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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控制
送交者: JollyRoger[★★★★周而不比★★★★] 于 2010-11-13 10:44 已读 23 次  

JollyRoger的个人频道

回答: [英] 王斯福 帝国的隐喻:中国民间宗教  由 JollyRoger 于 2010-11-13 10:23


 一套明显遍及整个帝国的地域性的崇拜,就是隐含在帝国等级中的那些官方礼仪吗?这里的问题就是:超越于行政意义的城市之上的地域性的崇拜,仅仅是同一帝国等级制度的复制吗? www.6park.com

  官方的、帝国的崇拜组织成为帝国地域区划的一部分,这是以行政上的城市为中心,往下到省,再往下到县的区划。帝国崇拜的目标是要把县级之下的各类事情都容纳在内。在官方等级的每一级上,也就是在每一个行政城市的城墙之外,都有与皇帝自己的君权相对应的祭坛,即天、地、河、山、风、雨、谷诸坛。在帝国首都之下,有地方性的河、山、雨和风的祭坛。还有两个祭坛,其特别代表的是与县级以下地域性的崇拜的关系。一个是为非人格化的客体而设,即社稷坛。另一个是为住在那里的鬼而设,即为那些因绝望而死的人设立的坛(厉坛)。写在木牌上的那些不同的称号,都存留在行政市的城隍庙中。到了指定的日子为它们举办仪式的时候,人们就会把它们抬出城,放到祭坛上去。 www.6park.com

  有关基层行政的官方与民间崇拜的历史,即所谓的类、表、纪和传,都保留在“方志”之中。这些地方上的历史记录,是由文人,即地方上受过教育的精英人物编纂的,这些文人的工作就是为有价值的东西歌功颂德。他们会记录下官方的庆典,在另外一个部分会记录下地方上的习俗,这些习俗都是对他们先人的世系或是对他们异端行为的危险怀有兴趣而记录下来的。方志是实施道德控制的手段,以此来弘扬先人的作为。与此同时,方志还记录下了作为官方帝国对新出现的很有灵验的民间崇拜的接纳。正如我们会看到的,在这些民间崇拜中,有许多都是有关鬼和魔的,而方志所关注的则是把这些记载重新界定为“厉”。 www.6park.com

  “厉”是对所谓“孤魂”这种一般叫法更为经典的表达。但“厉”还意味着“严厉的惩戒”。对我而言,这似乎并不具有此种字面意思上的对应,依照地方志和官方的崇拜来看,“厉”是指受到城隍的惩罚。灵魂所在的阴间与看得见的、活生生的阳间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在这种对应之中,城隍与帝国的地方官之间是对等的。对死人的灵魂和对恶魔的一般称谓,在方志和一般的说法上都称之为“鬼”。这个词既能够指人的灵魂意义上的鬼,也能够指不具有人的灵魂特征的自然界的不良影响。前者在受到他们后代的敬仰时,就变成了“神鬼”,并因此有望变成祖先。但若没有这种敬仰,而是紧密地与地方上的自然特征相联结,那就潜伏着一种恶的倾向。要么是祖先,要么就是人们记忆中的鬼,如果是作为受到敬仰的鬼,那么对他们活着时候善行的记忆就会被认为是颇具影响力的。并且,在更为严格的带有纪念意义的官方崇拜中,就成了榜样的灵魂,也就是变成了神明。 www.6park.com

  官方认可的崇拜,也可能用来作为纪念,并有“报”的仪式,这不仅是针对生活世界的善行而举行,而且也是针对死后灵魂的仁慈的灵验而举行。但这仍是一种用以庆祝与怀念的仪式。相反,非官方的民间崇拜,则更注重实实在在的、榜样式的灵验。这类崇拜的主要仪式就是求得应验,也可以说,对于心想的事情,如果得到灵验,就要发誓还愿。如地方史中到处都有记载的那样,在官方崇拜最低一级的城隍崇拜中,民间信仰中显然有一种流行的说法是,某间受到敬仰的死者拥有的居所,在其死后还经常会有恩佑的奇迹发生,比如搭救了一位皇帝或者一位官员的性命之类。
 在行政市的城墙之内,也有官方树立的赞颂文武典范人物的纪念牌位。这些牌位并非放置在城隍庙里,而是放置在通常所谓的“文庙”中,而对他们的年度纪念仪式,则为那些具有官方职位的人所独占。相反,官方的城隍庙则为市民大众所共享。进而言之,在那些受过不同等级文字教育的人所写的历史中就假定,在行政首府之外,每一个地方都要有其自身的两个神庙来供奉像县一级首府那样所崇拜的地方神灵,一个是“社”,在那里,“社稷神”受到崇拜,而另一个神庙是给未受到崇拜的那些死去的人而设的“厉”,二者又都受到地方上城隍的监视。 www.6park.com

  这至少表明,对地方的管制与对鬼的管制之间的对应具有帝国一致性的特点,而在帝国的解释中,就是一种对秩序和孝道的赞许。但要记住,这是一种惩戒式的解释,城隍本身是一种惩戒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中,蕴涵有民间与官方解释之间的紧张。 www.6park.com

  我们可以假定,文人所描述的“社”或“社稷神”以及“厉”,分别是供奉土地公的小神龛,还有就是用来收留孤魂野鬼的大小相仿的神龛。在广东省珠江流域,土地公的祠堂很多时候都被称之为社庙,以这些庙为中心的村庄,它们也自称为“社”。不过也可以用来指更大范围的地方庙宇,做法就是将官方的仪式与对社稷神的仪式对立起来,以此来控制他们的崇拜。珠江流域的“社”,在乡镇游行节庆中是一个基本的地域单位(Siu 1989:78)。所以,在广东省佛山市志中就规定,在由百户人家组成的每个里中,都要有对社稷神行春秋礼的祭祀。在这些仪式活动中,那些身为官员的权威,会宣读帝国的法令,并鼓励村民们帮助穷人、尊敬老人及有身份的人。仪式以向官员提出建议作为结束,即让他们“利用神来召集民众,颁布法令。这也许是改进风俗与传统的好办法”(Yang 1961:98—9,引自1923年版的方志)。 www.6park.com

  显然,这是众所周知的帝国监视与注册制度的保甲制的一部分,这种制度被清代的学者称为“利用战争的艺术来控制人民”(参见:Dutton 1988:198)。“利用神”不仅意味着控制,而且还是一种反向认同(counteridentification),即控制者和受控制者都向神去求助。不过这里的反向认同是通过依照控制的制度建立起矫正的制度而实现的,其他的情况则相反,后面会看到,控制是通过对同一制度——即一种民间崇拜的吸纳与反向认同——实现的。在这两种情况之下,官方的任务是利用民间崇拜在村落、乡镇以及城市的非行政首府的中心来对它们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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