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博论天下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批"成王败寇"说
送交者: 木又寸人[进士☆] 于 2018-12-23 21:11 已读 1311 次  

木又寸人的个人频道

6park.com

6park.com

  6park.com

在网上经常看到某些人大言不惭地以"成王败寇"一词来证明中共执政的无可厚非,更有无良文化人的零(灵)牙利齿,把"成王败寇"推入原始的丛林法则中,从而自鸣得意地道出其合法性。 6park.com

然而所谓的"丛林法则",就是"弱肉强食"。象牛的伟岸,蚁蛆的渺小,熊虎的凶恶,兔鹿的机灵,鳄鱼的残暴,苍鹰的霸气,蜂鸟的可爱等等,各司其职,各领风骚,又无不成为食物链中的一环。强行将一国政权的更替一定要通过血腥的争斗,以愚蠢的"成王败寇"来完成的话,那么原始的"丛林法则",也一定是更胜其一筹的。 6park.com

"弱肉强食"本是丛林中的自然规律,如要打破这规律,只有指望人类来创造"基因兔""基因猫"了。都说狮虎是丛林之王,那么成年大象呢?若要说大象是食草动物,那么鳄鱼呢?还有老鹰可不可以算天空之王?鲸鱼能不能算海洋之王?一只野猫吃了一条活鱼,鱼败了,猫胜了;两匹公狮为侵占领地而争斗着,一方败走了,一方胜留了;鳄鱼成功地撕吃了一匹饮水的小鹿,显然是胜者;鹰逮到了一条鱼,蛇吞了一只鸟,蛙吃了几只苍蝇,但,以上这些成功的胜利者,又能算哪门子"王"呢? 6park.com

没有道德,不讲公理,抛弃人性,埋葬善良,不为国,仅为自身的利益不择手段登上"王"位后,还污败者为"寇",这便是我们号称五千年的"文明"史,直到当今的习薄之争。所以简单扼要的说,我们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流氓登基史""恶棍夺权史""贼人篡王史",或"蠢货接班史"而已,"成王败寇"仅是他们为自己涂脂抹粉的假说罢了! 6park.com

"争权夺利"的现况在我们中国能久盛不衰,实因有权了就有一切,且当了皇帝就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有智者道出了权利的罪恶,我们的"王"者便选择性地一禁了之,典型的便是1804年诞生的"拿破仑法典"。 6park.com

现在五十岁以上的人,大概有少数人知道一点"拿破仑法典",多数人却一定知道"列宁在十月"、"列宁在1918"这两部电影的;至于五十岁以下的人,对以上的事不知道的一定是绝大多数。 6park.com

假如当年的戍戊变法能参考"拿破仑法典",假如当年孙中山先生就以"拿破仑法典"为目标,假如当年胡耀邦力举"拿破仑法典"说事,中国的现状可能会比现在好。我想。 6park.com

但这仅是"我想"而已,并没有对以上的人与事有半点诋毁之意。且再容"我想"一次:--假如现在,就是把"拿破仑法典"顺手拿来,当作目前中国最具法律效率的"法典"来实施,情况一定也会好转许多的。 6park.com

人类出了一个拿破仑,世界便有了一抹亮色;中国出了这么多皇帝,我看到的尽是狰狞,闻到的只有血腥。 6park.com

  6park.com

2018年12月22日 6park.com

  6park.com

 

喜欢木又寸人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木又寸人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博论天下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