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重犯再次保释 司法扫“黄”迫在眉睫
12月23日,“乱港四人帮”“匪首”黎智英首次以“国安重犯”的身份被保释的消息引爆网络,海内外广大爱国爱国民众纷纷吐槽和不满,香港法律界人士也表示匪夷所思。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当即发文,“法官又错了!”前刑事检控专员、资深大律师江乐士质疑,即使黎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及被软禁在家,以其财产、权力、人脉,一旦选择潜逃也可找到可行方法。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骆骅对此表示,一般保释最重要的考虑是被告弃保潜逃的风险,香港国安法相较一般情况多一个要求,即须确保被告期间不会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香港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评论,黎智英涉干犯的是重罪,与外国的联‘深不可测’,弃保潜逃的风险亦存在。近日有多宗案件的被告弃保潜逃,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高等法院仍批准黎智英的保释申请,令人费解。
让我们看看黎智英的保释条件,除要黎以1千万现金及30万人事担保外,其他保释条件包括在保释期间,不可使用社交媒体、不可接触外国官员,除上庭和到警署报到外,需留在住所。此外,其他保释条件包括:不可从事任何请求要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不得接受媒体访问、不得公开发表文章。黎亦需交出旅游证件,每周到警署报到三次,不可离开香港。这些看似施加多重限制的保释条件,让人们觉得黎智英就算“插翅也难飞”,但黎智英是反中乱港的“总舵主”,他和外国势力过从甚密,俗话说“狡兔三窟”,谁能知晓黎智英还有什么秘密通道?谁能保证黎智英不会弃保潜逃?正如前特首梁正英的质疑,如果黎智英逃离香港,决定准许保释的法官要负责吗?许智峰等人潜逃前的谎言和潜逃后的大言不惭,李法官在作出准许黎智英的保释申请前有没有引以为戒呢?
部分爱国爱港网民表示,黎老贼的成功保释再次成功挖出一个安插在香港法院内部且隐藏很深的“黄”官--李运。尽管李之前曾拒绝黎智英的离境申请,也曾拒绝黄之锋到美国的申请,更曾于2019年批准在区议员办事处纵火的违法分子以3万港元保释,但这次他出乎意料的批准黎智英保释,其忽左忽右的立场,确实让人迷惑。况且,当香港律政司立即表示要对准许黎智英的保释申请提出上诉,并要求黎在此期间继续还柙时。当晚上7点多,法官李运腾最终拒绝了律政司在上诉期间继续还押黎智英的要求,强行将其保释。12月24日,律政司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的第35条,提出了上诉,要求撤回对黎智英的保释,结果法院对此进行了驳回处理。这进一步显露出李云腾的“黄”官本色。
虽然,黎智英此次的成功保释给广大爱国爱港网民泼了一杯冷水,同时这杯冷水也提醒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被前一阶段的“小胜利”冲昏了头脑,同乱港分子作斗争的道路仍然任重道远,还要认清黎智英背后的反中乱港势力时刻没有停止他们分裂渗透活动,香港政府要充分运用中央政府的安港定港举措,加大鉴“黄”扫“黄”力度,让“爱国宣誓内容”渗透到每一名香港公务员骨髓,内外兼治,重建公平正义的法治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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