就让我们追随他们的足迹,走过那个充满激情、诱惑、和迷茫的“建国年代”(Founding Age)。

1783年,独立战争结束时,汉密尔顿28岁,麦迪逊32岁,他们是邦联议会中最年轻的议员。他们在政坛的迅速崛起标志着“新生代”领袖已经成长起来,开始走进权力的中心。他们不是“守成”者,而是“开创”者,因为“善于学习”已经远远不够。当新大陆再次站在十字路口时,她需要的是一个“善于创造”的民族。汉密尔顿、麦迪逊、和他们代表的“联邦党人”(Federalists)把美利坚民族的创造力发挥到了极致。他们创造的,不是一个“新”国家,而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国家。他们没有“前车之鉴”,无法“以史为镜”,他们做的是人类从未尝试过的实验,成功或失败,都是第一次。这才是“美国”的意义所在。

汉密尔顿的故事我们已经讲过一些,参看《美国的故事(39)-剑指费城》和《美国的故事(49)-天翻地覆》。1781年的约克镇战役结束后,26岁的汉密尔顿退役回家。此前,他给华盛顿当了四年助理。这四年中,他们朝夕相处,生死相随。由于性格的原因,他们很少热烈地表达友情,甚至时不时地还吵上一架,但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非他人可比。从天赋上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华盛顿成熟、稳重、谨慎,有心计,有眼光,有魄力,但他没有汉密尔顿的智商;汉密尔顿英才天纵,胆略过人,但他没有华盛顿的判断力。他们在一起正好可以弥补彼此的不足,成就一番他们都无法独自成就的事业。这个事业的名字碰巧叫“美国”。

在华盛顿身边的日子虽然让年轻的汉密尔顿常感到焦躁和沮丧,但他确实受益非浅。汉密尔顿起草了华盛顿所有重要的书信、文件、命令,也参与了所有的重要决策和日常事务,比如,与国会议员、各州领袖、和大陆军高级将领的联系,战略规划,调兵遣将,军需供应,外交谈判,交换战俘,情报与间谍,等等。有几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能得到这种机会呢?更何况汉密尔顿还是个极会经营的人,他很快就与国会和各州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建立起关系,为后来在政坛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四年中,他还有一个更大更重要的收获,那就是,爱情。

来自西印度群岛的汉密尔顿,两岁被父亲抛弃,十三岁丧母。他不但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在那个特别看重出身门第的年代,他这样背景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即使在新大陆,他这个无根无基的“外国人”也很难立足。独立战争给了汉密尔顿展露才华的机会,华盛顿不拘一格的慧眼使这个出身卑微的“穷小子”以最快的速度出人头地。“大陆军总司令首席助理”的身份让他在任何人面前都不会“怯场”,再加上他超强的自尊心和令人瞠目结舌的天才,谁都不敢瞧不起他。也许是受华盛顿的影响太深了,汉密尔顿找老婆的口味跟他老板的一模一样:非豪门女不娶。

汉密尔顿身高在1.7米到1.72米之间,算不上“高”;他除了当军官那点工资,没有任何家产,算不上“富”;他长相清秀,却算不上“帅”。但不高不富又不帅的他却很有女人缘,因为他在女人面前特别绅士,殷勤周到,他的声音也很好听,说起话来很有节奏感,女人们想不喜欢他都难。一位朋友这样描绘社交场上的汉密尔顿:“如果满屋子都是男人,他会征服所有的男人;如果满屋子都是女人,他会征服所有的女人。” 1780年,汉密尔顿终于等来了他的“真命天女”:伊丽莎白•斯凯勒(Elizabeth Schuyler)。

伊丽莎白的昵称是“伊莉莎”(Eliza)或“贝茜”(Betsey),她是菲利普•斯凯勒(Philip Schuyler)将军的二女儿。斯凯勒曾任大陆军北方部统帅,他是远征加拿大的总指挥,也为萨拉托加战役做过重要贡献。斯凯勒家族是纽约最富裕的三大家族之一,拥有哈德逊河谷大片土地,菲利普•斯凯勒也是纽约州议会的议员,有钱又有势。斯凯勒有三个儿子五个女儿,这“五朵金花”个个妩媚动人,是年轻绅士们争相追求的对象。

1780年初,22岁的伊莉莎来军营探亲。她父亲是华盛顿的好朋友,姑父是华盛顿的私人医生,两家颇有渊源,华盛顿和妻子玛莎把她当女儿看。伊莉莎是典型的大家闺秀,美丽、温柔、大方,又不失活泼和幽默,她那双深深的眼睛一下子就把汉密尔顿迷得神魂颠倒。伊莉莎也被汉密尔顿的优雅和智慧征服,两人很快就难舍难分。在那段甜蜜的日子里,聪明机警的汉密尔顿好像变傻了,有一次去约会回来居然忘了夜间的口令,被岗哨挡在军营外。那个战士虽然认识他,但很忠于值守,说不上口令就是不让他进。可怜的汉密尔顿急得直拍脑门儿,却怎么也拍不出那句口令来。他一向记忆力超群,这回真是昏了头了。后来还是另一个战士,也是汉密尔顿的朋友,在旁边实在看不过,悄悄地把口令告诉他,他才过关。在相恋一个月后,汉密尔顿给伊莉莎的父母写信,请求他们同意把他们的女儿交给他。

斯凯勒将军是个重门第的人,很难想像他会接受一个出身社会底层的私生子做他的乘龙快婿。然而,奇迹就这样发生了。斯凯勒完全被汉密尔顿的才华和人品吸引,不但接受了他,还跟他建立起非常亲密的“父子情”,让从小就受尽歧视的汉密尔顿找到了“家”的感觉。1780年12月,25岁的汉密尔顿“婚入豪门”,与伊莉莎结为夫妻。这桩婚姻带给他的不仅是幸福,也不仅是社会地位,它还让这个来自西印度群岛的孤儿第一次对新大陆有了归属感。不久,汉密尔顿宣誓成为纽约公民,他再也不是“外国人”了。

退役后的汉密尔顿决定做个律师。一般人要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三年才能完成所有的法学课程,汉密尔顿自学了九个月就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他机敏善辩,律师当得有声有色,是纽约城里的名人。他对经济和金融学也很有研究。在大陆军的时候,只要一有空闲,他就刻苦攻读欧洲人的金融学著作,经常写信给邦联议会的财务主管罗伯特•莫里斯(Robert Morris),向他请教经济学问题,同时也提出自己的看法。一来二去的,他不但成了财政金融方面的专家,还和莫里斯成了好朋友。莫里斯和华盛顿是铁哥们儿,他在华盛顿面前说话最有份量。后来,正是莫里斯保举汉密尔顿出任财政部长。

1784年,就在英军撤离纽约市几个月后,汉密尔顿创建了“纽约银行”(Bank of New York),他亲自制订和起草了银行的章程。纽约银行至今仍在运营,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汉密尔顿似乎看到了纽约做为商业和金融中心的未来,满怀热情地投入到这座城市的重建中。纽约银行的总部在华尔街48号,汉密尔顿和伊莉莎把他们的家安在华尔街57号。虽然他不知道“华尔街”这三个字对未来的世界意味着什么,但他坚信,新大陆的繁荣和富裕离不开高效的金融体系。在创建纽约银行的同一年,他还筹资重建毁于战火的母校“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国王学院”改名“哥伦比亚学院”,就是后来的常春藤名校“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汉密尔顿和另一位“国父”,也是他的校友,约翰•杰伊(John Jay),都是哥伦比亚学院的校董。

虽然小日子过得不错,但汉密尔顿对政治的热情从没消减。他28岁当选邦联议会议员和纽约州议会议员。早在锻造山谷的时候,他就对“邦联”的弱点感到切肤之痛,他认定,新大陆迫切地需要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战后,形势日益混乱,不但贸易得不到保障,而且有陷入内战的风险。别的不说,单单纽约州就与周围的邻居摩擦不断。纽约州最大的优势是纽约市。本来,中大西洋地区所有的进出口货物都走曼哈顿港。现在,纽约说,我不能让你们白用我的港口,都得给我交税。这样一来,新泽西、特拉华、宾夕法尼亚都怨气冲天,说你既然不仁,就别怪我不义。只要你的货从我这儿过境,我就扒你三层皮。于是,过去的朋友成了敌人,几个州恨不得打起来。

政府的无力必然带来社会的动荡。还不起债的商人,破产的农民,失去工作的店员,陷入困境的家庭,这一切都让愤怒的情绪一天天增长,暴力事件越来越多。汉密尔顿更清楚地意识到,一个自由的社会必须是有秩序的社会。并不是因为他现在地位变了才这么想,其实,他从一开始就把“秩序”做为革命的目标之一。1775年,莱克星顿的枪声刚打响的时候,大家热血沸腾。国王学院的一帮学生冲到他们的校长麦尔斯•库博(Myles Cooper)教士家。库博是“保王党”,学生们打算把他揪出来整治一番。汉密尔顿当时也是激进的“革命派”,和一些同学组织炮队,随时准备上战场。但即使在这种“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氛围中,他也坚持“秩序”的尊严,反对暴力和人身攻击。他挡在库博家门口跟他的同学们理论,劝他们不要伤害库博。学生们听不听他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口若悬河地在那儿白话,给了库博足够的时间从后门逃走,免受一场侮辱。汉密尔顿估摸着库博走远了才作罢。很多人回忆起这段往事时都很佩服汉密尔顿的沉着冷静,殊不知“反革命”是需要勇气的。

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对汉密尔顿来说不是个很难接受的概念,因为他是“外来户”,对任何一个州都没有特殊的感情,反而更容易产生对“美国”的认知,而不是对某个州的忠诚。他说:“我似乎比所有的美国人都更像美国人。”可以想像,当他发现邦联议会中还有一个跟他有同样追求的人时,他是多么兴奋。此人的背景跟汉密尔顿太不一样了。他是土生土长的弗吉尼亚人,对这片土地无比依恋。他居然也是个“国家主义者”(Nationalist),听上去有点匪夷所思。这个人就是詹姆斯•麦迪逊。

麦迪逊生于1751年,他在十二个孩子中排行老大。他的父亲老詹姆斯•麦迪逊是弗吉尼亚奥伦治县(Orange County)最大的地主和奴隶主,他家也是那个县最富的。麦迪逊在父亲的“快乐山庄”(Mount Pleasant)长大,后来继承了父亲的新庄园“蒙佩里”(Montpellier),这是个法语词,意思是“朝圣者之山”。“蒙佩里”一直是麦迪逊的家,直到他去世。像弗吉尼亚所有的大种植园主一样,麦迪逊一生都依赖奴隶的劳作和服务。他拥有一百多个奴隶,从没想过废除奴隶制。然而,正是这位大奴隶主为“自由世界”设计了一部经久不衰的宪法。有一位美国学者甚至说:“如果我们真的相信笔高于剑,我们现在的首都就应该叫‘麦迪逊’而不是‘华盛顿’”。可见那部宪法为他赢得了怎样的生前身后名。

但是,这位“宪法之父”的童年看上去有点让人绝望。他先天不足,好像世界上所有的“绝症”都让他得了个遍,好几次奄奄一息,竟然没死。身子骨本来就弱的他还特别爱学习,经常整晚整晚地读书,拉都拉不住。这就叫作死。麦迪逊勉勉强强长到18岁,任何人见了他,第一印象就是:此人活不了多久了。他面无血色,一看就是得了“痨病”。他长得又瘦又小,身高1.6米,体重不到90斤。大家平时见惯了人高马大的弗吉尼亚人,比如1.88米的华盛顿和1.9米的杰斐逊,乍一看这位,还真不适应。谁也没想到,麦迪逊就这样病病歪歪地活到85岁,他是最后一位去世的“建国国父”。有人对他说,他活过了所有的人,他说:“不,我只是活过了我自己。”有时候,人们不得不相信超自然的力量。就像战场上的子弹从来无法靠近华盛顿,死神也从来无法带走麦迪逊,他们都安然无恙地完成了历史赋予他们的使命。这就是传说中的“上帝保佑美国”吧。

1769年,18岁的麦迪逊进入“新泽西学院”(College of New Jersey)学习。“新泽西学院”后来改名为“普林斯顿学院”,再后来成了“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那个年代的弗吉尼亚富家子弟一般有两条路,一是去英国或苏格兰接受高等教育,二是去弗吉尼亚本地的高等学府“威廉与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麦迪逊的身体不允许他远赴欧洲,“威廉与玛丽”的所在地威廉斯堡气候湿热,对他的健康很不利,新泽西相对好一点。没想到,这个看上去不得已的选择成就了麦迪逊的政治思想和哲学观点。换句话说,保守又死板的“威廉与玛丽”是培养不出未来的“宪法之父“的。

麦迪逊在新泽西学院看到的世界与其他南方子弟眼里的世界完全不同,这主要归功于新泽西学院的校长约翰•威瑟斯朋教士(Reverend John Witherspoon)。威瑟斯朋是苏格兰人,他是位“新教”徒,也是哲学家,深受苏格兰“启蒙运动”大师大卫•休谟(David Hume)的影响。1766年,新泽西学院邀请威瑟斯朋来担任校长,但他拒绝了。后来,他碰上两个特别难缠的北美人,一个是本杰明•罗什(Benjamin Rush)医生,另一个是理查德•斯达克顿(Richard Stockton)。罗什是斯达克顿的女婿,这爷俩都是新泽西学院的毕业生。他们超爱自己的母校,也超爱威瑟斯朋,好像觉得要是不把威瑟斯朋弄到新泽西就枉活一世了。在这俩的狂轰滥炸下,1768年,45岁的威瑟斯朋终于接受了新泽西学院的第二次邀请,带着全家移民新大陆。他是学院的第六位校长。

威瑟斯朋是位非常能干的校长,他领导的新泽西学院既严肃认真,又生气勃勃,处处体现着对不同文化的包容。正是在他的手中,未来的“普林斯顿大学”开始在各方面拉近与老牌名校哈佛和耶鲁的距离,渐渐地发展成可以与它们比肩而立的一流学府。后来,威瑟斯朋与罗什、斯达克顿一起参加了“第二次大陆会议”并在《独立宣言》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成为美国的“建国国父”。

麦迪逊在新泽西接受的就是这样一个开放、自由、充满挑战性和多元化的教育,这个来自保守的南方的年轻人眼界大开,他的思维再也回不到那种自私、封闭的状态中了。中大西洋各州开放和宽容的文化让麦迪逊立刻看到了南方的差距,他变成了“信仰自由”的最积极的倡导者。后来,他在起草“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时,把“宗教自由”列为第一条。今天的美国人不必向教会交税,不必担心受到宗教迫害,享受充分的信仰自由,他们最应该感谢的人是麦迪逊。麦迪逊把他对信仰自由的疯狂追求深深地刻进了《美国宪法》。

在新泽西,麦迪逊一如既往地拼命学习,他精通拉丁文,对古希腊、古罗马的哲学和政治学很有研究,对各种政治体制的优点和弱点都很了解。毕业后,麦迪逊回到弗吉尼亚,他想做个律师。于是,他为自己找了个好老师。事实上,这个老师找得太好了,他不仅是麦迪逊的法学老师,还是他的人生导师、亲密朋友、和政治同盟。这个人的名字是托马斯•杰斐逊。

杰斐逊和麦迪逊对彼此到底有多重要,我们看看他们的人生轨迹就知道了。麦迪逊在杰斐逊的指导下学了三年法律,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但是,他从没真正开业当律师,因为他太热爱政治了。杰斐逊当弗吉尼亚州州长的时候,麦迪逊是州议会议员;杰斐逊出任驻法大使的五年是他们分开时间最长的一次,但两人保持着频繁的通信;杰斐逊回国给华盛顿当国务卿,麦迪逊是众议院领袖,他们共同创建了“民主共和党”,也就是今天的“民主党”;杰斐逊当选总统,麦迪逊是他的国务卿;杰斐逊退休时顺利地把权力传递到麦迪逊手中,使他成为第四位总统。“杰斐逊-麦迪逊同盟”是美国政治史上最重要的同盟,唯一可以与之媲美的是“华盛顿-汉密尔顿同盟”。这两大阵营的对抗开启了美国“政党政治”的先河。

麦迪逊与杰斐逊志同道合,秉性相投。两人的脾气都特别好,说起话来轻声细语,听上去无比温柔。虽然他们的好胜心很强,但从来不跟人吵架,总是试图耐心地说服别人。他们都非常博学,但杰斐逊涉猎的领域比较广,麦迪逊主要是对政治学和哲学有兴趣。也许正因如此,杰斐逊有时候显得过于浪漫,不切实际,而麦迪逊则更接地气,在处理问题时似乎更有智慧。杰斐逊知道麦迪逊是个书虫,他在法国时经常买书寄给麦迪逊,使麦迪逊总能接触到欧洲最前沿的政治、哲学理论。有时候,年长8岁的杰斐逊真的像大哥一样,连兄弟找老婆的事儿都管。1783年,杰斐逊给32岁的麦迪逊介绍了一位16岁的女孩凯瑟琳•弗洛伊德(Catherine Floyd)。他对麦迪逊说:“你会发现婚姻生活比单身更美好。”麦迪逊也很喜欢凯瑟琳,就与她订了婚。但是,他们还没走进教堂,凯瑟琳就后悔了。于是,这桩婚事不了了之。麦迪逊的自尊心受到很大打击,他涂改了很多信件和日记,企图把凯瑟琳的痕迹彻底抹去。杰斐逊也很为朋友难过。其实,麦迪逊不必过于伤心,他将在他的“爱转角”遇见属于他的美。那个出色的女人不仅将让麦迪逊的生命变得完整,她还将是一位最受欢迎的“第一夫人”。

从1780到1783年,麦迪逊做为弗吉尼亚代表担任邦联议会(国会)的议员。也就是在这期间,他充分认识到“邦联”的软弱和无效。当时,他最关心的是大陆军的供应。在拜访了军营之后,麦迪逊对大陆军的惨状感到痛心疾首。他强烈呼吁国会加强军需供应,可是,国会几乎无能为力,因为它没有独立的财政来源。麦迪逊曾提议由国会统一管理海关,以海关税收做为邦联财政的基础。这一提议立刻遭到各州的坚决反对,她们才不想把这个肥缺让给“中央”呢。

1783年的“纽伯格阴谋”更让麦迪逊对“邦联”的前途忧心忡忡。他明明知道军官们正在秘密集会,大规模的兵变正在酝酿中,但国会就是束手无策。后来,华盛顿凭一己之力暂时阻止了叛乱(参看《美国的故事(52)-那一瞬间如此辉煌》)。有人说,瞧瞧,哪有什么兵变?这不是危言耸听吗?麦迪逊警告国会和各州,“纽伯格阴谋”之所以没得逞,完全是因为华盛顿的威望和个人魅力。“中央政府”的软弱在这次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下去非出乱子不可。正是这几年的“国会议员”生涯让麦迪逊变成了“国家主义者”。

虽然在国会的日子让麦迪逊觉得很郁闷,但他也很有收获。最大的收获是交了两个朋友,一个是华盛顿,一个是汉密尔顿。华盛顿特别喜欢这个小老乡,觉得他满脑子都是政治智慧。这也是后来华盛顿执政时频繁地征求麦迪逊意见的原因。麦迪逊与汉密尔顿的友谊是在他们合力应对“纽伯格阴谋”的过程中结成的。两人都发现对方与自己所见略同,还真有点遇到“知音”的感觉。尽管他们最终会分道扬镳,但此时此刻,他们的合作将决定一个新国家的命运。

汉密尔顿的天才是一把宝剑,锋芒毕露,咄咄逼人,麦迪逊的天才却如春风细雨,润物无声。他们都是冷酷的现实主义者,但表现的方式不一样。汉密尔顿总是把最坏的结果摆在你面前,让你不报任何侥幸心理;麦迪逊是一面告诉你形势确实不乐观,一面安慰你不要着急,只要你按我说的办,咱就有救了。如果你跟汉密尔顿谈完话后直想哭,麦迪逊会递给你一块手帕。可是,如果你以为麦迪逊比汉密尔顿好对付,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汉密尔顿的犀利会让你不舒服,也会让你崩溃,但麦迪逊的温柔会让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当你的意见跟汉密尔顿的不一样,你顶多跟他闹翻,不理他也就罢了;但如果你不同意麦迪逊的想法,他会不停地跟你唠叨,直到你投降为止。哪个更可怕,你自己掂量着。

其实,说来说去,不管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多么才华横溢又怎样足智多谋,他们毕竟太年轻了,在政坛根基尚浅。即使他们使出吃奶的劲儿折腾,如果得不到一个人的支持,恐怕也寸步难行。新大陆最老谋深算的“国家主义者”是那个看上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他从不多说话,却没错过任何一个细节。到1785年,形势已经再清楚不过了。“邦联”根本玩不转,变革势在必行。但是,怎么变?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汉密尔顿和麦迪逊需要一种他们不具备的品质:低调。他们需要一个人轻轻地推一把,给他们一个“助跑”,然后他们才好“兴风作浪”。于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发生了那件对的事情。那个能如此不动声色地完成这个高难动作的人,除了在弗农山庄“隐居”的华盛顿还会有谁呢?

毫无疑问,整天在家忙着养骡子的华盛顿是新大陆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高度关注。各州的政要、富豪、精英们,不管是因公还是因私,只要他们路过弗吉尼亚,一定会拜访弗农山庄。所以,华盛顿虽然“远在江湖”,但对“庙堂之上”的人和事了如指掌。尽管如此,他“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甭管谁来,大家经常看到的一幕就是,客人们慷慨激昂地指点江山,唾沫星子乱飞,华盛顿就坐在那儿听着,从来不跟着起哄。只有在个别老熟人和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面前,他才会说出自己的想法。战后这几年的糟糕形势让他如坐针毡,那些激进的“国家主义者”,比如汉密尔顿和麦迪逊,没少给他写信,也没少登门,但他绝不会“强出头”。他在耐心地等待着一个时机。现在,机会终于来了。

1785年3月,马里兰和弗吉尼亚两个州为了解决波多马克河(Potomac River)的航行权和其他贸易纠纷,决定在亚利桑德拉城(Alexandria)开个会。这事儿一开始就组织得乱七八糟,一看就没什么诚意。马里兰派了三个代表,弗吉尼亚应该来四个。可是,弗吉尼亚的州长,就是当年那位“不自由,毋宁死”的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也不知道是无心还是有意,居然“忘了”通知该来开会的那四个人。这四人中包括麦迪逊。等马里兰的三位代表到了亚利桑德拉,发现弗吉尼亚连个人影也没有。他们等了两天,正打算回去,有两个弗吉尼亚代表忽然出现了。他们也是刚知道自己很荣幸地当上了代表,只因住得近,这才匆匆忙忙地赶到。而麦迪逊和另外一个住得远的压根儿就没来得及。就在这五个人搞不定咱到底是谈谈还是散伙的时候,华盛顿来了。

这次连与会代表都不太清楚的会议,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传到华盛顿耳朵里。他来的目的是请代表们换个地方开会。换到哪儿呢?弗农山庄。亚利桑德拉离弗农山庄不过10英里,这都到了家门口了,还能不去坐坐?代表们一看这个大名人请自己到家里去,当然乐意,那不比住客栈强?于是,“制宪之路”上出现了第一块里程碑。这就是“弗农山庄会议”(Mount Vernon Conference)。

从3月25日到3月28日,代表们在弗农山庄开了三天会。他们该吵的吵,该闹的闹,华盛顿就坐在旁边听,一句话都不说。他只管尽地主之谊,不停地吩咐仆人上茶、上点心、上酒、上菜、上饭,保证每个人吃好、喝好、玩好、休息好,顺便让大家参观参观农庄,科普一下骡子的优越性。等所有的正事儿都谈完了,华盛顿提出一个商业上的设想:开一条运河,把波多马克河和特拉华河(Delaware River)连起来。他这个规划当然有私心。当时,陆路交通极为不便,又贵又慢。最便捷的运输方式就是水路。一旦运河开通,河边小城亚利桑德拉立刻就会“胀”起来,与之近在咫尺的弗农山庄还愁不发达吗?开运河也能为弗吉尼亚和马里兰两个州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是个双赢的局面。这是华盛顿天天坐在家门口看着波多马克河上来来往往的白帆琢磨出来的主意。

“弗农山庄会议”出人意料地成功。会后,代表们签署了“弗农山庄公约”(Mount Vernon Compact),两个州对波多马克河的航行权和很多贸易纠纷都达成了协议,对开运河也很感兴趣。看上去,这是个单纯的经贸会议,华盛顿也是在商言商,只字不提两州在其他方面的分歧,比如边界问题、税收问题,等等,更没涉及“中央政府”与“州权”的话题。但是,它向各州释放了几个强烈的信号。第一,这次会议的形式和结果都在“邦联条例”的框架之外,它明白无误地告诉各州,她们完全有可能创造一种新型的、更密切的“州际关系”,而不必拘泥于现有的联盟。这是非常重要的开端,成了后来各州彻底摒弃“邦联条例”的前奏。第二,两州在达成经贸协议的同时,也倡议更多的州参与进来。既然谈到特拉华河,怎能不谈特拉华河流域的特拉华州、宾夕法尼亚州、和新泽西州呢?既然波多马克河与特拉华河能连在一起,为什么特拉华河与哈德逊河(Hudson River)不能连在一起呢?既然谈到哈德逊河,怎能不谈纽约州呢?会议还没结束,代表们就开始积极策划拉中大西洋的四个州入伙,决定第二年开一次“扩大会议”。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你还怕新英格兰各州和大南方各州不动心吗?难怪这次谈论各州“水道”的会议最终把“水”引进了政“潭”。第三,这次会议的地点本身也向所有的政治家们表明了它的主人的立场和倾向。估计谁也不会认为华盛顿是闲得没事干才做此举的,而他的观点会得到怎样的解读,那就不用说了。

华盛顿就这样不声不响、不露痕迹地把“变革”往前推了一步。他表现得那么温和、随意,没有引起任何哪怕是最保守的“州权主义者”的反感和警惕。剩下的事,他似乎不想再插手了。他知道,那两个聪明的年轻人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果然,汉密尔顿和麦迪逊一分钟也没浪费。他们借着弗农山庄的提议,积极推动中大西洋各州参加第二年的“扩大会议”。他们给各州持“国家主义”观点的朋友们写信,敦促各州议会同意派代表来探讨“贸易问题”。他们的努力造就了“制宪之路”的第二个里程碑。这就是1786年的“安纳波利斯会议”(Annapolis Convention)。

1786年9月11日至14日,来自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特拉华、弗吉尼亚等五个州的12位代表在马里兰州首府安纳波利斯聚会。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分别代表纽约州和弗吉尼亚州参加会议。虽然只有短短四天,但这四天超高效。这倒不奇怪,一般情况下,只要有汉密尔顿和麦迪逊掺合的事儿,肯定效率极高。这俩都是把人往死里说的主,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该闭嘴。他们一辈子都没学会华盛顿那种“沉默的智慧”,但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完成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开始的时候,形势并不乐观。为了避嫌疑,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在推动这件事时一直以“贸易”为借口,因为政治议题太敏感,很多州根本不会派人来。各州派来的代表也是以谈贸易为目的。虽然这些代表本人大多比较倾向于建立一个更有效的中央政府,但没人挑头,谁也不愿提这事儿。麦迪逊是做足了功课来的。他充分发扬“书虫”本色,在来之前就查遍历史上所有“邦联”形式的政府的资料,列举了“邦联”的种种弱点,就憋着劲儿给大家讲讲呢。可是,话题不往那上面转,他也没办法。

这时,汉密尔顿提了个建议。他说,要不,咱们大家对对笔记吧,看看你们州派你来的时候到底给了你们什么指示,也就是说,你们州授权你们来谈什么。于是,各州代表都把他们州议会的指示拿出来,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看来看去,所有五个州的指示上都有谈论“贸易问题”的授权,其中四个州除了这句话没别的,还真够实诚的。那个唯一多写了几个字的州就是新泽西。新泽西其实只多写了三个词。指示说,这次可以谈谈“贸易问题”和“其他、重要、事务”(Other Important Matters)。这三个词让汉密尔顿的眼睛闪闪发光,咬文嚼字就是律师的职业病,他可算是见到救星了。“其他重要事务”?太给力了!有什么事儿比咱这一团糟的“邦联”更重要?

此话题一开,“贸易会”立刻变成“诉苦会”,大家忙不迭地吐槽,过去这几年,这个倒霉催的“邦联”可把咱害苦了。麦迪逊也不客气了,把他所有的“研究成果”都拿出来分享,告诉大家,再不改咱都得死翘翘啊。对!一定得改!可是,等苦水吐完了,决心也表完了,代表们发现了另一个问题:咱这才五个州,怎么说都是少数,人家其他八个州咋想的?任何话题想要形成决议,至少要九个州的同意。那《邦联条例》哪能说改就改?

能在绝望中看到希望的汉密尔顿当然不会被这个问题难倒。他说,咱们五个州不是没代表性吗?那咱就邀请所有十三个州明年到费城开个会,把《邦联条例》好好梳理梳理不就行了吗?这个提议被代表们接受,汉密尔顿亲自起草了“安纳波利斯决议”。据说,他的第一稿非常激进,以至于弗吉尼亚代表,也是弗吉尼亚州州长,爱德蒙•伦道夫(Edmund Randolph),要求他把调子降低一点。汉密尔顿不服气,眼看着要跟伦道夫吵架。麦迪逊赶紧把汉密尔顿拉到旁边,悄悄地说:“你最好让着这个人,要不然,整个弗吉尼亚都会与你为敌。”汉密尔顿虽然楞,但不傻,他接受了麦迪逊的建议。修改后的决议被同时送往邦联议会和各州,倡议于1787年在费城举行会议,修改《邦联条例》。历史学家们认为,汉密尔顿是“安纳波利斯会议”的第一功臣。他那个看似轻描淡写的提议足以化腐朽为神奇,最直接的结果就是1787年的“费城会议”(Philadelphia Convention of 1787),也就是“制宪会议”。

1787年的“制宪会议”是制宪之路上“三连跳”的那最后一跳。如果没有1785年的“弗农山庄会议”和1786年的“安纳波利斯会议”,一切都不会发生。即使在安纳波利斯决议形成后,“费城会议”能不能顺利召开也还是个未知数,因为各州的反对势力依然非常强大。各州会不会派代表来开会,他们来了之后又会持什么样的观点,只有上帝知道。

“国家主义者”真的能如愿以偿吗?“建国国父”们将怎样一笔一笔地勾画出他们心中的理想国度?请看下一个故事:费城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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