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的旧金山合约
回答: 非法的旧金山合约 由 beobach 于 2011-03-07 10:08
有关钓鱼岛主权的众合约 www.6park.com《马关条约》:1895年甲午战争结束,中方战败,中方被迫与日双方签定《马关条约》,第二款第2条注明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与日本,条约又指明两国将按照此一条款,以及条约粘附的台湾地图,另行划定海界。《马关条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后被废除。 www.6park.com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二战战败后无条件投降接受《波茨坦公告》及该公告所重申的《开罗宣言》,于《开罗宣言》承诺将“台湾、澎湖列岛等”在《马关条约》中割让的土地归还中国。 继《开罗宣言》后《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将日本的主权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以及其它由签署国暨战胜国美国、中国、英国所决定的小岛。[16] 1946年1月29日,根据《波茨坦公告》的第八条,《联合国盟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明确规定了日本版图的范围,即“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其中不包括钓鱼岛群岛(钓鱼岛群岛最北的黄尾屿的坐标为 25°56′N;123°41′E,远在北纬30度以南)。[17] www.6park.com 《旧金山和约》:战后美日在排除战胜国当事国之一的中国(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中华民国政府)的情况下签订《旧金山和约》[18][19][20],《旧金山和约》中并未明确具体提及钓鱼岛,美国根据该条约第二章第三条托管北纬29度以南的南西群岛时,将钓鱼岛群岛亦划入其中而托管管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台湾问题等在一开始就反对旧金山和会和《旧金山和约》本身,多次宣称该合约违反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因而非法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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