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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崛起离不开流言蜚语!试问哪个发达国家没有走过这段历程呢?雾霾早晚都会散去,维护国家和平稳定发展才是王道!
送交者: 中國釣魚島[布衣] 于 2016-12-23 4:36 已读 36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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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国大面积陷入雾霾天气后,很多人会发出羡慕欧美国家空气的感慨。其实,我们只不过是在遭遇欧美国家人民曾遭遇过的困窘,很多人羡慕的美国,和雾霾搏斗50多年了。图为美国的“钢都”匹兹堡市中心1935年时的景象。

1946年,匹兹堡市民在雾霾中行走在大街上。

1943年7月26日清晨,当美国洛杉矶的居民从睡梦中醒来,眼前的景象让他们惊呆了:空气中弥漫着浅蓝色的浓雾,走在路上的人们闻到了刺鼻的气味,很多人把汽车停在路旁擦拭不断流泪的眼睛。民众们以为受到了日本人化学武器的攻击,产生了恐慌,但政府很快出来辟谣,这不是日本人的毒气,而是大气中生成了某种不明的有毒物质。图为1958年,洛杉矶。连续3天雾霾之后,一位女士正擦拭不断流泪的眼睛。她准备呼吸一瓶由城外采集的新鲜空气。瓶身上写着“如水晶般透明的空气”。

在1943年那次突如其来的雾霾之后,情况变得越来越糟,出现雾霾的天数越来越频繁。洛杉矶市长弗彻·布朗信誓旦旦地宣称四个月内一定永久消除雾霾。很快政府关闭了市内一家化工厂,他们认定化工厂排出的丁二烯是污染源。但之后雾霾并没有缓解;此后政府又宣布全市30万焚烧炉是罪魁祸首,居民们被禁止在后院使用焚烧炉焚烧垃圾。可是这些措施出台后雾霾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频繁了。政府立刻失语了。在那些雾霾严重的日子里,学校停课,工厂停工,人们涌向医院接受治疗。医生们普遍怀疑雾霾是这些疾病的根源。图为柴静纪录片里出现的“雾霾罐头”。

1955年9月洛杉矶发生了最严重的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两天内因呼吸系统衰竭死亡的65岁以上的老人达400多人。这时政府才开始意识到雾霾的严重性。加州州长奈特于是指派一名专家巴克曼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空气治理。1955年《空气污染防治法》出台,美国有了第一部联邦空气污染规制立法。1963年美国国会颁布了《1963清洁空气法》,1967年颁布了《空气质量控制法》。1990年,美国国会大幅修改《清洁空气法》,赋予EPA更广泛的权力。图为洛杉矶的雾霾,照片摄于2010年。

美国犹他州盐湖城,由于严重的污染问题,当地出现雾霾天气。

《清洁空气法》将对移动空气污染物质排放源的管理置于首位。《清洁空气法》为加强移动空气污染物质排放源的管理,采取了分类管理的办法,设置了轻型汽车管理项目、重型汽车管理项目和非陆上交通使用发动机管理项目。联邦环境保护总署立足于从源头上防止超标排放车辆的生产,制定了认证制度、检测制度、减排配件应用制度等多项制度,以保证各类管理项目的落实。图为洛杉矶的雾霾,一场如期而至的北风吹散了笼罩北京三天的雾霾。这三天里,北京首次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全市从12月8日7时至10日12时启动最高预警等级,这也是自2013年《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通过以来北京首次启动红色预警。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教育机构停课等。

雾霾来袭,北京首次启动红色预警引起了世界的关注。放眼世界,发达国家都曾被雾霾困扰,轻则患病,重则在短期内大量人群死亡。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让65岁以上的老人相继死亡,伦敦烟雾事件夺走了1.2万人的生命,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让哮喘病患者人数激增,有些人不堪忍受折磨而自杀……

这些被列为世界公害的雾霾事件带来的损伤惨重,然而,正是这些威胁人类生存的重大事件也推动了人们保护家园的决心。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催生了美国《清洁空气法》的诞生,随后这成为了世界各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教科书;伦敦烟雾事件让英国通过立法逐步脱离了“雾都”的称号,2012年伦敦奥运会时,英国以蓝天白云的姿态出现在世界眼前;四日市哮喘事件让日本人开始重视清洁能源,扩大城市绿地面积,空气治理效果显著。

纵观这些曾屡遭雾霾困扰的国家,都没有坐等风来,而是积极立法,各显神通,狠抓空气质量,最终摘掉了“雾都”的帽子。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时间:1952/1955年

损失:65岁以上老人死亡人数累计超过800人

美国政府因大气污染的损失达15亿美元

措施:《清洁空气法》体系横空出世,严控移动空气

污染排放源,确立国家空气质量标准

洛杉矶就像“冲坏了的胶卷”

二战期间,洛杉矶每日都要生产大量的军需产品,为美国军队提供保障,整座城市都淹没在了烟霾中。二战结束后,洛杉矶发生了两次严重的“光化学烟雾”事件,先后导致了上百人死亡,美国媒体讽刺这座城市的上空就像是“冲坏了的胶卷”。所以,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洛杉矶都是美国有名的“雾都”。

从1943年开始,洛杉矶每逢夏末早秋,城市上空就弥漫着浅蓝色烟雾。事实上,也就是在40年代,洛杉矶的汽车数量就超过了250万辆,每天消耗的汽油多于1100吨,这些汽车排出1000多吨碳氢化合物、300多吨氮氧化合物、700多吨一氧化碳。加上炼油厂、供油站等石油的燃烧排放,洛杉矶就变成了一个“毒烟雾工厂”。

长时间生活在洛杉矶的人们,发现自己有眼睛发红、喉咙疼痛、呼吸憋闷、头昏头痛等症状。最严重的两次分别是1952年与1955年,其中在1952年12月,洛杉矶市65岁以上的老人死亡多达400余人;而1955年9月,65岁以上的老人死亡人数也超过了400人。这两次“光化学烟雾”事件也被列为世界有名的公害事件之一。与此同时,距离洛杉矶市100千米以外的大片松林受到烟雾的影响而枯死,美国政府因大气污染造成的损失达到15亿美元。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推动了美国《清洁空气法》体系的建立,《清洁空气法》不仅让美国有效地改善了空气质量,也成为了全世界为控制空气污染制定的意义最为深远的法律之一。

1955年,美国颁布了第一部联邦污染控制法《空气污染控制法》。随后在1963年,美国制订了《联邦清洁空气法》。紧接着在1967年,美国又制订了《空气质量控制法》。到了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清洁空气法》,这部法律经过多次修订与完善,与美国早先颁布的三部法律形成了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

《清洁空气法》规定,最重要的管理项目是移动空气污染物质排放源,最重要的原则是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原则。空气质量标准由联邦政府指定,各州和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享有独立实施的自由,最后达到联邦标准。这样,美国就建立了一个覆盖联邦各州的空气质量标准框架。

那么,防治大气污染的资金是从哪里来的呢?多是由美国环保局资助的。《清洁空气法》明确规定,联邦财政要对不同空气污染控制项目提供支持和领导,对于表现良好的污染控制机构、院校或个人,要有鼓励和支持,尤其是在技术服务和财物上提供切实的帮助。

一部法律有奖励就会有惩罚,那些让环境更为糟糕的企业或个人则面临轻则民事诉讼、重则刑事诉讼的惩治。例如,美国环保局会对污染排放源的经营者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民事制裁。当然,公民也可以诉讼,对象包括私人或官方主体。而对于严重污染环境并触犯刑法的行为,美国环保局和司法部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也是《清洁空气法》中最为严厉的保障措施。

在《清洁空气法》的基础上,美国于1997年设立了专门针对大气PM2.5含量的标准,秉持着严密监控、实时公开、立法规范的原则,检测总被人们忽略的细小颗粒物。美国联邦政府在全国设立了密密麻麻的颗粒物检测站点,民众只要上网打开环保局的网站,就能看到每小时更新一次的空气质量指数。

根据美国环保局的数据,在《清洁空气法》实施后20年,20.5万人免于过早死亡,67.2万人免于患慢性支气管炎,1800名儿童免于患呼吸道疾病。同时,法律的颁布促使了清洁燃料车辆的普及,有毒空气污染的排放因此减少了70%,二氧化硫排放量也一直控制在法定排放量以下。美国环保局还预测,到了2020年,《清洁空气法》将防止至少23万人因心脏病、哮喘和慢性支气管炎过早死亡。

美国肺脏协会还会在每年年底发布《空气状况报告》,让美国人了解自己所在环境的空气质量:“你越了解你呼吸的空气,你就越能保护你的健康,并采取步骤让我们的空气更清洁、更健康!”

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

时间:1961至1972年

损失:呼吸系统患病者骤增,最高峰时患哮喘病人数多达6376人,严重者自杀身亡

措施:治理空气中的硫氧化物,严格控制化工业的燃料排放,使用清洁能源;扩大绿化面积,大力种树

那座被黄烟环绕的城市

1961年,位于日本东部海湾的四日市呼吸系统患病者骤增,蔓延趋势明显。在患者中,患慢性支气管炎的占25%,哮喘病占30%,肺气肿占15%。到了1964年,四日市的上空被烟雾笼罩,严重的哮喘病患者死亡,还有些患者因不堪忍受折磨而自杀。到了1970年,四日市实际哮喘患者超过了2000人。随后,由于城市使用高硫重油,四日市哮喘病蔓延至千叶、川崎、横滨、名古屋等地。截至1972年,日本境内患哮喘病人多达6376人。四日市哮喘事件成为了世界有名的公害事件之一。

其实,四日市原本是以纺织业为主,但由于它临海临河,交通方便,日本的垄断资本家纷纷投资四日市,大力发展石油工业。1955年,四日市多了十几家石油化工厂,工厂排放的气体和粉尘含浓度极高的二氧化硫。1958年,四日市成了“石油联合企业之城”,日本石油工业的四分之一都在这里。除了十几个大企业,还有一百多个中小企业,石油冶炼和工业燃油产生的废气让整座城市被黄烟环绕。

四日市的二氧化硫年排放量有13万吨,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过标准5至6倍。四日市上空的黄色烟雾厚度达500米,烟雾中含有铝、锰、钴等重金属粉尘,这些粉尘与二氧化硫形成了烟雾,被人们吸入肺中后,逐步削弱肺部排除污染物的能力,让人们患上呼吸道疾病,甚至导致癌症。其中,哮喘患者的数量急剧增加,四日市的医生发现,患支气管哮喘的人数在严重污染的盐滨地区比非污染的对照区高出2至3倍。而当患者脱离大气污染的环境,疗效就会良好许多,因此,专家们认为大气污染是致喘的主要因素。

于是,从这次事件起,日本政府开始大举治理空气中的硫氧化物。政府对工厂进行严格控管,要求原料和燃料低硫化,工厂必须通过技术取出废气的硫磺成分。同时,化工业要减少对石油能源的依赖,以使用清洁能源为主,促进产业结构转型。核能、地热、风能都成了日本能源的重要结构。到了20世纪90年代,日本硫氧化物的总排放量是60年代高峰期的十分之一,治理效果显著。

日本政府还要求扩大绿化面积。例如,东京的新建大楼必须有绿地,楼顶必须有绿化,且东京的绿化种树多过种草,因为政府对绿化体积和面积有强制要求,而树木对城市空气的净化作用比草的作用要好。2003年时,东京的新立法要求汽车加装过滤器,并禁止柴油发动机汽车驶入东京,交警会在东京内外主要路口蹲点检查,每个司机发动引擎,用白毛巾堵在尾气排放口,如果白毛巾变黑,车就不能驶入东京。现今,东京的出租车使用的是天然气,排放标准也达到了欧洲三级标准。不过,日本人还是觉得东京的空气很糟糕,远远比不上乡下的空气。

美国治理雾霾的历史:50年的斗争史

同步美国环球... 12-19 01:18   4193 

当中国大面积陷入雾霾天气后,很多人会发出羡慕欧美国家空气的感慨。其实,我们只不过是在遭遇欧美国家人民曾遭遇过的困窘,很多人羡慕的美国,和雾霾搏斗50多年了。图为美国的“钢都”匹兹堡市中心1935年时的景象。

1946年,匹兹堡市民在雾霾中行走在大街上。

1943年7月26日清晨,当美国洛杉矶的居民从睡梦中醒来,眼前的景象让他们惊呆了:空气中弥漫着浅蓝色的浓雾,走在路上的人们闻到了刺鼻的气味,很多人把汽车停在路旁擦拭不断流泪的眼睛。民众们以为受到了日本人化学武器的攻击,产生了恐慌,但政府很快出来辟谣,这不是日本人的毒气,而是大气中生成了某种不明的有毒物质。图为1958年,洛杉矶。连续3天雾霾之后,一位女士正擦拭不断流泪的眼睛。她准备呼吸一瓶由城外采集的新鲜空气。瓶身上写着“如水晶般透明的空气”。

在1943年那次突如其来的雾霾之后,情况变得越来越糟,出现雾霾的天数越来越频繁。洛杉矶市长弗彻·布朗信誓旦旦地宣称四个月内一定永久消除雾霾。很快政府关闭了市内一家化工厂,他们认定化工厂排出的丁二烯是污染源。但之后雾霾并没有缓解;此后政府又宣布全市30万焚烧炉是罪魁祸首,居民们被禁止在后院使用焚烧炉焚烧垃圾。可是这些措施出台后雾霾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频繁了。政府立刻失语了。在那些雾霾严重的日子里,学校停课,工厂停工,人们涌向医院接受治疗。医生们普遍怀疑雾霾是这些疾病的根源。图为柴静纪录片里出现的“雾霾罐头”。

1955年9月洛杉矶发生了最严重的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两天内因呼吸系统衰竭死亡的65岁以上的老人达400多人。这时政府才开始意识到雾霾的严重性。加州州长奈特于是指派一名专家巴克曼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空气治理。1955年《空气污染防治法》出台,美国有了第一部联邦空气污染规制立法。1963年美国国会颁布了《1963清洁空气法》,1967年颁布了《空气质量控制法》。1990年,美国国会大幅修改《清洁空气法》,赋予EPA更广泛的权力。图为洛杉矶的雾霾,照片摄于2010年。

美国犹他州盐湖城,由于严重的污染问题,当地出现雾霾天气。

《清洁空气法》将对移动空气污染物质排放源的管理置于首位。《清洁空气法》为加强移动空气污染物质排放源的管理,采取了分类管理的办法,设置了轻型汽车管理项目、重型汽车管理项目和非陆上交通使用发动机管理项目。联邦环境保护总署立足于从源头上防止超标排放车辆的生产,制定了认证制度、检测制度、减排配件应用制度等多项制度,以保证各类管理项目的落实。图为洛杉矶的雾霾,

一场如期而至的北风吹散了笼罩北京三天的雾霾。这三天里,北京首次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全市从12月8日7时至10日12时启动最高预警等级,这也是自2013年《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通过以来北京首次启动红色预警。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教育机构停课等。

雾霾来袭,北京首次启动红色预警引起了世界的关注。放眼世界,发达国家都曾被雾霾困扰,轻则患病,重则在短期内大量人群死亡。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让65岁以上的老人相继死亡,伦敦烟雾事件夺走了1.2万人的生命,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让哮喘病患者人数激增,有些人不堪忍受折磨而自杀……

这些被列为世界公害的雾霾事件带来的损伤惨重,然而,正是这些威胁人类生存的重大事件也推动了人们保护家园的决心。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催生了美国《清洁空气法》的诞生,随后这成为了世界各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教科书;伦敦烟雾事件让英国通过立法逐步脱离了“雾都”的称号,2012年伦敦奥运会时,英国以蓝天白云的姿态出现在世界眼前;四日市哮喘事件让日本人开始重视清洁能源,扩大城市绿地面积,空气治理效果显著。

纵观这些曾屡遭雾霾困扰的国家,都没有坐等风来,而是积极立法,各显神通,狠抓空气质量,最终摘掉了“雾都”的帽子。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时间:1952/1955年

损失:65岁以上老人死亡人数累计超过800人

美国政府因大气污染的损失达15亿美元

措施:《清洁空气法》体系横空出世,严控移动空气

污染排放源,确立国家空气质量标准

洛杉矶就像“冲坏了的胶卷”

二战期间,洛杉矶每日都要生产大量的军需产品,为美国军队提供保障,整座城市都淹没在了烟霾中。二战结束后,洛杉矶发生了两次严重的“光化学烟雾”事件,先后导致了上百人死亡,美国媒体讽刺这座城市的上空就像是“冲坏了的胶卷”。所以,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洛杉矶都是美国有名的“雾都”。

从1943年开始,洛杉矶每逢夏末早秋,城市上空就弥漫着浅蓝色烟雾。事实上,也就是在40年代,洛杉矶的汽车数量就超过了250万辆,每天消耗的汽油多于1100吨,这些汽车排出1000多吨碳氢化合物、300多吨氮氧化合物、700多吨一氧化碳。加上炼油厂、供油站等石油的燃烧排放,洛杉矶就变成了一个“毒烟雾工厂”。

长时间生活在洛杉矶的人们,发现自己有眼睛发红、喉咙疼痛、呼吸憋闷、头昏头痛等症状。最严重的两次分别是1952年与1955年,其中在1952年12月,洛杉矶市65岁以上的老人死亡多达400余人;而1955年9月,65岁以上的老人死亡人数也超过了400人。这两次“光化学烟雾”事件也被列为世界有名的公害事件之一。与此同时,距离洛杉矶市100千米以外的大片松林受到烟雾的影响而枯死,美国政府因大气污染造成的损失达到15亿美元。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推动了美国《清洁空气法》体系的建立,《清洁空气法》不仅让美国有效地改善了空气质量,也成为了全世界为控制空气污染制定的意义最为深远的法律之一。

1955年,美国颁布了第一部联邦污染控制法《空气污染控制法》。随后在1963年,美国制订了《联邦清洁空气法》。紧接着在1967年,美国又制订了《空气质量控制法》。到了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清洁空气法》,这部法律经过多次修订与完善,与美国早先颁布的三部法律形成了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

《清洁空气法》规定,最重要的管理项目是移动空气污染物质排放源,最重要的原则是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原则。空气质量标准由联邦政府指定,各州和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享有独立实施的自由,最后达到联邦标准。这样,美国就建立了一个覆盖联邦各州的空气质量标准框架。

那么,防治大气污染的资金是从哪里来的呢?多是由美国环保局资助的。《清洁空气法》明确规定,联邦财政要对不同空气污染控制项目提供支持和领导,对于表现良好的污染控制机构、院校或个人,要有鼓励和支持,尤其是在技术服务和财物上提供切实的帮助。

一部法律有奖励就会有惩罚,那些让环境更为糟糕的企业或个人则面临轻则民事诉讼、重则刑事诉讼的惩治。例如,美国环保局会对污染排放源的经营者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民事制裁。当然,公民也可以诉讼,对象包括私人或官方主体。而对于严重污染环境并触犯刑法的行为,美国环保局和司法部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也是《清洁空气法》中最为严厉的保障措施。

在《清洁空气法》的基础上,美国于1997年设立了专门针对大气PM2.5含量的标准,秉持着严密监控、实时公开、立法规范的原则,检测总被人们忽略的细小颗粒物。美国联邦政府在全国设立了密密麻麻的颗粒物检测站点,民众只要上网打开环保局的网站,就能看到每小时更新一次的空气质量指数。

根据美国环保局的数据,在《清洁空气法》实施后20年,20.5万人免于过早死亡,67.2万人免于患慢性支气管炎,1800名儿童免于患呼吸道疾病。同时,法律的颁布促使了清洁燃料车辆的普及,有毒空气污染的排放因此减少了70%,二氧化硫排放量也一直控制在法定排放量以下。美国环保局还预测,到了2020年,《清洁空气法》将防止至少23万人因心脏病、哮喘和慢性支气管炎过早死亡。

美国肺脏协会还会在每年年底发布《空气状况报告》,让美国人了解自己所在环境的空气质量:“你越了解你呼吸的空气,你就越能保护你的健康,并采取步骤让我们的空气更清洁、更健康!”

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

时间:1961至1972年

损失:呼吸系统患病者骤增,最高峰时患哮喘病人数多达6376人,严重者自杀身亡

措施:治理空气中的硫氧化物,严格控制化工业的燃料排放,使用清洁能源;扩大绿化面积,大力种树

那座被黄烟环绕的城市

1961年,位于日本东部海湾的四日市呼吸系统患病者骤增,蔓延趋势明显。在患者中,患慢性支气管炎的占25%,哮喘病占30%,肺气肿占15%。到了1964年,四日市的上空被烟雾笼罩,严重的哮喘病患者死亡,还有些患者因不堪忍受折磨而自杀。到了1970年,四日市实际哮喘患者超过了2000人。随后,由于城市使用高硫重油,四日市哮喘病蔓延至千叶、川崎、横滨、名古屋等地。截至1972年,日本境内患哮喘病人多达6376人。四日市哮喘事件成为了世界有名的公害事件之一。

其实,四日市原本是以纺织业为主,但由于它临海临河,交通方便,日本的垄断资本家纷纷投资四日市,大力发展石油工业。1955年,四日市多了十几家石油化工厂,工厂排放的气体和粉尘含浓度极高的二氧化硫。1958年,四日市成了“石油联合企业之城”,日本石油工业的四分之一都在这里。除了十几个大企业,还有一百多个中小企业,石油冶炼和工业燃油产生的废气让整座城市被黄烟环绕。

四日市的二氧化硫年排放量有13万吨,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过标准5至6倍。四日市上空的黄色烟雾厚度达500米,烟雾中含有铝、锰、钴等重金属粉尘,这些粉尘与二氧化硫形成了烟雾,被人们吸入肺中后,逐步削弱肺部排除污染物的能力,让人们患上呼吸道疾病,甚至导致癌症。其中,哮喘患者的数量急剧增加,四日市的医生发现,患支气管哮喘的人数在严重污染的盐滨地区比非污染的对照区高出2至3倍。而当患者脱离大气污染的环境,疗效就会良好许多,因此,专家们认为大气污染是致喘的主要因素。

于是,从这次事件起,日本政府开始大举治理空气中的硫氧化物。政府对工厂进行严格控管,要求原料和燃料低硫化,工厂必须通过技术取出废气的硫磺成分。同时,化工业要减少对石油能源的依赖,以使用清洁能源为主,促进产业结构转型。核能、地热、风能都成了日本能源的重要结构。到了20世纪90年代,日本硫氧化物的总排放量是60年代高峰期的十分之一,治理效果显著。

日本政府还要求扩大绿化面积。例如,东京的新建大楼必须有绿地,楼顶必须有绿化,且东京的绿化种树多过种草,因为政府对绿化体积和面积有强制要求,而树木对城市空气的净化作用比草的作用要好。2003年时,东京的新立法要求汽车加装过滤器,并禁止柴油发动机汽车驶入东京,交警会在东京内外主要路口蹲点检查,每个司机发动引擎,用白毛巾堵在尾气排放口,如果白毛巾变黑,车就不能驶入东京。现今,东京的出租车使用的是天然气,排放标准也达到了欧洲三级标准。不过,日本人还是觉得东京的空气很糟糕,远远比不上乡下的空气。

伦敦雾霾,图片源自网络

伦敦烟雾事件

时间:1952年12月

损失:1.2万人的生命被夺走,更多人患上了支气管炎、冠心病、肺结核或癌症

措施:颁布《清洁空气法案》和《制碱等工业法》为主的系列法律,重点治理煤烟;1980年代以后重点控制汽车尾气排放,鼓励绿色交通,首相带头乘坐公共交通

一场毒雾夺走了1.2万人的生命

英国作家狄更斯在《雾都孤儿》中写道:“在城市边缘地带,雾是深黄色,靠里一点儿是棕色的。直到商业区的中心地带,雾是赭黑色的。”这是他对19世纪伦敦这座工业城市的描写。

从19世纪开始到20世纪中期,伦敦的烟雾都是黄色的,这几乎就是人们生活的常态。到了1952年12月4日至9日,伦敦的烟雾让整个城市都变得黑暗,马路上没有车,人们在人行道上行走时根本看不清路,大街上的路灯失去了照明作用,大批航班取消,室外音乐会由于看不到舞台也取消,就连参展“牛展览会”的牛都有严重中毒的现象……在这几日中,伦敦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持续上升,市民感到呼吸困难、眼睛刺痛,哮喘和咳嗽症状严重。伦敦医院由于呼吸道疾病患者剧增而爆满,医院入院申请、急救病床设备申请、死亡人数都达到了高峰。

这就是“伦敦烟雾事件”,一场毒雾夺走了超过1.2万人的生命,还让更多的人患上了支气管炎、冠心病、肺结核或癌症。在这短短的一周中,48岁以上人群死亡率为平时的3倍,1岁以下人群的死亡率为平时的2倍。伦敦烟雾的骇人之处就是在短时间内诱发死亡和急性病症,这次事件也成为了20世纪十大环境公害事件之一。

英国政府随后展开了调查,发现这次烟雾事件属于煤烟型污染。当时伦敦的居民都是用烟煤取暖,烟煤中的硫含量极高,一吨家庭用煤排放的飘尘要比工业用煤高出3至4倍。当然,工业排污量也非常大。在伦敦,每天都有1000吨的浓烟从烟囱中飘出,大量的二氧化硫在空气中被氧化,混合水蒸气后形成了800吨的硫酸。加上伦敦上空出现了逆温现象,且因为是冬季,整座城市处于高气压的控制之下,多下沉气流,污染物难以向高层大气扩散,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资料显示,1952年12月8日,伦敦全市的平均烟雾浓度和大气二氧化硫浓度达到了最高峰,是平常数值的5至6倍,伦敦中部的烟雾浓度比平日高出10倍。

此后,伦敦在1956年、1957年和1962年又连续发生了多达十二次的严重烟雾事件,直到1965年以后,有毒烟雾才彻底离开了伦敦。那么,英国是如何治理大气污染的呢?主要还是立法,其中以国家立法为主。

186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第一部《工业发展环境法》,控制制碱工艺产生的毒气。1874年,英国议会颁布了第二部《工业发展环境法》,第一次规定了氯化氢的最高排放量。在这两部法律的基础上,1906年,英国颁布了《制碱法》,制定了产生有毒气体的材料清单,来控制化学工业所排放的有害气体。

20世纪初,汽车工业发展,英国大气污染现象加剧,政府不得不加强环境立法。1926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公共卫生法》。1930年,又制定了《道路交通法》。与此同时,治理煤烟成为对大气污染的治理重点。英国在控制大气污染方面有两项全国性法律:1956年的《清洁空气法案》和《制碱等工业法》。

《清洁空气法案》设立了无烟区,只准使用无烟煤、焦炭、电、煤气、燃料油,禁止使用其他燃料。无烟区居民的炉灶中必须使用新燃料,到了冬季时集中供暖。地方政府根据法律有权禁止烟囱高度不够的建筑重建,所以那些烧煤的发电厂和重工业都迁往了郊区。《制碱等工业法》则规定有污染的生产企业每年要登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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