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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拽文”是文风问题, 有时是必要的,如“legalese”和外交辞令,政客发言。
送交者: 大爹[品衔R2☆] 于 2023-09-24 15:27 已读 61 次  

大爹的个人频道

回答: 英语表达是否比汉语严谨我不好判断,但西方人那种拽文的能力 由 熊趴趴 于 2023-09-24 1:39

但律师们和外交家们以及政治家们必须这样写。不是故作玄虚、故作高深,而恰恰是为了严谨,把话说得“滴水不漏”。这些不同的文风,很像我国的中央文件和法院判决书,当然读起来相当晦涩拗口,不是小学生的范文。英语的法律条文,律师案卷,国会议员的辩论发言,长句和讲究的措辞特别多,效果也一样。比如某英国亲王(Prince)宁可不要王位,决心要跟一位离过婚的美国女人结婚,把原因归结于 “I love her”.  简单的一个短句,到了官方文件中就成了“the affection I bestowed on 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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