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恶事《2》
文革恶事《2》
十八岁的回族青年马中有
宁夏西海固地区曾被联合国评为:“不适于人类居住的地区”之一。地处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严重,干旱少雨,十年九旱,农村的老百姓极度贫穷。农民劳动一天得工分十分,年终每十分工的价值为人民币3分钱,许多人居住在用土坯垒成的窑洞里,连门都没有,挂一块化肥袋子算是门帘。
当时的固原县西郊公社十八岁的回族青年社员马中有,算是一家生活和大家一样,吃不饱肚子,没有衣服穿。而在革委会的带领下,人们每天忙于喊口号开斗争会。小学文化的马中有饿得受不了,用小纸片写了饿死人,要求包产到户,农民社员反对xxx,希望xxx等话语。他没有胆量贴到墙上,也没有钱买胶水,就到商店里把写的纸片偷偷地塞在包装纸一块。
此事很快被发现,是阶级敌人破坏文化取得革命,攻击伟大领袖,当做重大反革命案件侦破,从自治区调来专业工作人员。没费多大劲,就查出来是马中有干的,把他抓了起来。很快,马中有被判处死刑。
枪毙的那天,县城里开了公判大会,马中有被五花大绑,押在刑车上游街示众后,在县城的城墙外东北处一个小树林里枪毙。当刑车来到执行枪毙的小树林时,执行人员刚打开刑车的后门,准备把马中有架下刑车,没料想马中有自己腾的一步跳下了刑车,把在场的所有人员都给震惊了。
十几年以后,给被冤杀的马中有平反,知道此事的人们都说可惜了好一个小伙子,是条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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