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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朋友,你有尊严吗? 由 真正老胖子 于 2014-06-18 23:37 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也是拿土地说事,核心就是“耕者有其田”。最近有文说,那《天朝田亩制度》压根就是一宣传口号,实际上就根本没有实行过。我想,太平天国之所以失败,原因很多,这会不会是其中之一呢?你连胡萝卜都不吊出来,这驴再傻也不动啊,何况还是人。以后的政治人物比那些个天王,东南北西王们就聪明了许多,要用到人家农民,个把胡萝卜还是要拿出来的,反正又不是自己口袋里的东西。 原来读小学时,一直闹不懂,为什么抗战前国共打仗叫第一次土地革命,抗战后国共打仗叫第二次土地革命,大了后才慢慢厘清,第一次土地革命指的是从1927年到1937年,hong军和国民党军作战,口号是“打土豪,分田地”。当时理解是把坏地主干掉,财富,土地分给老百姓。后来才知道,土地,房子,农具是分给老百姓了,绝大部分细软可是充了军饷,要不然hong军出没的地方都是很穷的地方,靠赋税如何养活数万大军。谁是土豪,谁是劣绅,肯定不能开个评议会民主选举,一切hong军说了算。人杀了,不动产分了,动产充军饷,梁子就结下了。Hong军远走西北,侥幸没死的“土豪劣绅”回来肯定要报复。这仇恨的种子算是播下了。我们从小就知道的“还乡团”的故事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第二次土地革命当然是从抗日结束到1949年,这期间没怎么听到“打土豪”,因为GCD的地盘大到足以靠赋税支撑军队和政府的运行了。这一次的土地是结结实实分到农民手里了,当然这里面也有很惨烈的斗争场面,因为政权没有反复,“还乡团”的故事听得就不是很多了。 得了地的农民很高兴,出钱,出粮,出人,帮助GCD打败了GMD,夺得了全国政权。GCD得到全国政权有很多原因,而分到土地的农民的帮助肯定是一个加分。因为至少在宣传上就占了很大的主动权。 1949年以后,农村土地按人头分给了个人,属于个人。城市中私产私房权得到承认,民族资本家的土地权和财产权也得到承认,与GMD有关人士的财产和土地被没收成为国有资产。注意,这时并没有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区分,房子所有权也是包括房子下的地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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