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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这消息在给中共深掘坟墓(图)
送交者: 真实不虚[布衣] 于 2013-08-14 18:57 已读 355 次  

真实不虚的个人频道


7月20日,冀中星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引爆之前大叫让人躲开!


新华网8月12日此新闻在给中共掘坟!

2013年7月20日,一个坐轮椅的残疾人炸了首都机场。现场目击者说,此人实际是上北京的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B出口去炸自己。因为他一直在通道里大呼大叫:「躲远点,我有炸弹」。

新京报随后转载微博的报导说,这个轮椅男叫「冀中星,男,汉族,1979年12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富春乡大冀庄村,小学文化。」冀中星在博客中称,「2005年6月28日2时许,在广东东莞,他骑摩托车搭乘客龚涛去厚街新塘,途中遇到警察巡逻查车,他遭到治安队员持钢管追打,造成腰椎体骨折导致完全性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北京力。」

26岁时冀中星被城管打成完全性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上访多年无人搭理,无奈之下,跑到首都国际机场去散发传单,被阻止。无奈之下,只好又炸掉了左臂,只剩下右手右臂,这一年是2013年,他才33岁半。

2013年8月12日,距离爆炸日仅仅23天,新华网刊登要闻《首都机场爆炸案嫌犯已被移送检方审查起诉》。谁说政府处理问题不够麻利儿!

报导一共五段,来源中新网。报导说:「北京市朝阳检察院工作人员(8月)12日证实,首都机场涉爆炸案已经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由首都机场公安分局移送朝阳检察院审查起诉。」

首都机场涉爆炸案是7月20日发生的,半个月后,在8月8日案子被移送到朝阳检察院的,公安方面以「爆炸罪」(不管冀中星是不是只炸自己),以「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检察院的人说,目前该案已正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的审查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果案情较为清晰的话,时间不用那么久,可能一周或者半个月内就能进入起诉阶段」。

看来,搞爆炸还是蛮起作用的,从26岁到近34岁上访无果的冤案,一炸立马就上了新华网最重要的要闻位置。讽刺意味甚浓的是,此冤案夹在《最高检:上半年逾6000公职人员涉渎职被立案》与《失踪官员盘点:多涉经济出逃休假成借口》之间,成为2013年最时髦的黑色幽默。 


监控系统的录像很清晰。

报导很搞笑的说:「7月20日,首都机场爆炸案件发生后,机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当天新京报就转载了微博的报导,把冀中星的简历与冤情都倒了出来,机场公安分局干么还需要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你去医院问问冀中星不就结了,习惯性的往脸上涂脂抹粉,岂不成了马戏团小丑?

报导说,「现已查明33岁的冀中星是山东省鄄城县人,为反映个人诉求,他经过精心准备,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和传单,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制造影响并实施爆炸犯罪。经审讯,冀中星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面这段报导把中共干的缺德事披露的一览无余。政府不解决冤案致使下身瘫痪的年轻访民只能再炸掉自己的左手「制造影响」来引起关注。最后「冀中星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报导说:「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涉嫌爆炸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已于7月21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7月29日,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8月8日,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由首都机场公安分局以爆炸罪移送朝阳检察院审查起诉。」

谁说中共国没有法,冀中星犯了哪条「罪」,《刑法》写的不是清清楚楚么?

到底是谁犯了罪?到底是谁造成26岁的冀中星瘫痪?又是谁逼的半身瘫痪的冀中星再炸掉自己的左手、截肢了左臂?凡是良心没被狗吃了的,都知道!

新华网刊登这个消息就是在为中共挖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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