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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暴政不只是中央政府, 而更广泛的指所有地方政府
送交者: Integrity[品衔R2☆] 于 2014-05-28 19:16 已读 121 次  

Integrity的个人频道

回答: 我对美国私人持枪认识的转变过程 由 Integrity 于 2014-05-28 14:31

其实,这里所说的政府不只是中央政府,而更广泛的指所有地方政府及行使政府权力的官老爷:县老爷村老爷城管......。

我想,在这里,宪法允许公民拥枪的核心逻辑(RATIONALE)是:(1)虽然国家允许公民拥枪,但杀人是违法的犯罪的,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的. 所以即使你有枪,也不会轻易使用它的,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自己的利益尊严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致于不用枪讨个说法就无法再活下去。(2) 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官员既使知道用枪杀他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以至死罪,但他若知道他所欺负的百姓手里有枪,他会三思而行的,则不会滥用职权去欺压他的百姓而冒被枪杀的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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