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獲手機未及時上繳 華裔外賣郎被捕
6park.com 6park.com 6park.com林先生收到告票,明年將上庭審訊。(林先生提供) 6park.com布碌崙(布魯克林)8大道一名華裔外賣郎28日撿到一部手機,但沒及時上交警方,華裔失主稍後通過手機追蹤功能取得外賣郎的所在地,使他遭市警66分局逮捕;律師表示,拾到失物應盡快告訴警方或熟人,明確表示自己「只是暫時保管物品、打算歸還」的意圖,作為證據,以免說不清楚,最終惹禍上身。 6park.com 55歲的外賣郎林先生29日表示,他於28日早上在7大道交54街工作的餐館附近街上,發現一部蘋果手機,便撿起放入自己的外套口袋,繼續送餐;他說,當時並沒有想太多,更不是有意想把手機占為己有,本就打算隨後交給警方,卻因當時忙碌而耽誤。 6park.com 林先生說,當日上午11時左右,他在漢密爾頓堡大道(Fort Hamilton Pkwy)交55街處,突被66分局的一部警車截停;警員詢問他身上是否有一部撿到的手機,林先生將手機拿出後,發現有多個未接來電,自己一直沒有注意到。 6park.com 百口莫辯的林先生隨後被警方逮捕,控以「非法持有他人物品」(Possession of stolen property);他向警方解釋自己並沒有私藏手機的打算,但臨走前還是收到上庭通知單,需在明年2月25日出庭。 6park.com 警方表示,失主是一名華裔女性,發現手機丟失後多次致電手機號碼,卻一直無人接聽,最終開啟追蹤功能,獲得林先生當時的所在地。 6park.com 律師朱益民表示,林先生從撿到手機到被警方截停的時間十分關鍵,「期間去了哪裡、做了什麼」,若能證明當時因忙於工作而耽誤歸還的意圖,並沒有空閒時間做其他事情,則有希望脫罪。 6park.com 「遇到有人丟失物品的情況,還是要拾起來保管」,朱益民表示,最好可立即傳簡訊、打電話,向熟人或警方闡明自己的意圖,留下證明,以免日後解釋不清。 6park.com 他表示,「非法持有他人物品」雖然是輕罪,但留有案底還是會帶來一定影響,比如尋找工作時,可能得不到應聘者的信任,建議林先生要全力辯解,爭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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