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垃圾「找鹿」 中餐館負責人販賣鹿的內臟華埠轉售挨罰
賓州伊莉莎白鎮New China House 中餐館負責人販賣鹿的內臟及部位被罰。(取材自谷歌地圖)
賓州伊莉莎白鎮一家鹿肉加工廠的員工,聽到聲音和看見鹿的部位灑在地上後,以為垃圾箱有浣熊在翻垃圾。
他們出去查看,打開垃圾箱的蓋子,卻赫然發現54歲的吳詩(Shi Eng,姓名皆音譯)正在收集鹿的身體部位。
賓州漁獵委員會進行六個月調查後,吳詩因非法買賣獵物而接到16張罰單,她66歲的丈夫吳俊(Chun Eng)因相同罪行也收到一張罰單。
紐約官員指控吳詩前往華埠販售鹿部位,並連絡賓州漁獵委員會,後者從2015年12月展開調查。該委員會官員指出,
蘭卡斯特郡的兩家鹿肉加工廠都認識吳氏夫婦。
吳詩先是到伊莉莎白鎮加工廠要鹿部位給狗吃,員工要她自己拿。第二天,她就逕自鑽進垃圾箱翻找。
吳詩被控在2013年到2015年之間,在新荷蘭另一家加工廠涉及三次類似事件。
吳詩先是到店裡要骨頭給她的狗吃,老闆給了她幾根,第二天她就到垃圾箱自行翻找。店經理問她家裡有幾隻狗,
她回答很多隻。
得知紐約州的指控後,官員到吳詩和先生經營的New China House中餐館檢查,發現300磅到400磅的鹿部位,
主要是腿、頭、胸腔、脊椎和一盆鹿腦。該餐館後來出售,現由他人經營。
一名餐館員工說,吳詩告訴她,湯加了鹿腿更好喝,但是在此之前吳俊說,鹿骨是自己作湯喝,他們不賣鹿肉給客人吃,
不過官員對此存疑。
上月對吳氏夫婦提出的指控,是漁獵委員會法規中最嚴重的違規,最高刑罰可坐牢90天和1500元罰款。
吳俊去年12月對農業廳的指控認罪,付了12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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