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博论天下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海外华人终于受够了蝗虫
送交者: 赵老太爷[布衣] 于 2016-10-02 3:01 已读 450 次  

赵老太爷的个人频道

悉尼华人导游也上街了抗议了 为了饭碗和正义(图)

新闻来源: 亿忆网 于 2016-10-02 1:56:26 大字阅读 敬请注意: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观点内容不代表本网立场!

亿忆网10月2日报道 继9月30日墨尔本机场抗议事件后,悉尼华人导游们今早也团结起来,在悉尼街头拉横幅抗议“中国组团社领队在澳洲非法带团”,详情见图。 关于30名华人导游在墨尔本机场举横幅抗议事件,请参看亿忆网新闻《突发:墨尔本机场超30名澳洲导游拉横幅抗议中国“非法”导游入境抢饭碗(多图)》,链接如下:https://m.yeeyi.com/mobile/article.php?aid=153201&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华人导游协会筹委会的负责人在接受亿忆网采访时列举了这个从中国来的旅行团不合规之处:
第一,该旅行社在国内的招聘广告有明显误导性内容,根据澳大利亚旅游局对导游申请的要求,申请者必须掌握中英文双语,而此招聘广告仅要求中文;另外,此招聘广告上使用了澳大利亚旅游局(Tourism Australia) 标识,该招聘是否由澳大利亚旅游局授权值得进一步调查。 第二,此团今早到达悉尼时,并未按照澳大利亚旅游局要求在大巴前方放置任何ADS代码的标示,但是,临近中午时,该大巴前方有张贴ADS代码,根据了解,此团来自中国山东,而根据现场信息显示,该代码属于另外一家来自中国四川的旅行社,因此,大巴显示的ADS代码是否真实有效,有待进一步调查。 第三,澳大利亚华人导游协会筹委会的负责人今天从该团团友处获悉,与他们随行的领队并不具备澳洲合法的导游资格。 什么是“全兼地”? 所谓“全兼地”,首先必须是领队,因为只有领队才有带团出国的资格,他应具有国家颁发的领队证。 但是国家默认出境旅游是一定要有一个领队和一个导游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   同时,在领队证的考试中,国家的教材是明确说明要与目的地国家的导游合作完成好旅行的初衷来编写,书中并没有任何提及领队如何在目的地国家胜任导游,以及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   所以通过了该考试领队证的导游,实际上他被国家认证的能力只有带客人出境入境以及帮助客人晚上住宿。全兼地导游强行在境外做当地地陪导游的工作,带领客人游览景点,处理旅途中发生的事,就相当于“无证上岗”,99%的“全兼地”仅凭去过几次那个国家,会一点简单的生活英语,在游览的时候跟当时的导游学到一些皮毛,就开始各种忽悠,本身并无在国外生活的经验。   如今,大约1/3的中国旅行团使用“全兼地”导游,这种行为正在扰乱各国的的旅游市场以及极大程度损害游客的切身利益。   这些“全兼地”导游经常在中国以低团费的噱头吸引游客,但是游客来出国后却必须参加大量的自费项目,所收取费用远高于当地定价,强制宰客现象大量存在,无法保证旅游品质。     据介绍,目前各国华人导游都有组织的举行大规模的示威游行和抗议,希望引起政府有关机构对“全兼地”现象的重视。   由于“全兼地”的出现,中国大陆的一些旅行团将一些出国游旅团的团费压低,有时甚至低于出团的成本费用,出现了一些“预算赤字团”,以吸引中国游客参团,再通过高价的自费项目来赚取利润,严重扰乱各国旅游市场。因“全兼地”的出现,各国华人导游失去了大量的工作机会。对于澳大利亚来说“全兼地”的行为也是违反劳工法和旅游局ADS有关条例的。这些法律是保护本地旅游业者的利益的。 亲爱的游客,如果您已在团上,且出境旅游行程中只有一个领队,您可在要求旅行社增加国外地陪导游的同时,对领队服务质量投诉。也只有这样,才能共同对抗抵制中国旅游市场出现的这种怪胎,为中国同胞营建健康文明的旅游市场。只有严格遵守各国导游的资格证制度,让本地导游承接旅行团的地接业务,才能杜绝“全兼地”的违法存在,才能真正保证广大游客的根本利益!
喜欢赵老太爷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赵老太爷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博论天下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手机扫描进入,浏览分享更畅快!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