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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亡于所谓正人君子之手
送交者: 情场适宜[♂秀才♂] 于 2014-07-20 17:17 已读 12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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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摘自《天崩地解》
  作者:汗青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大明朝之亡,除了惯常说的政治、军事、经济等原因之外,还有很大一个原因是亡于一个字,便是那个正人君子的“正”字。
  自明成祖作序颁布理学之《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起,大明朝开始“家孔孟而户程朱”,“八股行而古学弃,《大全》出而经学亡”。到明中叶和明季,一群腐儒更是走火入魔,不断地推波助澜,几乎完全屏弃了中国自秦汉以来“内圣外王”的治国平天下之道,体用不分,纯以道德文章为唯一衡量标准,只重节操不重才干,造就了一大批只会与“异己”分子划清界限、天天猛搞批评与自我批评,余则一窍不通的道德宪兵,以至大明江山之状况江河日下。
  崇祯帝缢死煤山,未始不是因了这个“正”字。
  在明清之季的党争中,东林党人就一直孜孜于这个“正”字,并以为这是天下之本。
  话是没错。
  可惜的是,这“正”也得看怎么个“正”法,譬如素有清名的东林一脉,就未必个个身上干净有骨气;而阉党中人、贪官污吏,却又未必一定无气节。这个“正”字如何用法,如何解法,实在很是耐人寻味。
  好比东林魁首钱谦益、黄宗羲,还有历来臭名昭著的弘光朝“奸臣”马士英、阮大铖,乃至著名的南明死节忠臣史可法等人的事迹,就都有着极强烈的代表性。而其中牵涉到的其他一些所谓“正人君子”楷模,如大儒刘宗周、黄道周等,他们虽然也很“正”,但他们那种“正”法和表现,却颇令人齿冷,甚至于叫人心寒不已。有关刘宗周和黄道周,顾诚先生在《南明史》中有一节专门论述,兹摘录于下:
  刘宗周,字起东,学者称为念台先生,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在明末天启、崇祯年间被视为学问渊博、品行端方的正人君子。他和福建铜山的黄道周(号石斋)备受东林—复社人士的景仰。由于他的弟子黄宗羲等人对他推崇备至,流风所及,人们往往产生一种错觉,似乎只要刘、黄诸君子掌握朝政,明帝国就有中兴之望。其实,刘宗周和黄道周都不是栋梁之材。他们“守正”而不能达变;敢于犯颜直谏而阔于事理;律己虽严而于世无补。就迂腐和褊狭而言,宗周更甚于道周。他毕生追求的是一种自我完美。由于这种“完美”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往往显得矫情做作。刘宗周生活的年代正值多事之秋,为了表现自己进退有“廉耻”,他连“君有命,不俟驾”的儒家信条也丢在脑后,从被任命为四品 官太仆寺少卿起“必三四辞而后受事”。考虑到当时的交通条件,使者穿梭于道,因循经年他才雍容有度地进京任职。这正如俗语所说“急惊风遇着慢郎中”,想依靠这种人挽救危局无异是缘木求鱼。弘光政权建立以后,他的行为也极其诡异。被起用为左都御史时他既不用旧官衔,也不用新官衔,而自称“草莽孤臣”。上疏说,淮抚路振飞把家眷送出城外是倡逃,“可斩也”;高杰、刘泽清率军南逃“可斩也”。在明末江淮诸臣中,路振飞敢于同南下的大顺军抗衡,对明朝而言可谓忠心耿耿。刘宗周却以总宪的名义上疏建议处斩;高杰、刘泽清手握重兵,又以定策拥立之“功”新邀封爵,根本没有可杀之势。夏完淳说:“宗周谓泽清等可斩也。泽清固可斩也;处南都之势,发此危言,不足以壮国威,且速其祸。于是,四镇合疏纠宗周去;(姜)曰广继之……朝堂与外镇不和,朝堂与朝堂不和,外镇与外镇不和,朋党势成,门户大起,虏寇之事,置之蔑闻。”据归庄说:刘宗周“后亦自悔其失言”,“自悔其劾公(指路振飞)之误”。刘宗周的慷慨陈词,主观上是显示自己的凛凛正气,客观上却加剧了弘光朝廷内部的矛盾。当刘泽清等勋臣以他自称“草莽孤臣”和建议弘光帝进驻中都凤阳是犯上作乱的大阴谋(凤阳没有城墙,有高墙五所,囚禁宗室罪犯),他又极力辩驳,声称自己“不受杀”。特别奇怪的是,黄道周被召为礼部侍郎,他写信加以阻止,说什么“际此乱朝,义不当出”。黄不听从他的意见,他又结怨于道周。弘光朝廷覆亡的时候,道周奉使绍兴祭禹陵,这里正是宗周的家乡,多次请见,等了一个多月,他不仅避而不见,还在扇面上写诗一首叫黄道周滚蛋。待到潞王朱常淓以杭州降清,浙西岌岌可危时,他派人到处找黄道周,道周已经随唐王朱聿键赴闽。他才后悔“未免当日拒绝太深耳”。在浙江各地绅衿开始起兵反清时,他却决定绝食自尽。门生劝他道:“死而有益于天下,死之可也;死而无益于天下,奈何以有用之身轻弃之?”他回答道:“吾固知图事贤于捐生,顾余老矣,力不能胜。”宗周当时已六十八岁,起义抗清确有一定困难,可是,他的门人王毓蓍投水自尽的消息传来,他说:“吾讲学十五年,仅得此人。”可见他的所谓“正命”不在年老。绝食几天后,他谈自己的感受道:“吾日来静坐小庵,胸中浑无一事,浩然与天地同流。盖本来无一事,凡有事,皆人欲也。”沧海横流,黎民涂炭,社稷危如悬发,刘宗周却轻描淡写地说成“原无一事”。第二天,传来了金华举义兵抗清的消息,门生劝他忍死以待。他说:“语云:‘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功利之说倡,此国事所以不竟也。”最后终于饿死。刘宗周作为忠臣留名青史的目的达到了,他一生好名,与其说他是以身殉国,不如说是以身殉名。从征服者的清朝来说,自然最欣赏这种表率人物。
  关于被顾先生称为行为诡异的刘宗周在起复后对弘光自称“草莽孤臣”及对道周所说之奇谈怪论等,余以为无非都是不认同弘光为帝的意思,所以依然沿用崇祯殉国时其为布衣的身份,并以弘光朝为“乱朝”,此种行为,实在令人无法评说。
  说回正题。
  我们还是先就与马士英、阮大铖这两位大“奸臣”有关系的一些事例铺展开来,看看明季东林党人的这个“正”字,到底在明季政局中起了些什么作用。
  马士英,字瑶草,贵阳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明史》将其与温体仁、周延儒、阮大铖等一起列入奸臣传。天启时,迁郎中,历知严州、河南、大同三府。崇祯初迁任山西阳和道副使,后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
  到此时,马士英的仕途都是颇顺利的,只是他做了巡抚后仅一月,就开始动用公款贿赂朝贵,结果为镇守太监王坤揭发,被罚遣戍,随之流寓南京。
  而马士英之后在南明弘光朝的得势与一方坐大,与当时同在南京的一位名列“逆案”的人物——阮大铖,有极大关系。马士英与阮大铖两人正是在这个时候熟识起来的,但也从此时开始,他们被东林党人及大多史家指为阉党和大奸大恶的人物。
  可实际上,阮大铖的名挂逆案与马士英被指奸臣,多少是有些冤枉的。认真追究起来,这两人与被指的这些罪名,都颇有些不搭边。
  先说马士英这个“奸臣”的冠名。
  马士英被流放南京后,为阮大铖推荐,由周延儒所起复用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庐、凤等处军务;而周延儒原本就是东林一脉,做首辅时所拔之士颇多东林,后来因钱谦益一案为东林所指,双方关系遂告破裂,但其于崇祯十四年二月重入内阁,却是在东林一脉的复社领袖张溥游说下复归东林体系,然后由东林党——复社一脉联合了最被他们所鄙视的魏忠贤“逆案”中人阮大铖、冯铨等人,采取贿赂内监、后宫等不正当手段而促成的。因此认真说起来,马士英的座主是周延儒,故马士英也可以说属东林体系的。而马士英本人的政治态度,当时来说本就倾向东林,即使到了弘光初期亦如是。
  但相当部分东林党人和后世史家在论及南明局势时,却大都指责因马士英当政掌握大权,又起用“阉党”阮大铖任用“逆案”中人祸国殃民,排斥东林党,并将史可法排挤在外,曰“秦桧留之在朝,李纲驱之在外”朱一是:《为可堂集-周雷赐死始末》。,以至南都倾覆,大有似乎只要史可法、钱谦益等东林党人掌权,大明社稷就不至于沦亡,甚至可以起复东南之意。
  那么到底是不是这样呢?
  我看不是。
  非但不是,而且这等说法还大大地有移祸东江的嫌疑。
  因为这么一来,就等于将弘光朝倾覆之责轻轻一推,全都压到了马士英与阮大铖的身上,却把东林党人洗了个清白干净。而明末之正史、野史,十九出自东林之手,多以一己之恩怨而肆意增损,甚至无中生有,尤其于对立方及中间人士,乃至一些党内异己者的记叙,殊难取信于人。
  首先要说清楚的一点是,马士英得势当政、史可法失势出京督师,并非全出自马士英之阴谋和手腕,甚至可以说马士英当时是半主动、半被动地坐上了弘光朝定策首席功臣之位,客观上,形成这一局面的推动者,正是史可法本人及以钱谦益为首的一大批东林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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