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制度的重大漏洞,合法整你的又一例证
为什么警察杀黑人,连起诉都不起诉?我看是因为美国司法制度中的几点重大漏洞。
1,检察官和警察蛇鼠一窝。
公诉人是律师。律师办案有一个真理,就是不能单靠律师的,需要有侦探作调查,取证据。公诉人的侦探是谁,是警察。人家那是老搭档了,牢不可破的革命同志,感情极其深厚,无以伦比。美国有一部久盛不衰的电视连续剧“Law and Order (法律与秩序)”就是歌颂警察和公诉人之间长存的友谊。所以,你要公诉人去起诉警察?呵呵,难啊,难啊。这就是为什么公诉人在警察杀黑人的案件中违背为受害人谋利益的职责,反倒千方百计为警察开脱了。
2,陪审团是司法不公的罪魁祸首。
陪审团是什么?平民百姓。没有法律基础,缺乏公正准绳,更主要的是人性的弱点都集中在陪审团中。比如种族歧视,在陪审团里比比皆是。你要起诉一个人,陪审团十二个人当中必须有至少10个人同意。也就是说,如果有三个不同意,无法起诉。十二个人当中有9个是白人。只要有三个白人有种族偏见,就不能起诉。呵呵,太容易了,太容易了。这就是为什么陪审团对杀黑人的白人总是很难判罪。
3,司法独立是镇压的极好借口。
警察杀黑人不被起诉。美国总统,各大联邦官员,各州长,市长,等等,虽然表面上同情,但其实都只是在一边说风凉话,看风景,看笑话。一点动作也没有。司法独立嘛,国家规定不能插手。但是如果你一旦不服,抗议闹事,那他们马上行动起来,警察镇压你,绝不留情的,实在不行有军队出马,不怕收拾不了你。就好像,有人左直拳打了你,你不服,他右勾拳再给你一记。然后笑嘻嘻的跟你说,他的左右双手是各归各的,并没有合作收拾你。呵呵,无语鸟,无语鸟。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制度是多么的可笑,多么的黑暗,多么的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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