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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老人的性問題
送交者: 说给你知[♂知县★♂] 于 2013-11-30 2:28 已读 386 次 1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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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不尊的台湾老人 台湾到处性侵随处性变态, 
1-台湾不舉翁堵阿婆 載去摩鐵玩跳蛋 〔台北報導〕苗栗60歲男子蘇萬泰,見70多歲老阿婆等公車,假好心說可開車載她一程,卻把車開進摩鐵,還拿跳蛋摩擦阿婆下體,隔天又去堵阿婆,強載往摩鐵,拿刮鬍刀剃阿婆陰毛,但蘇某兩次意圖性侵都不舉,最高法院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未遂等罪,重判5年10個月確定。 判決指出,去年10月26日清晨6時,蘇萬泰在苗栗縣後龍鎮一處公車站,見阿婆等車要到市場賣菜,主動表示要載她一程,竟載到某旅社開房間,蘇洗澡後強脫阿婆衣服、吸奶,還拿跳蛋摩擦阿婆下體再性侵,但他不舉。 隔日晚間蘇又到後龍鎮堵阿婆,見她步行返家,強拉她上車,載到汽車旅館,蘇先打阿婆3個耳光,然後親她胸部,接著剃掉阿婆陰毛,想性侵又不舉,害阿婆下體擦傷,右大腿內側遭刮鬍刀劃傷,臉部挫傷。阿婆第一次遭性侵未遂時,不敢告訴家人,隔天照常出門營生,被女兒追問,才說出遭侵犯,兒子氣得報警。 2-台湾一6旬老汉接连跟踪3女子 狂拍铁门称“我是念佛 的” 原标题:连跟3嫩妹到家门 男︰念佛的人无恶意 台中市南区出现“跟踪哥”!这名男子经常尾随年轻女子,吓得对方花容失色而报警,但因其行为并未涉及犯罪,警方只能加以劝说或驱离,但受害女子却发现男子一再于其住处附近“守候”,不知道如何是好? 一名21岁林姓女大学生指出,这名男子年约6旬,经常在南区复兴路一家咖啡店附近出没,日前她行经此处,男子就上前问道“小姐!你知道附近有杀狗的吗?” 由于男子言词怪异,女大生不想理会继续前进,没想到对方竟然尾随在后,她连忙跑回住处,将公寓的大门关上,男子又拍打铁门,要她出来见面,在此情况下,女大生只好报警处理。 事后警方赶到现场,要求男子立刻离去,他却不肯,还一再对女大生说“小姐!我是吃斋念佛的人,没什么恶意,如果吓到你,我跟你道歉!”最后在警察要求下,他才悻悻然离去。 跟踪哥提问又拍门 由于类似跟踪事件在当地发生多次,至少已有3名被害人报案。警方表示,这名男子虽跟踪或尾随年轻女子,吓得对方花容失色,但因其行为并未涉及犯罪,只能加以劝说或驱离。 受害的林姓女子表示,这名男子不但跟踪,还会问一些“奇怪”问题,甚至到其住处敲门,令人不寒而栗,报警后也只能暂时遏止,而男子却一再于其住处附近“守候”,不知道如何是好? 针对“跟踪哥”尾随年轻女子一事,当地里长表示,目前已请警方加强巡逻,希望能遏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以免造成当地妇女恐惧。 3-台湾色老头露鸟 女大生: 新北市1名面貌清秀的女大生,昨天晚间10时许在公车站牌等公车时,突然有人从后方轻拍她的肩膀,女大生回头一看,竟然是一个年约60多岁的男子对着她露鸟,还面露猥琐的笑容,但这名正妹女大生相当淡定,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很像豆皮寿司”,便默默离开站牌至别处搭车。 女大生回家后回想整个过程,将经历PO上脸书,本来想狠呛他“你这种size的老娘在医院不知道看过几根了”,但最后仍然没有说出口。据女大生描述,这名变态老伯穿着一件米色大衣,下半身着类似睡裤的白色长裤,希望往来夜归的女性民众要多加留意。 4-台湾一60岁男子两度欲性侵77岁老妇 均因不举未遂 人民网11月1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一名60岁男子苏万泰去年见77岁的老妇独自等公车,主动上前表示能开车载她一程,却将她载到旅社内打算性侵,但因不举作罢;翌日,苏男又到菜园找老妇,强拉她上车,载往汽车旅馆,但仍因不举、性侵未遂。 

5-台湾一爷爷趁兒入獄性侵孫女 嬤:早就知道不想講 1名男子(72歲)趁兒子入獄,涉多次猥褻性侵就讀國小六年級的孫女,被害女的祖母有次撞見還責怪祖父說,「我早就知道了,只是不想講」;翁被判刑10年,精神損害賠償70萬元。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女童指控,小學六年級某天早晨,祖父趁祖母外出晨運,把手伸入她的內衣撫摸,還用手侵犯她的下體,她很害怕,礙於祖父養育之恩, 只能隱忍不發。隔年,她升上國中,祖父不顧弟弟也睡在一旁,再次對她猥褻,她翻身想逃,卻被強脫衣褲性侵得逞。被害女打電話向母親哭訴並提告,其弟因目睹性侵過程,也出庭作證。


6-劈腿小四不放小三 关10小时逼口交
55岁男子陈志盛隐瞒已婚身分与侯姓女子交往1年多,去年7月侯女得知陈某已婚且劈腿“小四”提分手,陈某为求复合,竟将侯女关在店内,强逼侯女脱衣服、口交,控制、胁迫近10小时,最后侯女趁陈某情绪缓和且身体不适,才趁机逃走由男友陪同报警,嘉义地院昨一审宣判,依妨害自由罪判陈志盛1年6个月刑期。

侯姓女子控诉,与陈志盛民国99年开始交往,两人并在嘉义县共同经营一间餐饮店,侯女后来发现陈某已婚,而且竟劈腿“小四”,与其他女子暧昧、发生关系,去年4月便提出分手。

同年7月某日陈志盛为了与侯女复合,事前支开店员,趁侯女上班后,将店内后门关上上锁,期间骑跨侯女身上捶打她,并持刀威胁要她答应复合,否则同归於尽。

此外陈某还到厨房拿菜刀,架在侯女脖子上要她脱光衣服、要最后一次做爱,后因侯女称月经来作罢,但仍要求侯女替他口交,并控制不让侯女自由行动,侯女因而被关了近10小时还无法吃、喝,最后因陈某身体不适且情绪和缓,侯女才趁机逃出,隔天由男友陪同报警。  

7-台湾一7旬老板逼男员工口交致射精 被告后妻称其无
逼男外劳口交…70岁老板判5年

辩无法射精 老婆背书

70岁老翁身为工厂老板,却利用权势逼迫男外劳为他口交泄欲,外劳报警泣诉老板恶行,老翁面对法官审理时辩称年迈已无性能力,并请挂名公司董事长的老婆出庭作证,法官认为就算被告在妻子面前无法射精,并不代表没有射精能力,判处老翁5年徒刑定谳,民事赔偿部分一审判赔60万元。

老翁虽挂名公司董事,却经常在工厂指挥员工,他对1名年约20多岁的新进男外劳似乎特别有好感,先是命令该外劳下班后到办公室帮他按摩,之后更进一步带到房间内亲吻男外劳并抚摸生殖器,外劳虽感到恶心,却因畏惧老板权势不敢抗命。

直到老翁变本加厉逼迫男外劳帮他口交直到射精,男外劳才向同乡的越南通译揭发老板恶行,向警方报案,控诉老翁猥亵及强制性交,老翁被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诉。

老翁向法官喊冤,认为是男外劳适应不良所编造的藉口,强调自己年逾7旬,且身体状况不好,已无生殖能力,不可能像男外劳所指控的强迫口交直到射精,他并提出医学文献及睾固酮浓度检验报告,强调他早无射精能力,甚至请出妻子出庭作证。

法官认为该医学报告以及就算老翁妻子为被告性能力退化背书,也不能代表70岁的被告已无射精能力,检视原告对被告猥亵过程及案发环境的描述,法官认为并非凭空杜撰,故判处被告5年徒刑定谳,被害人另提民事求偿,一审法官判赔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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