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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屠小七[布衣] 于 2012-09-04 10:02 已读 7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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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1 由 屠小七 于 2012-09-04 10:00

 “郑伯克段于鄢”
  
   清人吴楚材和吴调侯叔侄二人于康熙三十三年(1768)编选的古代散文选本《古文观止》,是清代以来最盛行的、具有教材性质的一部书。其中选自《左传》 的文章共34篇,《郑伯克段于鄢》,是《古文观止》开头的第一篇文章,也是《左传》中第一个历史故事,老一辈的知识分子差不多都读过。这是一个很出名的震 撼人心的故事,用今天的流行语来说:太酷了。
  这件事,《史记。郑世家》的记载比较简略,欲知其详,必须读《左传》。
   郑武公(前770-744)的夫人是申国的女人,姜姓,称为武姜。她生下了庄公和共叔段(就是太叔段,段是名,叔是排行)。根据《史 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载:武公十四年(公元前757)生庄公,十七年(公元前754)生叔段,庄公比叔段大3岁。庄公和叔段虽然都是 武姜亲生,她却非常偏爱叔段,而不喜欢庄公。原因是:生叔段是正常分娩,庄公却是“寤(音物)生”,庄公也因此起名叫“寤生”。
  什么叫“寤生”?有多种解释。其中最主要的说法是:
  1、寤寐而生。就是睡眠中生下孩子,醒来才知道。(晋。杜预说)
  2、生下来就能睁眼看东西。(东汉。应劭说)
  3、就是逆生,难产,脚先出来,脑袋后出来。(明。焦竑:《笔乘》,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第三种解释是正确的。就是说:武姜生庄公时难产了,受了惊,吃了苦,所以很不喜欢这个大儿子,而偏爱叔段。按照宗法礼制,应该由庄公当太子,作继承人,而武姜却几次要求武公立叔段为太子。武公没有答应,立了庄公为太子。
   郑武公在位27年,死于周平王27年(前744)。寤生继位,就是郑庄公。武姜没有达到让叔段继位的目的,很不甘心,又想为叔段争一块最大的封邑,以便 与庄公分庭抗礼。于是要求庄公把叔段封在制(就是虎牢关,在今河南荥阳市汜水镇)。庄公因为这个地方险要,而没有答应,说:如果换一个城邑,将要惟命是 从。武姜又要求把叔段封在京(今荥阳东南20余里)。大夫祭(音宅)仲(祭足)对庄公说:
  “封地的都邑,城垣的周围超过三百丈,就是国家的祸害。先王的制度,大的都邑不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超过九分之一。现在京城不合法度,君主怎能受得了?”
  庄公说:
  “老娘姜氏想要这地方,我怎么能避免祸害呢?”
  祭仲说:
  “姜氏怎么会满足?不如及早想对策,不要让它蔓延下去,那就不好对付了。蔓生的野草尚且难以锄掉,何况是你的受宠的弟弟呢?”
  庄公说:
  “多行不义必自斃,你等着瞧吧!”
  于是庄公便把制邑封给叔段。过了不久,叔段命王畿西部、北部的两个边邑也听命于自己。大夫公子吕说:
  “国家不能容许出现两面听命的局面,君主打算怎么办?若是想把君位让给大叔,臣请求去事奉他;若是不让,臣请求除掉他,不要紊乱了民心。”
  庄公说:
  “用不着这样,他将自取其祸。”
  叔段又把两面听命的城邑完全归属于自己,并且把封地扩充到廪延(今河南延津北)。公子吕说:
  “可以打了。他的势力日益雄厚,将要得到民心。”
  郑庄公说:
  “他没有正义,就不能团结民众,势力雄厚也将要分崩离析。”
   叔段缮治城郭,积聚粮草,修理武器,充实甲兵,将要袭击国都,武姜将要作为内应,打开城门。庄公听到这些消息,并知道了叔段起兵的日期,说:“可以打 了。”就命令公子吕率领二百辆兵车、士兵两千人,去攻打京城。京城人叛离了叔段,叔段退到鄢(今河南鄢陵县北)。郑庄公攻打鄢,叔段逃奔到共(今河南卫辉 市)。
  以上的过程,基本上是根据《左传。隐公元年》的原文翻译过来的,没有添加任何枝叶和情绪化的成分。还需要特别说明 的是:《左传》把这件事的始末都记在鲁隐公元年(周平王49年,公元前722),只是最后攻打叔段的那件事发生在这一年而已。郑武公逝世那年,庄公不过 13岁,叔段不过10岁;而到了隐公元年,双方以兵戎相见时,庄公已经35岁,叔段已经32岁,事情从酝酿到发生,经过了20多年,可谓“冰冻三尺,非一 日之寒”。如果把《左传。隐公元年》的记载,都当成当年发生的事,那就是误读了。 www.6park.com

叔段的结局
  
  叔段逃到共地以后,结局如何?《左传》没有明确交待。《公羊传》和《谷梁传》却都说叔段被庄公杀掉了。《竹书纪年》有 “郑庄公杀公子圣”的记载,有人认为“公子圣”就是叔段。但古书上并没有叔段又名圣的证据,如果传抄、传刻错误,那么“圣”与“段”无论在读音上和字形上 都没有相似之处,所以叔段与公子圣不大可能是一个人。
  叔段没有被杀,在《史记。卫康叔世家》上是有旁证的:
  “十三年(卫桓公十三年,相当于鲁隐公元年,郑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722),郑伯弟段攻其兄,不胜,亡,而州吁求与之友。十六年(鲁隐公四年),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桓公,州吁自立为卫君。为郑伯弟段欲伐郑。”
  卫公子州吁和叔段是同样的人物,他也有篡夺君位的野心,所以叔段失败逃亡在外以后,他访求叔段与他作了朋友。过了三年,州吁杀了卫桓公,自立为卫君,又想伐郑,帮助叔段篡位。但不久州吁就被卫大夫石碏(音确)杀掉,立了卫宣公。
  可见,叔段逃奔在外,与卫国的州吁做了朋友,三年后,州吁还想伐郑帮助他回国篡位。
  此外,《左传》上也有叔段没死的旁证:
  鲁隐公十一年(公元前712),也就是叔段失败逃亡10年以后,郑、齐、鲁三国攻灭了许国(今河南许昌市一带),许国被郑国兼并。郑庄公在与许大夫百里的谈话中说:
  “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
  可见直到叔段逃亡十年以后,他还没有死,而是“糊其口于四方”,到处流浪,看来他是在外面终老一生了。
  
  “春秋三传”的解读
  
   我们在开头就说过,《春秋》有个书法的问题,就是用简短的文字表达作者的历史观点,道德取向,《三字经》称之为“寓褒贬,别善恶”。对于郑庄公打败叔段 这件事,《春秋》写作“郑伯克段于鄢”。《春秋》为什么这样写?其中包含着什么“微言大义”?所谓的“春秋三传”,各有不同的解读。
  《左传》说: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意思是:《春秋》为什么写“克段”而不写“克弟”?因为叔段的行为不配作弟弟。为什么郑庄公打败叔段称为“克”?因为好像两个君主之间的战争,势均力 敌,所以郑庄公取胜称为“克”。为什么称“郑伯”而不称“兄”?因为郑庄公对弟弟没有尽到教育的责任,不配作哥哥。“谓之郑志”,是说事情的结局符合郑庄 公的意志。郑庄公居心要除掉叔段,眼见叔段在罪恶的道路上愈陷愈深而不加过问,以做为最后除掉叔段的理由。另外,叔段打败后,逃奔在外,为什么不写“出 奔”?这是因为:“出奔”有贬义,若写“出奔”,就会把罪过都推到叔段的身上而开脱了庄公的罪过;所以史官在下笔时处于两难的境地,索性就不这样写了。 “不言出奔,难之也。”就是这个意思。
  我在本书的《序篇》中说过:《左传》并不是解释《春秋》的书,《春秋》和《左传》原来各为一书,并不相 干。后来有人把《左传》和《春秋》拉在了一起,阐发《春秋》书法的那些话是后人附加的,并不是《左传》的原文。这部分文字的作者是谁,我们不知道。有人认 为是西汉末年帮助王莽改制的刘歆,仅仅是一种猜想,并无实据。总之,不管作者是谁,它表现了对《春秋》书法的一种解读方式,一种历史观点,如此而已。
  我们再来看《公羊传》的解读:
  “克之者可?杀之也。杀之则曷(何)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曷(何)为大郑伯之恶?母欲立之,已杀之,如勿与而已矣。段者何?郑伯之弟也。何以不称弟,当国也。其弟何?当国也。”
   意思是:为什么要写“克”?是表示杀了叔段。杀了叔段为什么称为“克”?是加重郑伯的罪过。为什么要加重郑伯的罪过?母亲想要立叔段,自己却杀了他。你 不把君位让给他就算了,还要杀了他,太过分了。段是谁?是郑伯的弟弟,为什么不写成“弟”而写成“段”?这是因为段如同敌国一样。
  《公梁传》的解读是:
   “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何以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段,郑伯弟也。……段弟而弗谓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贬之也。段失子弟之道矣,贼段而甚 郑伯也。何甚乎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于鄢,远也,犹曰取之其母怀中而杀之云尔,甚之也。然则为郑伯者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
   意思是:为什么写“克”?是有能力的意思。有什么能力?杀人的能力。为什么不说是杀?因为叔段有兵众,是交战中杀的,不是亲手杀的。叔段,是郑伯的弟 弟,但为什么不写作“弟”,是公子而不写作“公子”?是为了贬低他。叔段失去了子弟之道,所以要把他看成贼寇,而又认为郑伯太过分了。为什么说郑伯过分? 是因为他处心积虑地达到了杀段的目的。为什么写作“于鄢”?是表示到远方去杀人。这和从母亲怀里夺过来杀死一样,都太过分了。那么,郑伯应该怎么办?对贼 寇不要穷追,要让他逃跑了,这才合乎亲亲(亲爱亲人)的原则。
   对比研究
  
  把“三传”的说法加以对比,“三传”的解读一致的地方在于:
  第一,都认为郑伯不配作哥哥,叔段不配作弟弟,二人的作法不合乎兄弟之道,所以在《春秋》的书法中写作“郑伯”,写作“段”,没有出现“兄”、“弟”的字样。这是春秋时代,“兄不兄”、“弟不弟”现象的一个缩影。
  第二,《左传》说“如二君”,《公羊》说“当国”,《谷梁》说“有徒众”,都表示是两个势均力敌的军事集团的斗争,而不合乎兄弟之间的“亲亲”之道。
   第三,三传都认为:郑庄公为了达到除掉叔段的目的,对叔段的罪过始则不加过问,没有履行教导与警示的责任,使叔段愈陷愈深,直到他公开发动了叛乱,庄公 才打出重拳,一举将其击溃。《左传》的“讥失教”、“谓之郑志”;《公羊》的“大郑伯之恶”;《谷梁》的“处心积虑成于杀”;都是这个意思。
   总的看来,“三传”解读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最大的区别是:《左传》没有郑庄杀弟的意思,而《公羊》和《谷梁》却都强调了一个“杀”字,都把“克”解释为 “杀”。这不但不符合字义,也不符合史实。我们在前面已经谈过:叔段出奔于共以后,史书上就没有再交待他的下落。但从一些旁证来看,他并没有死,而是“糊 其口于四方”,到处流浪了。这里再补充一个证据:叔段原被封于京地,称为“京城大(太)叔”,而《左传》又称他为“共叔段”,表明叔段在共地居住甚久,如 果只是暂时在这里避过难,是不会出现“共叔段”的称呼的。
  应该指出:“三传”的解读,只表明“三传”的作者对“郑伯克段于鄢”这件事的历史观 点,而他们对字面的一些解读多为牵强附会,不过是往自己的历史观点上硬套罢了。什么“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克之者何,杀之也”; “段弟也而弗谓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贬之也”……等等,都是胡批乱讲,未必都是原义。其实《春秋》的书法并不像《春秋三传》和后来的今文学家所解释的那 么复杂、微妙和烦顼,是后人故意把它复杂化、微妙化和烦顼化了。就拿这条“郑伯克段于鄢”来说,原义不过是郑庄公在鄢地打败了叔段,其中哪有那么多的“微 言大义”?正如说“中国护航军舰击退索马里海盗”一样,这十几个字只是一个事件的纲目,并不包含什么“微言大义”。如果硬要像《春秋三传》那样咬文嚼字、 牵强附会,那也可以这样说:
  “曷(何)为先言‘中国护航军舰’,后言‘索马里海盗’?中国护航军舰为正义一方也,索马里海盗为邪恶一方也,正义压倒邪恶也。‘击退’者何?正义克邪恶,邪不侵正也。正义克邪恶何言击?你不打他他就不倒也。曷言‘索马里’?远地也,表明中国扬军威于远洋也。”
  这样的解读,岂不令人笑掉大牙?
  总之,“三传”的咬文嚼字,我们不必太当回事,而是要重视“三传”在解读《春秋》“微言大义”中所反映出来的历史观点。
  
  掘地见母
  
  和“郑伯克段于鄢”有密切联系的一件事,是郑庄公掘地见母。用今天的话来说,这是“郑伯克段于鄢”的续集。
  这件著名的历史故事,很富于传奇性。《史记。郑世家》的记载源出于《左传》,写得比较简略。我们还是把《左传》的记载转换成白话,记述在下面。
  郑庄公打败叔段之后,把母亲姜氏流放到城颍(今河南临颍西北),发誓说:
  “不到黄泉之下,就不要再相见了。”
  过了不久,庄公自己觉得这话说得太绝情了,又感到后悔。
  颍谷(今河南登封西南)的封人(镇守边疆的领主)颍考叔听到了这件事,想要为庄公母子二人调解,为了能见到庄公,便献给庄公一些礼物。庄公接见了他,并赏赐他吃饭。他在吃饭时,把肉放在一边不吃。庄公觉得很奇怪,问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
  “小人有母亲,全都尝过小人的食物,却没有尝过君主的肉羹,请让我把这些肉带回去给母亲吃。”
  庄公一听这话,触动了他的心思,感叹地说:
  “你有母亲可以孝敬,唉,我却偏偏没有。”
  颍考叔明知故问说: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庄公把原因告诉他,并且说自己已经后悔了。可是自己已经发誓说:“不到黄泉,不能相见”。如果誓言不算数,是会受到上天的惩罚的。颍考叔说:
  “这有何难。在地下挖掘一个隧道,掘到黄泉(地下水),你们母子在隧道里相见,不是相见于黄泉吗?谁能说是违背了誓言?”
  庄公听从了颍考叔的话,便命令有关官员负责组织人工挖掘隧道,直到挖出地下水。完工之后,选择一个好日子,武姜首先进入大隧之中,然后庄公进入,赋诗说:
  “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
  庄公与母亲见面后,少不了要有母子抱头痛哭的场面,尽管《左传》、《史记》等史书上都没有记载这一细节。庄公搀扶着母亲从隧道之中走了出来,姜氏赋诗说:
  “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氵曵 (音页,和乐貌)。”
  于是母子二人和好如初。
  由于颍考叔的智慧,这出母子之间的伦理悲剧以喜剧的形式而告终,形成了大团圆的局面。但他们真像诗中所说的那么快乐吗?真像《左传》所说的“遂为母子如初”吗?只有天知道!
  接下来,《左传》有一段“君子曰”,加以评论。这是《左传》的史论部分。这些话或者是作者自己的话,或者是引用其他贤明人士的话。《左传》的原文是: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君子说:颍孝叔,是纯粹的孝子。爱他的母亲,影响到庄公。《诗》说:‘孝子的孝心没有止境,永远惠及你的同类’,说的不就是这种情况吗?)
  
在伦理的审判台上
  
  对于郑庄公伐弟绝母这件事,后人有许多评论。正像我们前面所说的,“春秋三传”就基本上定了调子,认为郑庄公对 弟弟叔段的过错,没有教育与及时制止,任其把过错逐步升级,最后才进行讨伐,使其一败涂地。《谷梁传》说郑庄公“处心积虑成于杀”、“处心积虑”这个成语 就由此而来。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郑庄公设下了口袋,让叔段往里面钻。《左传》说的比较含蓄,但“谓之郑志”四个字,简直是诛心之论,是说叔段的罪过是郑 庄公希望看到的,让他作恶,然后理直气壮地除掉他,是郑庄公一手策划的,是他的心志。“三传”定了调子,后人大多跟着这个调子唱下去,于是郑庄公便成为逆 子,恶兄,伦理的罪人,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明人冯梦龙编写、清人蔡元放改编的《东周列国志》说:
  “郑庄公是奸诈狡猾之徒。”
  清人二吴在《古文观止》的按语中说:
  “郑庄公欲杀弟……是以兵机施于骨肉,真残忍之尤。”
  现代的大学课本,在分析《郑伯克段于鄢》这篇文章时,也多采取类似的说法。如:
  “它描写了郑庄公的阴险狡诈。”③
  “郑庄公是个残忍而不孝不悌的人,却伪装和善。”④
  此外,还有许多,俯拾即是,不及备述。
  但也有人对郑庄公不那么反感。1960年2月,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曾说:
  “春秋时期有个郑庄公,此人很厉害。”
  他所说的“厉害”,是在赞赏郑庄公的政治权谋,还没有涉及到对母亲和弟弟的伦理道德问题。
  那么,对郑庄公伐弟绝母这件事,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考虑,究竟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呢?笔者试从以下的几个层面来分析,以就正于方家和广大读者。
   第一,这个伦理悲剧的源头来自姜氏。郑庄公和叔段都是她的亲生儿子,只是因为生庄公时难产,使她吃了惊,受了苦,尽管这不是郑庄公的错,她却因此就不爱 这个儿子,而偏爱分娩顺利的叔段,一直为他争地位,争权利,最后竟怂恿和帮助他发动了叛乱。这个女人是多么自私和邪恶,多么没有人性!这是做父母的对所有 的子女不能一视同仁,而偏爱个别子女、从而造成家庭不和的一个历史的典型,这个反面教员是值得古往今来的所有做父母的引为戒鉴的。在当代,由于父母偏爱而 酿成的家庭悲剧也时有所闻,读一读《左传》和《史记》的有关篇章,是会有所补益的。
  第二,对于郑庄公来说,他面对着两难的选择。和自己分庭抗 礼、酝酿发动叛乱的是自己的弟弟,后面还有亲生母亲在策划。如果叛乱还没有发动,事情刚刚出现苗头时,就去进攻叔段,他会担当不仁不义的罪名,对母亲也无 法交待;在出现苗头时不去进攻,又等于养痈遗患。所以他一忍再忍,不肯出手,直到最后事态严重不能再忍时,才出兵打败了叔段,恢复了国家的正常秩序。从 《左传》开始,大多数论者认为郑庄公是故意让叔段积累罪恶,以达到最后除掉他的目的,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叔段和姜氏发动叛乱,是他们主动策划的,还是 郑庄公促成的?难道不是他们自己策划和发动的吗?脚上的泡是自己走的,怨不了别人。而认为郑庄公对弟弟没有尽到教育的责任,更是说不通的,这样的顽弟,后 面还有恶母撑腰,是能用教育的手段解决的吗?至于郑庄公一开始就预见了他们的失败,不过表现了一种科学的预见性,并不能解释成郑庄公的阴谋。我们常常说: 战争贩子必然失败,帝国主义必然衰亡等等,难道也是什么阴谋吗?台湾学者傅隶朴说:
  “庄公……只以母所钟爱,远嫌避议,不加抑制,《诗》所云‘畏父母,畏兄弟,畏人之多言,是也……若以为有意杀弟,恐未必然也。’”(《春秋三传比义。隐公元年》)
  傅先生的看法是比较客观和公允的。
   第三,郑庄公对于弟弟和母亲并没有把事情做绝。他在鄢地打败了叔段,叔段逃奔到共地,他并没有穷追不舍,置之于死地,而是放了弟弟一马。前面提到:过了 10年之后,庄公还对许大夫百里说:“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表明这是郑庄公的心灵之痛,在言谈之间颇有歉疚之意;也表明他不是毫无人 性的,不然还主动地提起这件事干什么?春秋时代,父诛子、子弑父、兄弟相残的事多了,有谁像郑庄公那样,表现过歉疚之意?以后到了唐朝,被称为旷世明君的 唐太宗李世民杀了自己的哥哥李建成,也没听说他表现过歉疚之意。在这一点上,能说郑庄公比唐太宗还阴险吗?
  对于母亲,他窥见了颍考叔的孝心,触动了自己的心灵之痛,终于在颍考叔的开导之下,上演了一出“掘地见母”的悲喜剧。人们多认为郑庄公此举是在伪装、作秀;但也应该从另外的一面来考虑,那就是:郑庄公的人性并没有完全泯灭。
  总之,我觉得:郑庄公对于弟弟和母亲并没有完全绝情,并没有把事情做绝,在大多数心黑手辣的古代帝王中,还是很难得的。人们只是谴责郑庄公的阴险,狡猾和玩弄权术,却没有看到他的宽洪和豁达,这实在是一种相沿已久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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