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之怒,血溅五步?
6月16日,美国男子因非法种植大麻被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当庭拿出藏好的剪刀,自刎身亡。 据每日邮报6月17日报道,该男子名为Tyrel Martin Marhanka,中文名为李玛翰。他在台湾居住已超过15年,在当地各英语补习班教课,与台湾妻子育有一儿一女,儿子上二年级,女儿还在幼儿园。 美国男子私藏剪刀 当庭自刎身亡 据台湾检方称,去年3月,警方在李玛翰位于彰化永靖的家中找到了超过200株大麻植物、195株干大麻和10株罂粟。检方于今年3月以私运管制物品进口罪和制造二级毒品罪对其提起诉讼。 警方在李玛翰家中找到大量大麻和罂粟 16日,彰化地方法院对该案做出4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称,李玛翰“冷静听完判决后当庭表示不再上诉”,但“通过翻译得知被判4年后”,竟“开始嚼其嘴里的口香糖”,并“冷笑一下,用英文说,四年?那不如我去死算了!” 随后,李玛翰拿出藏在裤袋中、已拆成两半的锋利剪刀往颈部两边猛刺,送医后不治身亡。 据报道,李玛翰左颈伤口长达12公分,右颈7公分,劲动脉被割裂。据每日邮报描述,鲜血瞬间喷涌而出,现场一片混乱。 另外,报道称李玛翰之前曾向法官表示,自己有家族性遗传的精神病史,来台湾后因为不相信当地医生,所以必须吸食大麻才能稳定情绪。 图为李玛翰 事件爆发后,连法官都表示“不能理解”。报道称,法院其实已对李玛翰做出“人道考量”,由于只有居留权,外籍人士刑满后会被驱逐出境,但法院看在“李玛翰来台已10多年,且已有妻小,所以特别宽容,未宣告刑满后驱逐出境”。 同时,法官表示,李玛翰所犯的私运管制物品罪和制造二级毒品罪均是重罪,但考虑到其仅供自己使用,才仅判4年。 其次,为何犯人出庭竟可以私藏利器? 事发的彰化地方法院表示,法院有新、旧两扇安检门,旧门敏感度低,李玛翰穿过旧门时,虽然灯亮了,但没有报警声;同时,法院称李玛翰将剪刀包藏在一本杂志内,法警亦未生疑和阻拦。 最后,李玛翰来台15年之久,到底是否知道大麻属于违禁品?对此,台媒报道称,“来台16年中文不灵光,这位老外走不出异乡人的孤独”,措辞十分浪漫。 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每日邮报报道下方的评论,竟有人责怪台湾量刑太重,要求大麻合法化。 ——大麻应该被合法 ——反正我这个州是合法的 什么倒退的地方抽口大麻竟然判4年!安息吧。 当然,也有人问了: 他有200株大麻植物,195株干大麻和10株罂粟,你跟我说他全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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