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媒体”竟然青睐“常人”作品(转)
“大纪元”2014年3月26日刊出了一份儿《和解声明》,内容如下:大纪元中文网站刊载了马季作品《相声艺术漫谈》的数字版本,并声明该作品由台湾翰林说唱艺术团提供,马季的儿子马东因此在美国起诉大纪元。马东认为,在未取得该版权合法继承人马东许可的情况下,大纪元中文网站不应刊载该作品。
对于未经马东的同意,刊载马季作品的行为,大纪元中文网站表示道歉。同时,大纪元中文网站已经完全从网站上删除所有马季作品的数字版本,此案因此达成和解。
看了这份和解声明,且不说堂堂的“大法媒体”公然侵犯马季作品版权的行为有多么地为人不齿,更令笔者感到困惑和费解的是,李口口声声标榜“法轮大法”是“宇宙最高大法”,而“大法弟子”都是“人类新文化的开创者”;《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中,有弟子问起“许多大法弟子创作了很多优秀的文艺作品,如音乐、诗歌、歌曲等,我们能否经过艺术加工后推向社会?”李回答:“那当然好啊,我们创作的作品如果叫民众都来唱,那不太好了吗?……”当有弟子问起“天国乐团”时,李说:“……当乐团演奏的时候,发出的能量相当大……那天在唐人街游行,天上各个空间数不清的神哪,满天都是神,擂着战鼓。那些天兵天将许许多多都在往前冲。”李还把“神韵”吹嘘成“世界第一秀”、“纯善纯美的艺术效果”,既然法轮功有如此强大的文艺阵容,如此“优秀”的创作队伍,“大法媒体”为什么还要盗版常人的作品来吸引弟子和世人呢?
大纪元侵权“常人”作品事件时有发生,2012年2月,新唐人电视台非法播放国产电视剧《鹿鼎记》(08张纪中版),播出至第19集时,被版权方泰盛娱乐公司发现,经严正交涉,新唐人电视台于2月27日停播《鹿鼎记》。新唐人电视台还盗播《雪山飞狐》等电视剧,而这次,大纪元又非法刊载马季的作品。要知道,无论是《鹿鼎记》、《雪山飞狐》,还是马季的《相声艺术漫谈》,这些都是由“常人”创作、导演的作品,而这些“通过修炼觉悟了的人”怎么竟会如此青睐“常人”的作品呢?“大法媒体”不是承载着“救度众生”,向世人“讲清真相”的使命,如此了不得的“神佛媒体”竟然对常人的作品趋之若鹜,不惜声名狼藉,屡次侵权、盗版,借常人的作品来提高收视率和赚取广告费。这不禁要让人怀疑“大法的威力”和“大法媒体”的公信力,更让人质疑李和大法弟子的无边“神力”。李不是吹嘘历史上的一切文化都是大法弟子留下来的,而且大法弟子还承担着开创人类新文化的历史使命吗?请问:在历史上曾经“辉煌无比”的大法弟子,通过修炼达到了“开功开悟”、修出了“大智慧”的“未来的佛道神”,从“宇宙垃圾站”“修出来”的“超常人”,为何创作不出动人心弦的优秀作品来让世人瞩目,偏要借小小的“常人”之势,利用常人社会的“名人效应”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吸引观众的眼球呢?
要知道,李和法轮功向来是对“常人”冷眼相看、极其蔑视的,在他们眼中,“常人”智慧低下,是“整天和着泥土玩儿”的“低级小生物”,大法弟子的“功能”不值得为其一用。而只有大法弟子才是人类文化艺术舞台上的“主角”,在《在音乐创作FH讲法》中,李吹嘘说:“你们将会看到方方面面大法弟子所做的事未来的人都要效仿的,都将成为未来人类的主体文化”。可问题是,现在不是“低能”的“常人”来效法大法弟子创造文化,而是大法弟子借用“常人”的文化来为自己贴金。李号称“神韵”是“世界第一秀”,可近年来,“神韵”演出却处处受阻,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对“神韵”演出说“不”!面对不景气的局面,李号召弟子“推票”,堂堂“宇宙主佛”和“大法弟子”竟低声下气地求常人赏脸来观看“神韵”。在“神韵”倍受冷落,“大法媒体”生存艰难时,自命不凡的法轮功媒体竟然打起了“常人”的主意,开始向“常人”的作品伸手,利用常人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声誉,制造轰动效应,增加“大法媒体”的亮点。
从法轮功媒体屡次侵犯著作权事件,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常人”的智慧远高于“大法弟子”,“常人”的文艺才能高于“宇宙主佛”,“常人”作品的影响力远大于“主佛”亲自指挥的“神韵”;是“常人”中优秀的作家、艺术家、文化学者等在开创人类的新文化,而不是所谓的“大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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